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3/全面免责裁不合理 加航须改行李政策

(温尼辟2日加新社电)温尼辟1名教授挑战航空公司的行李规则,再次报捷。加拿大运输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周二公开裁决书,指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的国际航班行李责任规则不合理,需在10天内修改。

29岁的缅尼托巴大学(University of Manitoba)数学助理教授卢卡斯(Gabor Lukacs)投诉,加航的行李政策不合理。按照它的行李规则,乘客在一些特定航班中托运行李,如果丢失贵重物品,例如现金、珠宝,航空公司概不负责。

加拿大运输局认定,加航这种全面免责做法不合理。

它下令加航修改政策,免责规则仅适用于《满地可公约》(Montreal Convention)规定的例外情况。那是1份国际协议,为国际航班的乘客、行李和货物设定统一标准。

卢卡斯曾将西捷航空公司(WestJet)告上法庭,认为它对丢失或损坏行李的赔偿不足,法庭判他得直。今年早些时候,联邦上诉庭驳回西捷要求聆讯的申请。

卢卡斯投诉西捷后,运输局裁定,航空公司设定的行李赔偿金250元上限太低,下令赔款额上调到1800元,亦即《满地可公约》规定的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