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4/车主可电邮或传真 申请取消泊车告票

免却亲身前往法庭申辩

明报/从现在起,若因停车咪表或付费取票泊车机器故障,或未能正确摆放付费收据在挡风玻璃下面而收到违章泊车罚单的车主,可以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请取消,不用亲自前往进行法庭排期。

这是多伦多市政府最新引进的一套技术,目的是减少车主的麻烦,加快服务效率。

据了解,多市每年因为车主违反付费泊车规章而发出的告票达到约60万张,其中有大约4万张并非车主真正违章,而是因各种机器故障,或者付费收据被障碍物挡住,或被粗心大意的车主装在口袋带走而忘记摆在挡风玻璃下面等个人原因而收到告票。

而在此前,因上述原因收到告票的司机,若想进行申辩取消罚款,需在收到告票的15日内,亲自前往城中仅有的4个首次上庭排期机构,申请上庭申辩。

市政泊车营运经理法布里奇(Anthony Fabrizi)表示,很多情况下,车主是有证据可以证明他们的确有按规定付费,只不过有时候是执法人员没有看见,票据没留在车上,或者是付费机器发生故障。

“坦白的说,我们并不愿意发出那些并没有真正违规的告票”,因此,他的办公室在一年前就开始考虑添加一套新的系统,来帮助车主快速解决问题。

自从市府上星期开始运行这一套系统之后,车主只需要下载一张申请表格,填写后再和已经支付过合理停车费用的收据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据,如损坏的付费机器相片证明,一同发送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或传真至416-696-3652申请取消。

而市府亦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统信件的方式,通知申请者是否符合取消告票的资格。

申请表格可到http://www.toronto.ca/pay-toronto-tickets/disputes.htm下载。

若申请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清白,则仍可通过亲自前往相关机构进行上庭申辩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