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0/骑警电枪射11岁童 人权组织促查

(温哥华9日加新社电)卑诗省皇家骑警使用电枪,对付一名11岁男童。一个人权组织说,用电枪对付儿童没道理,要求调查。

卑诗省民权协会(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说,卑诗省乔治太子市一名11岁男童的个案,仍有很多问题未有答案。

皇家骑警说,一名37岁男子周四在家被人刺伤,该名11岁男童是疑犯。他们指出,当男童从邻居走出来时,一名警员用电枪对付男童。民权协会执行总监伊比(David Eby)说,他希望知道男童与警方对抗时,身上有没有武器?

他说,向男童使用电枪,在“颇为例外情况”可能合理。

伊比说,电枪涉及儿童的事件极为罕见,所以电枪对儿童的影响所知不多。

他说:“我们认为,对于一个体重很轻、心脏仍在发育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不知使用电枪的可能后果,如死亡,电枪应是最后手段。”

伊比说,这宗个案也令人质疑,皇家骑警能否完全免用武力。

“我认为骑警真的需要加强培训,学习如何降低紧张情势,避免使用武力。在这方面,他们做得不够好。”

西温哥华警队已开始独立调查,检讨警方使用电枪时的反应和行动。被刺伤的受害人还在医院,情况良好,伤势没有生命危险。11岁男童的情况没有公布。

12岁以下儿童不受《青少年刑事法》规管,但即时不知男童会面对什么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