明报/多伦多市的沿街乞讨乞丐数量不少,由此也引发不少的事端。虽然警方已对其中的侵犯性行乞活动严厉打击,而一些市议员仍认为不足够,希望能够完全禁止沿街乞讨。
据《多伦多太阳报》报道,2010年多伦多警共开出15,551张侵犯性行乞告票。这已是有史以来最高的纪录。在2009年时,此类控罪的数量为13,202宗,而在2004年,这类控罪只有2,725宗。
但一些市议员则认为,打击力度仍然不足,希望能够将沿街乞讨完全禁止。副市长霍利戴坚持认为,需在多伦多市彻底禁绝沿街乞讨。
而根据在1999年通过的《街道安全法》,只有当乞讨的行为出现威胁性时,警察才能干涉。如果只是被动地等待施舍,警察不会理会。因此霍利戴的愿望,需要有省府批准才可能施行。
霍利戴承认省府的批准与否是事情的关键,“但事不宜迟,市府可以加快进度,将修改立法的草案尽快提交给省府。”
多市警察副总长费迪里科(Mike Federico)表示,被警察控以侵犯性乞讨的乞丐,最后被定罪的成数很高,因为这些人往往都不出庭,然后被法官判以缺席定罪。
“即使是这样也无济于事,因为这些人一无所有,根本交不起罚款。而对这些乞丐来说,交不交罚款的后果一样。除非他们触犯刑事法,我们才可采取强制措施带他们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