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5/论者力数25漏洞 告密制度不改革政府丑闻难杜绝

(渥太华24日加新社电)论者周四抨击政府的告密者法规,一如犯错者的权利宪章,告密者反而不受保障,若不加速改革,即使联邦操守专员下台也没有用,丑闻只会继续。

加拿大首名操守专员维梅(Christiane Ouimet)去年秋天辞职,稍后的一份审计揭露,在逾200宗投诉中,她只调查7宗,更没有发现任何犯错行为。

但改革联邦问责计划(Federal Accountability Initiative for Reform)主席赫顿(Ian Hutton)指出,“严重瑕疵的法规助长及促成”维梅“骇人的纪录”。

哈珀政府2006年上台后,落实联邦问责法规,但加拿大改革联邦问责计划发表一份报告,详列法规的25项“重大”问题。赫顿表示,保守党的法规处处陷阱与漏洞,好像一份“犯错者的权利宪章”。

犹如犯错者的权利宪章

保守党政府12月时表示,所有旧有的告密者指控个案将会加以检讨,但论者辩称,除非改革法规,那些个案肯定再被驳回。

赫顿指出,维梅辞职后,“政府保护告密者制度的信誉荡然无存”。

加拿大人要求问责(Canadians For Accountability)的布隆(Ian Bron)指出,现行联邦法规“只是给高级经理更大空间,报复及阻拦更多的告密者”。

维梅不理会的个案,包括退伍军人布鲁耶(Sean Bruyea)的投诉,他最后只好对外公开。经传媒广泛披露,政府向他道歉,因他的私人医疗纪录在公共机构流传,有人想要破坏他替退伍军人争取权益的公信力。

布隆是前加拿大运输部的一名告密者,他说自己遭受报复。布隆说,政府贪污不单止是在牛皮纸袋装满现金。布隆指出,贪污“广泛意义是指私人利益放在公共利益之前”。

长期监督政府的“民主监察”(Democracy Watch)主管科纳彻(Duff Conacher)说,若不改革法规,“我们将继续看见丑闻行为,因为系统本身即是丑闻,它鼓励丑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