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5/未执行反贿赂法 渥京被抨肃贪不力

(渥太华24日加新社电)全球贪污监察组织批评加拿大,未能有效执行反贿赂法,并说原因在于总理哈珀没承诺反贪污。

新民主党外交事务评议员杜华(Paul Dewar)说,报告是加拿大的耻辱。他说,政府在过去两年常说,发放援外经费,要讲透明和问责制,报告令人震惊。

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周二说:“加拿大是7大工业国中唯一一个,几乎或根本未有执行这类法规,从2005年首份报告起,它就在这个类别之内。”

透明国际给加拿大的排名,与其他在这方面落后的国家并列,例如保加利亚、爱沙尼亚、希腊、斯洛文尼亚,还有澳洲、新西兰和以色列。

报告说,“执法落后主要原因是政府领袖没有政治承诺”。

按照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1997年的反贿赂公约,加拿大是透明国际评估的21国中,未能履行职责的最大出口国,它出口占全球2.5%。

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也有类似的评语,它在3月公布成绩单,认定“加拿大的《外国公职人员贪污法》(Corruption of Foreign Public Officials Act)执法体制,在重要领域仍有问题”。

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说,问题特别令人关注,因为不少“高危工业”在加拿大设立公司总部,包括四分之三的全球开采和矿业公司。

过去10年间,仅有1间加拿大公司被裁定国外行贿罪名,判处2.5万元罚款。

透明国际建议加拿大,对反贿赂法“展示更明显的执法承诺”。

哈珀政府2006年上台时自称反贪污斗士,大力宣传灭罪政纲,这无疑是个难堪纪录。

总理办公室发言人麦克杜格尔(Andrew MacDougall)说:“政府认真看待贪污和贿赂问题,不管这类事情在何处发生。我们有强而有力的反贪污措施,我们继续会采取必要和适当的行动。”

他说,政府先要审阅透明国际的报告,再作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