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3/赖昌星的三个女人:曾明娜、蔡玲玲、林萍萍(图)

-快刀斩乱麻 送走赖昌星
-中国低调接收赖昌星
-律师马塔斯责裁决是向政府权威屈服
-料中国公安机上接应
-餐馆老板透露赖心声 回去面对心中比较踏实
-赖昌星的三个女人:曾明娜、蔡玲玲、林萍萍


■曾明娜。资料图片


■林萍萍(左)与赖昌星(右)合影。读者提供

快刀斩乱麻 送走赖昌星
北京首都机场今午加方交人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 邹治国/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周五在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官员押解下,登上加拿大航空公司AC029班机,在下午于温哥华国际机场(YVR)起飞,直飞往中国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据《省报》(The Province)报道,警方证实赖昌星于周五下午2时被押解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此外,中国新华网也报道,赖昌星在温哥华时间22日下午,于加拿大的警察押送下,搭乘飞往中国的民航班机离开温哥华。

据了解,赖昌星搭乘的加航AC029航班,延迟到周五下午14:25分起飞,虽同时也是国航CA8352航班,但是由加航班机飞行。北京首都机场网站显示,班机抵达北京时间为23日下午4时08分。

安全考虑 官方不证实

加航飞温哥华—北京航线,一直以来是与国航以“共挂班号”模式,共同联营两地直飞航线。国航加拿大地区总经理何志刚在受访时,拒绝证实赖昌星所搭乘的航班编号。

CBSA地区公关经理博尔顿(Bernee Bolton)周五回覆本报查询时称,基于保安原因及乘客安全的考量,他们不会证实赖昌星是否已被遣返。

据悉当局采取高度戒备押解赖昌星,多位高级官员于周五进驻CBSA机场办事处,指挥押解工作,CBSA共订了6个客机乘客位,赖昌星是在2个CBSA人员押解下登机,没有戴手铐,CBSA为着安全理由,不让赖昌星座位旁边有其他客人。

由于官方拒绝透露赖昌星会乘坐上哪一班航飞,大批传媒记者周五早上已在温哥华国际机场等候,令到加航、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南方航空、国泰等航空公司的柜位,都成采访对象,直至下午3时过后,有消息传出赖昌星乘坐的航机已离开了机场,传媒才离去。

有乘坐加航AC029班机,由温哥华前往北京的乘客在机上向传媒报料称,当时他陪着坐轮椅的客人登机,见到有多个穿着制服的CBSA人员登机,他见不到赖昌星,但上了飞机后,机上有乘客告诉他,赖昌星是同坐该班机。另有乘客致电向电子传媒称,见到赖昌星在穿着制服的人员陪同下,坐在班机后排座位。

本地一个中文网站有网友爆料称:一名与赖昌星同机乘客通过手提电话致电外出表示,赖昌星较其他乘客早登上机舱。赖昌星被安排座于第 61行三人座位位置,左右各有一名执法人员陪同,而赖昌星神情轻松,不时与两人交谈。由于保安理由,赖昌星附近位置,未见有其余乘客。

此外在周五早上乘坐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班机前往上海的乘客胡先生说,他若与赖昌星同乘一班机,可算有缘,他认为赖昌星是应该回中国受审。

中国低调接收赖昌星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 张文慈/赖昌星周五正式被遣返中国,有消息指由于中共中央宣传部向国内媒体下令,相关消息一律采用新华社报道,显示中国官方希望低调由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人员手中接收赖昌星。

《星岛日报》曾率先在20日报道,本国最快会在22日(周五)遣返赖昌星,最终证明移民部官员向本报透露的消息是正确的。

此前,本地主流媒体都引述法官或赖昌星代表律师拉森(Darryl Larson)的消息,认为赖昌星最快在23或25日才会被遣返,或许联邦移民部汲取了上次遣返赖昌星不成的教训,采取速战速决策略,决定尽快遣返赖昌星,以免夜长梦多,再生其他变数。

撞头赢得5年时间

2006年5月,加拿大政府曾为赖昌星遣返回国买好了机票,但不料赖昌星在机场竟用头颅撞向旁边的钢柱。这一撞,为他赢得了5年多滞留加拿大的时间。

北京《京华时报》一个记者周五表示,中宣部早在赖昌星在加拿大被移民部拘捕后,即发通知给各媒体,不准采访赖昌星相关新闻,如要刊载赖昌星的新闻,一律用新华社发放的消息。

厦门一家报纸记者则表示,尚未听到公安局对“接收”赖昌星的安排情况,会先去了解赖昌星案件的保密级别,才能答覆,至截稿为止,尚未收到答覆。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曾在22日表示,加拿大联邦法院决定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中国政府对加拿大法院的决定表示欢迎。他表示,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潜逃加拿大多年。中国政府关于赖昌星回国依法接受审判的立场十分明确。

2007年2月13日,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说:“赖昌星回国会受虐待”的说法毫无根据,中国已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

干以胜指出,中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立即执行,一种是缓期执行。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处他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这个法律规定是非常明确的。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查处赖昌星走私集团案件当中的事例即可证明。

