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5/美防恐过度?加人被拒入境增多

世界日报/九一一恐怖袭击让美国有如惊弓之鸟,过去不设防的加美边境检验也转趋严格,美国防恐法案授权海关官员对可疑外籍人士直接发出驱逐令(Remove Order)拒绝入境,愈来愈多加拿大人莫名其妙的被美国海关发出五年内不得入境禁令,且上诉旷日费时,费用惊人。

过去加美数千公里的不设防边界一直是两国关系密切、邦谊永固的具体象征,两国民众只要出示驾照即可进出国界,畅行无阻,一些居住在边境附近的民众与甚至与海关官员稔熟,只要打声招呼就可过关。

但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情况已彻底改变,尽管加国公民仍然免签,但想从陆路边关进入美国,须出示护照或其他经美国政府核准的加强式身分证件(Enhanced ID),也时还须接受严格的盘查。

由于美国防恐法案授权海关官员对可疑的外籍人士直接发出驱逐令,有愈来愈多的加拿大人在过关时莫名其妙的遭美国海关官员拒绝入境,五年内更不得入境,有人声称被遣返原因只是海关官员看他们“不顺眼”。

不过美国国土安全局(Homeland Security)并未公布至今有多少加拿大人或卑诗省民被列为不得入境名单。该局资料显示,2009年美国共有3亿人次的外籍访客,其中有39万3000人被发出遣返令,72%是墨西哥籍。另有58万人遭拒绝入境,但未发出遣返令,其中85%是墨西哥或加拿大籍。

专门替客户就海关官员遣返裁定进行上诉的美国律师鲍华(Robert Pauw)表示,海关官员是引用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非法移民改革及移民责任法”(Illegal Immigration Reform and Immigrant Responsibility Act)拒绝加拿大人入境。

他强调该法主要是针对持造假文件或准备偷渡的外籍人士,现在却一再被海关官员用来“对付”加拿大人,实在离谱。

但他表示,遭到不公平对待的外籍人士想对海关官员裁定进行上诉困难重重,不借旷日费时,且成本高得吓人。他有一名加拿大客户2009年被海关裁定五年不得入境,花了4万8000元打官司,最后还是败诉。

多人碰壁 “再也不去美国”

现年68岁的大温市民利卓特(Wayne Liptrot)在美国夏威夷拥有两户公寓,他与妻子在2008年从温哥华国际机场准备搭机前往夏威夷时,被美国官员拒绝入境,理由是他在1993年到2006年间在美国非法居留。

虽然他向美国官员强调自己一直住在加拿大,只是偶尔前往美国度假,并可以提交所有证明文件,但该名官员根本不理会,甚至威胁利卓特如果再试图进入美国,将被捕入狱。于是夫妻俩转往墨西哥度假,从此未再涉足美国一步。

北温市民夏佛(Leah Shaffer)在紧邻托瓦逊(Tsawwasen)的美国罗伯兹岬(Point Roberts)拥有一户度假小屋,上个月他准备过关前往该处与妻子共享结婚周年纪念日晚餐时,被一名海关官员三番两次找麻烦的拦下,指他在美国非法居留,限制他五年不得入境。

他认为该名官员根本是看他不顺眼,故意找碴,家人已经决定将度假屋出售,以后再也不去美国。

另一位市民华希(Glenn Walsh)将自己的53尺游艇停靠在紧邻加美边境的布连思市(Blaine)码头,2009年他在墨西哥度假时接获码头管理员通知,指游艇内的排水泵浦故障,于是他立即搭机返回温哥华,并在深夜开车从和平门(Peace Arch)过海关,准备先在游艇内过夜,第二天上午找人维修。

但海关却认为他是到美国工作,因此拒绝他入境,并在电脑上做注记,现在每次他想进入美国,都会遭海关盘问数小时,非常恼人。他说自己在美国拥有三家公司,光是在华盛顿州就投资了数百万美元,但他们却不让他入境。

这些市民的遭遇并非特例,在布连思市执业的加籍美国律师桑德斯(Len Saunders)也表示,九一一事件发生后这类遭美国海关拒绝入境的案例开始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