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一雇主曾解雇不按时上班职员
明报/新调查显示,加拿大人比美国人更容易上班迟到,2010年有19%的加拿大员工报告每周至少迟到1次,11%承认每周迟到2次或更多次。
员工迟到,总有百般藉口,资方未必容忍,加拿大就有三分之一的雇主解雇不按时上班的员工。
求职网站CareerBuilder.ca在2010年11月15日到12月2日期间进行网上调查,访问227名加拿大雇主、550名全职雇员,调查结果误差率各为正负6.5和4.18个百分点。
根据周三发布的调查报告,2010年有19%的加拿大雇员说,他们每周至少上班迟到一次,比率比前一年高2%。
11%雇员说,他们每周迟到2次或更多次。
调查发现,近四分一的迟到者解释理由,说睡眠不足,另有四分之一归咎交通,15%说公车耽误时间。
另外,15%的雇员说,迟到的理由是天气坏,其他常见藉口是送孩子上学、去托儿中心,或配偶问题。
CareerBuilder人力资源副总裁亨夫纳(Rosemary Haefner)说:“雇员确实有时因为无法控制的情况迟到,但他们应该了解公司的迟到政策。不管原因为何,迟到的雇员通常要对经理如实汇报。”
劳方不按时上班,给出的原因五花八门,经理可能难以区分真假。比如1名雇员就对民意调查员说,1名妓女偷走他的车匙,他误了上班时间。另1人说,他找不到衣服。
美国雇员表现比加国好
调查发现,更多加拿大雇员不按时上班,美国雇员的时间观念却在增强。2010年,仅有15%的美国人每周迟到1次或更多次,前一年的比率是16%,2008年则是20%。
亨夫纳说:“员工是否担心经济状况,还是态度改变,美国雇员在此前几年按时上班,表现得更好。”
调查报告又说,加、美两国雇主不容忍员工迟到,都有三分一曾因不按时上班解雇雇员。
美国的调查与加拿大同期进行,一共访问2482名雇主、3910名全职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