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30/女店东控信用卡银行 求禁收零售商附加费

(加新社29日电)温哥华一名女店东提出集体诉讼案,控告Visa、万事达(Master Card)信用卡与加拿大各大银行合谋,规定接纳信用卡的零售商缴付多少手续费、禁止它们选取何种信用卡和征收附加费。原诉人要求法庭授予商户自主权,让它们决定用哪种信用卡和是否征收附加费。

温哥华家具店女东主沃森(Mary Watson)代表接纳Visa和万事达信用卡的商户,向卑诗省最高法院提出诉讼。

在现行制度下,消费者购物,用信用卡结帐,商户需向信用卡公司和银行缴费,款额因信用卡类型而异。

信用卡如有积分和其他奖赏优惠,零售商通常缴交更高费用。

该宗集体诉讼案的代表律师麦克马伦(Greg McMullen)说,原诉人打官司,要求法庭给他们自主权,让他们决定采用哪些信用卡,是否向贵宾卡用户增收附加费。

麦克马伦说:“事情最终由市场决定,商户可自由制订政策,决定如何处理信用卡。”

原诉人也希望法庭颁布禁制令,禁止答辩人协商提价、订定或固定收费,以及均分商户征收的费用。

麦克马伦指出,加拿大商户2009年付费50亿元。

诉状说,信用卡公司和银行合谋,强迫零售商接纳所有信用卡,某些信用卡公司收取更高的手续费。它又说,消费者用贵宾卡结帐,商户不能向他们收取额外手续费,被迫承担更大开支。

原诉人的指控有分待法庭辩证,答辩人除了Visa和万事达卡,还有满地可银行、丰业银行、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皇家银行、道明银行、国民银行、嘉鼎信用银行(Desjardins)、美国银行、Capital One和花旗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