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4/能源局广告提醒民众 与供应商签约要三思

(多伦多23日加新社电)安省能源局(Ontario Energy Board)发起4周电台及网站广告宣传运动,忠告消费者,在签订能源供应合约前,先要掌握合约资料,考虑清楚,才跟能源零售商签约。

广告运动周一展开,它提醒民众,目前省内有一套新规则,可保障消费者权益。电力和天然气零售商逐家逐户推销合约,人们受新规则保护。

新例1月1日生效,适用于此日后签订或续签的合约。安省能源局发言人芬德利(Alan Findlay)说:“广告运动的重点是保证消费者都能掌握必须的资料,才决定是否签约。”

他说,民众未有足够时间考虑,往往感到签约的压力,或是给人催促,即时签约。他说:“情况可能很混乱,所以民众要用时间,保证自己拿到所有资料,那很重要。”

根据新规则,零售商要提供地区电力、天然气公司的收费率,给消费者参考和比对。这些收费率由能源局设定,每6个月调整。

一些消费者选择和能源零售商签约,锁定收费率,不愿意受能源局调整的比率约束,每年变动2次。

新例也给民众机会,在不用缴交罚款的情况下取消长期能源合约。消费者收到第一张帐单后,也有办法取消合约。

在新例下,电费的违约罚款降低,余下年期每年收罚款50元;天然气罚款则是余下年期每年100元。

安省政府在2009年提出上述修订案,对付能源零售商的不公平营商手法。

安省能源厅长杜杰(Brad Duguid)说过,省府每星期收到100多宗有关无良能源零售商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