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2/赖昌星加国逃亡12载 生死两茫茫

-朱镕基亲自督办远华案 赖昌星不冤
-涉“第一经济大案” 600多人被审查
-赖昌星加国逃亡12载 生死两茫茫
-12年逃亡之路
-赖昌星语录
-赖出版自传“只闻楼梯响”


朱镕基亲自督办远华案 赖昌星不冤

明报/“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是自中共1949年建政以来,涉及金额最大、查办时间最长的经济案件,堪称“中国经济第一案”,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亲自督办。

远华集团从1994年成立开始,从事走私犯罪5年,主要走私汽油、柴油、食油、汽车、烟草等,货物总值530亿元(人民币.下同),偷逃税额300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830亿元。

1999年4月20日,中国海关总署纪检组和监察局接到一封长达74页的检举信,才揭发该案,2000年初中央组成“四二〇专案调查组”,其间一共600多名涉案人员被调查,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省部级官员4人,包括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总参情报部部长、中共元老姬鹏飞之子姬胜德、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福建省副省长丘广钟;厅局级官员20多人,处级以上官员160多人,主要是厦门市委、市政府及海关工作人员,还有公安、金融、税务及港务等部门官员。其中,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等5人判死刑,李纪周等4人判死缓,厦门市原市委副书记刘丰等6人判处终身监禁。

在远华案发期间,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在1994至1996年担任福建省委书记,习近平担任省委副书记及福州市委书记,贺国强在1996至1999年担任福建省省长,之后则由习近平任代省长。

涉“第一经济大案” 600多人被审查

星岛日报/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堪称中国第一经济大案,从而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案件的主角是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赖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从1996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830亿元。

犯罪分子勾结政府官员,走私物品涉及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走私金额大大超过今年三月有关官员通过电视台透露的400亿元人民币。

在移送起诉的走私犯罪案件的案值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直接操纵下的走私物品价值达252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人民币115亿元。厦门走私集团犯罪采取的手法为进口货物不报关、伪报贸易性质、伪报货物品名等,并以金钱、女色为手段,在厦门臭名昭著的“红楼”设局,有预谋地拉拢腐蚀一批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走私提供帮助和庇护。

199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纪检组和监察局接到一封长达74页的检举信,信中检举揭发了厦门远华走私犯罪集团利用各种手段走私500亿的大案,而且其中还涉及到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等人的腐败问题。

2000年初,中共中央派出的专案组,厦门特大走私案及相关的职务犯罪的案情被基本查清。在这期间,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红楼”“色欲”基地

在走私犯罪分子有预谋地腐蚀拉拢下,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因腐败落马,其中厅级官员就有8人。据新华社发布的新闻可以看出,此案中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分布在厦门市委、市政府、公安机关、海关、银行等要害部门,而且收受贿赂的数额巨大。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原科长吴宇波,一人即索取、收受贿赂人民币874.7万元。

在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中,位于厦门湖里工业区远华集团一幢建筑物,据称就是用作招待势力人士的“红楼”,这是一幢名副其实的七层高红色大楼,里里外外都用红色的砖瓦、装修和设备,甚至连厅房里的桌子、床铺等,都是“无红不欢”

中国专案组人员指“红楼”是利用女色贿赂各方势力人士的“色欲”基地。豪华享乐设施,据说足可媲美五星级酒店,美酒佳肴、赌厅、桑拿浴池、舞池、留宿套房,应有尽有,夜夜笙歌。

赖昌星加国逃亡12载 生死两茫茫

明报/

1999年8月,厦门远华走私案曝光,赖昌星偕妻子及儿女持香港特区护照,以旅行签证进入加拿大。

●2000年7月,赖昌星与妻子曾明娜提出难民申请。中国以赖涉走私活动為由,要求加拿大将其遣返,但加方拒绝。同年11月,赖被认為违反加拿大移民法而遭到羈押。

●2002年6月,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同年8月,赖就此上诉联邦法院。

●2004年5月,曾明娜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请离婚,2005年获批,两人正式离婚,曾明娜获得本那比丽晶广场物业。

●2005年8月,赖昌星因参加朋友女儿生日宴会,违反宵禁令而被捕。同年9月,最高法院拒绝审理赖昌星的难民申请上诉,移民部对赖昌星及曾明娜进行遣返前风险评估。

●2006年5月,移民部完成评估,认為赖被遣返后没有被判死刑的危险,定于26日遣返。赖昌星随即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

●2007年4月,赖昌星赢得联邦法院的司法覆核,法院判决移民部认定赖昌星被遣返不会遭虐待缺乏具体证据。移民及难民局随即取消其宵禁令,赖不久后考获驾照。

●2007年8月,移民部败诉后放弃上诉,继而对他展开第二次风险评估。

●2009年1月,加拿大移民部批准给予赖昌星工作签证,令他可在加拿大合法打工。赖昌星透露,获房地產公司朋友来电邀请任职。

●2009年4月,大温「大耳窿」放数圈的「大家姐」甄彤施在名贵房车内遭枪杀,她曾被移民部指与赖昌星来往密切。

●2009年5月,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偕女儿赖真真自愿离开加拿大,返回福建厦门。移民部长康尼指,估计是曾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协议,整个过程加国政府并无参与。

