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2/华妇担保中国丈夫女儿团聚被拒上诉

供词矛盾 联邦法院维持原判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崔源明报道/加国联邦法院维持移民部裁决,拒绝让多伦多一华裔女子担保她在中国的丈夫及女儿移民来加,理由是这并非一段真实婚姻,而目的是为了移民。法官同意,申请人和丈夫的供词矛盾处处,也无解释两人怎可在没见面下纯靠通电话就感情大增,发展日后一起生活的基础。

这宗在多伦多审理的案件,上诉人是华裔加国公民高小薇(Xiao Wei Gao,译音)。法庭文件显示,高小薇2007年申请在华丈夫梁舒锦(Shu Jin Liang,译音)和他女儿来加国团聚,但移民签证官怀疑是假结婚,对比供词及经面试后,认为两人关系淡薄,这段婚姻不可信,而拒绝高的申请。

高小薇不服上诉移民及难民局,指有关官员作出偏颇推论。去年8月,难民局也推翻她的上诉。申请人不服并上诉至联邦法院,法官施奈德(Judith Snider)今年3月聆讯后维持原判。施奈德同意难民局的结论,认为两人未有清楚交代由初相识到发展为夫妇经过。“比方说,申请人未有到中国与丈夫见面,两人纯靠电话往来就可以感情大增。”

对于难民局单凭聆讯上的一个普通话提问,见梁舒锦犹豫,就推论操广府话的梁舒锦普通话能力欠佳,难以在电话中与讲普通话的妻子沟通及培养感情,施奈德也认同;不过,法官认为还有其他证据显示梁与妻子有语言沟通障碍。就算难民局在这方面犯错,也不影响整体决定。更何况,高小薇所提供丈夫的电话号码,对方实际上已停用。

“婚姻不可信”

施奈德也指出,高小薇婚后从未返华探望丈夫。而梁舒锦也没跟女方在中国的姻亲建立密切关系。女方作供时透露,母亲很喜欢女婿,但梁对签证官只提到岳父和妻子的妹妹喜欢他,没提到岳母。

另外,申请人和丈夫被问到有关日后照顾女方父母的时候,两人答案也出现矛盾及不一致。施奈德也同意申请人和她丈夫的供词中,有很多矛盾及不合常理之处,认为这并非一段真实婚姻,只是为了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