2006年5月23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表示,赖昌星将难逃法律制裁,这只是早晚的问题。

2007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律师马塔斯责裁决是向政府权威屈服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赖昌星遣返中国的关键在于中国政府保证不对他执行死刑。而中方已经向加方作出外交承诺:赖昌星不会受虐特或被处死,并会获得公平审讯。联邦法院今次同意移民部对赖昌星执行遣返令,显示联邦法院法官肖尔(Michel Shore)接受中方的承诺,并认为遣返赖昌星不会抵触加国法律。由于加国没有死刑,根据本国法例,也不会把可能被处死的疑犯递解返回原居地。

周四在德国透过长途电话为赖昌星辩护的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在周五早上回到多伦多,与赖昌星缘悭一面。马塔斯对联邦法庭法官肖尔(Michel Shore)驳回赖昌星的暂缓遣返申请判决表示不满,认为偏离加国法律思维,不够一致、欠说服力和判断错误。

马塔斯在周五发给传媒5页长声明,对赖昌星案件草草了结感到遗憾,认为裁决是屈服于政府的权威。而法官肖尔将判决理据奠基于中国政府官员“额外保证”赖昌星不会受酷刑虐待和处死,还有法律辩护,肖尔认为中国会履行承诺,以顾全面子。

但马塔斯指,这些保证不足以用作法律决定。他还说,按中国法律,死刑不公开,加国官员可以出席赖昌星的公开聆讯,但没提到可出席闭门聆讯,而赖在中国的代表律师会按党指示行事,并非赖昌星本人。

不过,马塔斯也承认,赖昌星的司法程序已到了尽头,没有上诉余地。马塔斯认为赖昌星是中国政府用作反贪的标靶例子。

中国若食言有后遗症

联邦政府律师布朗格斯(Jan Brongers)透露,中国当局就赖昌星案向加国政府作出了“罕见的政治承诺”,因此中国不会在国际社会面前背信食言,否则以后难以说服其他国家把外逃的中国罪犯引渡返回中国受审。

师马塔斯(David Matas)力陈中方的承诺不可相信,并指赖昌星已经成为中国官方宣传反贪腐的“人版”,因此不可能获得公平审讯。另外,马塔斯又指远华走私案许多涉嫌受贿官员已被判死刑,如果加国把赖昌星遣返,等于要他去送死。显然,这个以前有效的论据,今次却“失灵”了。

另一方面,刚结束对中国访问的加拿大外长白德(John Baird)重申,即使中方向加方作出了有关赖昌星安全的承诺,联邦政府也不能干涉司法行政。

951人遣返中国

赖昌星上一次几乎被遣返是在2006年,他就自己申请难民失败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诉遭驳回之后,移民部对他发出遣返令,但联邦法院在2007年4月裁定,赖昌星和曾明娜的风险评估有欠周全,并发还重新评估,令移民部无法把赖昌星夫妇押上飞机返回中国。

移民部今次作出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并且同样指赖昌星返回中国并无严重风险,也表明加国已经获得中方确实保证赖昌星返回中国的安全。

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统计,在2008/2010年期间,有951人因为不合加国入境资格而要遣返中国,当中有28人因不同理由,要由警员,或CBSA人员押解。

料中国公安机上接应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 张文慈/曾在温哥华国际机场(YVR)工作的一个政府执法人员向《星岛日报》透露,遣返工作是由一个特别机构执行,估计赖昌星由CBSA位在机场地库的羁押中心,经过机场特别通道,在本国执法人员押解下,登上飞往北京的班机。

这名人士指出,据他过去工作所见,一般普通被遣返的难民或囚犯,都有遣返目的国的执法人员前来接应,除非是重大罪犯,多半都不会被上手铐,同时坐经济机住。他就见过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或美国国土安全部执法人员,押着犯人登机的案例。

他透露,由于赖昌星是中国高度重视的经济犯,估计遣返过程中,很有可能被戴上手铐,但应该会用衣服加以遮盖。

根据过往遣返做法,中国总领事馆人员会到场,把中国政府签发给赖昌星的临时旅行证件交予加方官员。赖昌星再由一个CBSA人员和一个骑警押解,登上直航班机。

这个政府执法人员表示,相信中国公安部此次一定有派人前来接应,为与一般旅客隔离,估计安排他搭乘头等或商务舱的可能性很大,毕竟坐经济舱,目标过于曝露,不利遣返作业。此外,也应该会安排赖昌星较一般旅客先行登机。

有关外传CBSA为遣返赖昌星特别一次订了6个机位,这名人士指,这绝对有可能,为考虑遣返安全无误,甚至有可能包下头等舱,相信航空公司也会加以配合。

餐馆老板透露赖心声 回去面对心中比较踏实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 徐嘉铭/在赖昌星遣返中国之前,其实他已多次提过希望返回中国。据熟悉他的一位餐馆东主指出,赖昌星曾向他诉说官司没了结,总是有寄人篱下的委屈感;其次赖深为那些因远华案被判刑的亲朋好友感到抱歉,能够回去面对,会让心中觉得比较踏实。
 
