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6/安省拟修法 放宽收养条件

加通社多伦多25日电/安大略省政府拟修改“儿童暨家庭服务法”(Child and Family Services Act),以便安省约7000名儿童有资格获得收养,而收养这些儿童的家庭也能从省府获得财政支持。

安省46个儿童救助协会(Children’s Aid Society)名下共有约9000名受其监护的儿童,按照省府现行的法律,儿童亲生父母对其有特殊的接触权利,致使这些儿童中近四分之三的人无法被顺利收养。

如果安省修改后的法律获得通过,约7000名儿童就可以被家庭收养。

安省儿童服务厅长布洛藤(Lauren Broten)说,儿童救助协会监护下的儿童有许多委托寄养家庭看护,每名寄养儿童每年约耗费省府3万7000元,安省46个儿童救助协会自己管理这些寄养儿童的补助项目。

安省约有2000个寄养家庭,一般来说,他们看护的每名儿童每月获得补助从800元至1500元不等。

布洛藤指出,有寄养家庭抱怨说,他们在完成了儿童领养手续后,这笔补贴就被取消了,因此,省府修改的法律有望继续给这些家庭发放补贴。

修改的法律还对脱离了儿童救助协会监护的青少年救助进行调整,日后这些16至17岁的青少年在21岁前还将被准许回到儿童救助协会寻求帮助。

安省保守党及新民主党呼吁政府也应该给抚养孙子辈儿童的祖父母提供补助。

安省2010年有近1000名儿童获收养,比前年增加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