●2009年9月,赖昌星作客西门菲沙大学(SFU)课堂,表示不担心会因哈珀访华而成為交换筹码被遣返,表示「相信加拿大的法律。」

●2009年12月,哈珀访华期间,坦认赖昌星问题為加中关系的绊脚石,并首次言明加国一直寻求将他遣返。

●2009年12月,赖昌星透露,中、英文自传书名為《赖昌星说赖昌星》,预计次年1、2月推出。

●2010年2月,中国内地媒体报道,赖昌星长子赖俊健已由加拿大返回上海。

●2010年7月,赖昌星指控420小组干预其出书计划,更在其女友回国期间要胁她取消赖的附属信用卡,及与他断绝关系。

●2010年11月,赖昌星前物业被发现藏有大批製毒原料,但骑警强调他并没有涉及案件。

●2011年3月,赖昌星代表律师指,中方為求尽快遣返,提出「探视保证」,若赖昌星一旦被收押,中方同意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人员进行探视。

●2011年7月7日赖昌星再被捕。

●2011年7月8日赖昌星被通知己被安排在12日(今日)遭遗返。

●2011年7月11日赖昌星由代表律师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令原定今日遗返期限得以拖延,直至7月21日再上庭,等待判决结果,若赖败诉,便面临于7月25日被遗返。

12年逃亡之路

星岛日报/

1994年-成立厦门远华集团并涉嫌从事走私活动。

1999年-赖昌星与妻子曾明娜及儿女一同持香港特区护照合法移民加拿大的大温哥华地区。

2000年-涉嫌在中国从事走私活动的事件曝光,中国政府正式通缉赖昌星,并要求加拿大政府撤销其移民资格,将其遣返中国。加政府要求中国承诺不会对赖昌星处以死刑才予以考虑。

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突然吊销赖昌星的香港特区护照,可这个行动已影响不到赖昌星,因为他早在2000年已向加拿大政府申请难民资格,虽被驳回,但因为赖昌星以巨额金钱聘请律师上诉,一场马拉松式的司法斗争展开。期间赖昌星可一直逗留在加拿大,这成为之后中加关系交恶的原因之一。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分申请,移民部随即进行遣返前的风险评估。同年,赖氏夫妇离婚。

2006年5月-赖昌星被捕,准备被遣返,但他又再提出上诉,案件一直展开拉锯。

2006年6月-加拿大联邦法庭宣布对赖昌星遣返案的判决结果,裁定暂缓执行遣返令。

2007年4月-加拿大移民及难民部取消赖昌星所有的宵禁限制,同年7月,赖昌星考获驾驶执照。

2009年2月-赖昌星获得在加拿大工作的许可,引发中方不满。

2010年7月-赖昌星称,侦办远华案专案小组想方设法阻止他的自传《赖昌星说赖昌星》出版。

赖昌星语录

星岛日报/

记者:“最近如何外出同家人见面?”

赖昌星:“如何去?总不会跑步去吧!这里交通方便,坐什么车都可以,我会开车,大巴士都会开!”

记者:“最近有想过遣返中国后会遭到何种对待?”

赖昌星:“我想拿个游戏机打打,忘了(遣返)最好。”

(回应大陆有传闻称赖昌星在加拿大骗了几千万加币。)

赖昌星:“这里借几千块都难啊,何况几千万!”

记者:“是否很关注传媒对你的报道?”

赖昌星:“不太看,都是朋友看了来告诉我,在监狱中看Channel M和20台电视,英文看不懂。”

记者:“目前经济状况如何?”

赖昌星:“我是活在‘经济压力’下而不是‘精神压力’,没钱就是经济压力。”

记者:“听说你有开一辆很高档的林肯车。”

赖昌星:“那是朋友借我开的,我名下没有任何车子,不能看到我开车,就说那车是我的,那么,我搭巴士,巴士也是我的啰!”

记者:“有没有准备好,一旦被遣返时,要带多少行李或哪些家当?”

赖昌星:“我穿着的一身西服就是唯一的行李,我是要回去坐牢的,又不是去出差。太多的行李,(在监狱中)根本用不到。”

记者:“(拿到工作许可之后)老板当久了,是否习惯替人打工?”

赖昌星:“我也是靠打工‘白手起家’,不是只能当‘老板’,但就不知道本地有没有老板会雇用我?”

赖出版自传“只闻楼梯响”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 徐嘉铭/在加国生活12年的赖昌星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我的口袋中,常常不到10元,日子真的很贫苦,但说出来,外界总是不相信。”

赖昌星一直表示,他在加国生活费和律师费,都要靠朋友接济,但他不会公开这些“患难之交”的身分,以免他们在中国会有危险。

在2006年6月初联邦法院宣布暂缓执行遣返令后,赖昌星心情大好,曾自掏腰包宴请媒体记者前往温市中心一家餐馆饮茶。

2007年4月,移民及难民局取消赖昌星所有的宵禁限制,同年7月,赖昌星考获驾驶执照。2009年2月,他获得在移民部签发的工作许可,正式可在加国“打工”。据他表示,第一份工作是雇于某地产公司。但他一直不肯透露是哪家地产公司,理由是“不想害老板”。

当时他住在烈治文一幢大屋,大宅后有个很大田园,他曾向媒体表示,想开设博客,内容有他教人烹饪、种花种菜,自己最拿手的菜是咸鱼炒饭,也是从小最爱吃的家乡菜之一,同时他也希望网友看看他鲜为人知的一面。

开博客的理想还没成真,到了2009年底,他又爆出准备在2010年初出版自传,书名已确定为《赖昌星说赖昌星》。

不过,自传的事一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直至2010年7月间,他再次接受采访时解释,他本来是不想再出书的,因为他家里人的压力很大,他没有明说“家里人”是哪些人,但指出,这些“家里人”是透过第三者,劝他打消出书的念头,但因调查他的420专案组(420是赖昌星特大走私案的案件代号)人员到温哥华,还强迫他女朋友将给赖的信用卡附属卡叫停,他被迫走投无路,而决定加快出版自传的出版步伐。

至于赖昌星的感情世界,一直为外界好奇,在2005年他与曾明娜离婚之前,最广为人知的女友是蔡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