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5/西区居民与爱护动物分子激辩 支持铲打浣熊被捕男子

星报/多市西边社区居民跟动物保护人士在周六激辩浣熊问题。

本周初,兰斯当大道(Lansdowne Ave.)及布尔街西(Bloor St. W.)交汇处附近的1名居民因为用铲子打小浣熊遭警方逮捕。

大约20名居民聚集在Rankin Cres.的小公园讨论如何对付浣熊,有人呼吁政府立法并对浣熊造成的损害给予财务援助。另有人关切突然出现的海报要求被捕男子离开该社区,1名居民表示,替被捕男子的妻女感到难过。

Animal Rights Kollective II或ARK II的激进分子哈德曼(Amanda Hardman)在场展示写着∶“先是小浣熊,接着是小孩…残害人类始自残害动物”的牌子,她说,要驱逐被捕男子的海报不是出自她的团体,但她要人们知道不应该残杀动物。

居民艾莉丝(Connie Ellis)说,大家都关心浣熊跟被捕男子,她不清楚攻击的来龙去脉,但要求男子离开的海报太过份,形同仇恨罪行。

房子被破坏省市府无表示

法瓦(Jack Fava)表示,发起聚会是为了集思广益,并支持被捕但还未判定是否有罪的邻居。许多人的房子被浣熊破坏,省市政府却毫无表示。

周三报警的43岁居民穆伊(Roddy Muir)也在场,他接受《星报》访问时说,报警是因为邻居不放过已受伤的浣熊,当时浣熊好像是被打的小孩不停哀叫。他还指称,邻居去年也攻击过浣熊。

来自怡陶碧谷的马席(Vince De Masi)怒不可遏地说,他的房子被浣熊破坏,单是诱捕就花了4,400元,但可恶的动物总是去而复返。

资料来源:星报

保护浣熊 街坊掀骂战
唯一共识:政府应补贴受害住户

明报/因多市越裔汉阮东(Dong Nguyen,音译)涉嫌挥棍打小浣熊一事,社区内支持他和反对他的居民,昨日下午在当地的社区公园内摆开阵仗“打嘴架”,吵得不亦乐乎。两方立场虽然尖锐对立,但却都不约而同地提出,市府应该提供补贴,帮助市民驱逐这些惹人厌烦的小动物。

这个在多市媒体上被广为宣传的集会,地点是在多市中区西面的兰士登路(Lansdowne Av.)夹布鲁亚街(Bloor St.)地区一个社区公园旁。不过来参加集会的市民并不多,相反是闻讯而来的是一大批记者。

27岁女青年哈德曼(Amada Hardman)举?标语牌,称指杀死浣熊的行为非常残忍。“我不是说,要大家对浣熊毁坏居民的房屋行为视而不见,而是说大家在驱赶这些动物时应手下留情,不要打伤它们,更不应该残杀。请专业的动物管理公司来处理。”

负责召集此次集会的当地居民法瓦(Jack Fava),则讽刺哈德曼是站?说话不嫌腰疼。

“我明白那女青年的爱护动物的好心。但她自己没有物业,不明白我们这些业主的苦楚。请一次动物管理公司要250元,浣熊对房屋所造成的破坏还要另算,少则几百元,多的1000多。这样长期下去,我们负担不起。”

反对残杀浣熊的伍德(Ken Wood)表示,他认为法例允许物业业主以人道方式杀死浣熊的规定不妥。

“任何杀死野生动物的法例都是错的。如果设置陷阱,万一被不懂事的小朋友碰上会受伤。放置有毒的诱饵也不妥,如果是被别的动物吃了呢?”

虽然法瓦和伍德唇枪舌剑地争执是否可以捕杀浣熊,但两人却不约而同地提出,市府和省府应该补贴受浣熊祸害的居民。

法瓦称,请动物管理公司和修补被毁房屋的费用都应由市府和省府补贴。而伍德则认为,修补房屋的费用较大,且没有一个固定数额,因此政府只需补贴请动物管理公司费用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