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9/移民部严打魁省“偷跑”企业移民

违规者面临撤销资格或遣返

明报/移民部要求各省推荐移民“申请那里住那里”的动作又多一项,与前几次主要针对“投资移民”不同的是,这次锁定是“偷跑”到其他省份的魁省企业移民。

本报获悉,移民部于12月23日对移民官发布“魁省企业移民解除条件作业指引”,要求魁省以外的移民官特别留意:一旦接获有住不是住在魁省的“魁省企业移民”前来申请“解除移民条件”(remove conditions),则必须马上向移民部举报,由移民部决定是否撤销移民资格,或将人遣返。

移民部在发布指引同时,还附上对未符条件申请人“最后提醒”(Final Reminder Letter)的标准信,信中充满“最后通牒”的意味。信中警告,申请人若“无法在抵后3年提出证明取消条件”,那么将“违反移民法,移民部会采取必要行动”。

“魁省企业移民”计划对解除条件的要求包括,抵后第一年居住在魁省“坐镇”指挥事业、至少持有事业四分一股份且投入资金不能少于10万加元,以及至少必须雇用一名全职员工(家人除外)等3项,移民在抵后3年内必须申请解除条件。有关规定在2006年10月实施,申请人也均曾签署声明,表示知情。

不过,魁省移民报到后就闪电搬离魁省,向来不是什么秘密,比较夸张的是,移民部近来还发现,一些搬到卑诗省或安省的移民,为图方便就在离家较近的移民办事处,“跨省”办理解除条件,似乎并不忌讳被知道“偷跑”的事,于是移民部不用派人调查,即有人“自投罗网”。

移民律师辛湉王(Steven Meurrens)指出,移民部严打“魁省企业移民”居住规定,并不令人意外。

辛湉王说,移民部最近从机场严查省推荐移民报到居住地点、花钱雇用独立调查公司调查居留率,均代表移民部将严格落实“申请那里住那里”的政策。

辛湉王说,申请人即使被发现未在魁省居住,仍还有方法保住移民资格,不过,他认为,一些以为“不按规定不会有事”的移民,这次应该好好认清,不按规定引起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