在本拿比开设麻辣诱惑餐馆的胡培峰周五表示,印象中赖昌星过去一年到该餐馆用餐有数十次,最近一次是农历新年前后。他认为赖昌星为人豪爽,吃饭时多半是2个人,有时带一个女的,有时带他儿子,偶而也会邀请很多人,坐一张大桌子吃饭,但赖昌星对坐哪一个位置不会挑剔,是个很好伺候的客人。 他说感觉上赖昌星最喜欢的还是湖南菜,像干锅鸡、湖南腊肉,赖昌星还喜欢吃的阳春面,每餐必会叫上一碗,搭配着吃。

胡培峰还提到,赖昌星从2005年左右就是他的忠实顾客,其实赖并不太能吃辣,主要是想念家乡的味道。而这两年,赖昌星在与胡培峰的言谈中,对返回中国的感觉比以往更为强烈,胡培峰说:“有一次我们和赖昌星在另一个朋友家包水饺,赖昌星一边抽烟一边跟我们聊天,聊到回家这两个字时,我发现他的手抖得特别厉害。”

赖昌星也有粉丝

此外,来自香港,洋名克莱门特的余姓男子(Clement Yee)曾请赖昌星给他签名,他指印象中赖昌星很亲切、友善,而且没有架子,他记得有一次接到朋友告知,赖在温市一家餐馆用餐,即刻带着《远华案黑幕》一书赶去见赖昌星,表明来意,赖昌星怔了一下,很快就为他签名,并且跟他合照。

克莱门特说,那次签了名之后几个月,他去机场送朋友回香港时,看到赖昌星也在机场,便主动跟赖昌星打了招呼,两人聊了一下。赖昌星告诉他,也是到机场送朋友回中国去,让他感觉,赖昌星个性温和,也很好相处。不过,他强调:“我与赖昌星的接触较少,只是表面印象。也许深入交往之后的感觉又会不一样。”

对赖昌星被遣返,克莱门特就说,赖昌星来加拿大是不合法的,但现在将他遣送回去,基于人道理由,似又有不该的地方,他说:“相信每个人的看法都会不一样。”

赖昌星的三个女人:曾明娜、蔡玲玲、林萍萍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 徐嘉铭/赖昌星身边的重要红颜知己,为他生过孩子的有两人,曾明娜和蔡玲玲,另外还有一个默认的女友“阿萍”──林萍萍。

曾明娜未满18岁出嫁

曾明娜小名“美好”,按她出生地的习惯,村里人称她“阿好”,与赖昌星同为晋江人,比赖昌星小6岁,结婚那年还未满18岁。因为女方未到法定婚龄,因此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但曾明娜是赖昌星结发妻子。婚后他们生育两男一女(赖俊伟、赖明明和赖真真)。赖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携儿带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她跟赖昌星一样,文化程度虽然不高,生意场上却精明能干,独当一面,成为赖昌星的得力帮手。

远华案爆发后,1999年8月13日与赖昌星从香港逃到加拿大。

2004年5月底,曾明娜向卑诗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离婚申请获法庭批准,并于2009年带着赖真真回到中国。

蔡玲玲传在卡加利

此外,蔡玲玲原居福建石狮市,1990年前后在石狮市的旅行社当过售货员、电话接线生。赖昌星在经营售卖香港走私入境的手表和小电器时,结识了蔡玲玲,她则于1991年辞职,到赖昌星开的电器店工作,并开始同居。

1997年7月,蔡玲玲为赖昌星生下一子,取名赖文东,赖昌星随后将蔡玲玲和赖文东母子移居到香港,赖昌星来到加拿大后,在难民申请表格上,还特别将赖文东填入家庭成员中,后来,在2001年的难民聆讯中,赖昌星也承认与蔡玲玲有感情关系。

有传言指2007年赖昌星宵禁解除后,蔡玲玲人刚好在亚省卡加利,赖昌星还前往亚省看望,但赖昌星在接受《星岛日报》采访时,则矢口否认。

林萍萍已回中国

至于林萍萍,则是本报记者于2008年1月与赖昌星在温市中心聚会时初次见到,当时赖昌星只略为介绍,说她叫“阿萍”,厦门人,并未提到她的全名,当时,林萍萍很少说话,只说她是赖昌星的朋友,也为赖昌星被中国通缉鸣不平。

后来,赖昌星居住的烈治文大宅,也是林萍萍名下的物业,记者每回前往,都会看到林萍萍也在屋内,但感觉不出是女主人的姿态。

2010年7月,赖昌星在温市中心一间五星级酒店与本报记者约访时,赖昌星提到他是来酒店送朋友的,采访开始前,林萍萍带着几个赖昌星朋友离开酒店,并跟我们打了招呼,俨然女主人帮忙赖昌星接待客人。

一年来,记者虽与赖昌星通过电话,但未再见到赖本人,在赖于7月7日被拘捕后,有赖昌星在本地友人告知,林萍萍早已回中国去,如果属实,目前赖昌星最亲密的人(妻子、儿女、女友)主要活动地点都已不在加拿大,即使遣返,加拿大对赖昌星而言,相信已无牵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