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6/未符街道编号标准,更改4号门牌 万锦否决申请

明报/万锦市议会经过早前接连批出多个更改4号门牌的申请后,本周终于否决了两个的同样申请,为过去数月来“一窝蜂”的申请暂时划上了句号。

于30年前搬进位于7号公路夹活湃路地区、MacPhail Crt. 4号的一对白人夫妇Graham及Lucie Canning,因退休而打算“大屋搬细屋”,准备把房屋出售。但由于他们的房屋是4号门牌,故叫价要比市价低出约3万元。他们因此希望把门牌改为3号或5号。

至于在于人村地区Chimenti Crt. 4号的南亚裔夫妇Mansurali及Azmeena Kara,也申请把他们的门牌改为2A或6A,或是3号或5号。他们表示在出售房屋时遇到困难,因为市内众多华裔人口,担心其房屋卖不到好价钱。

然而,以上两个申请,刚于本周二(23日)晚上的市议会上被否决,因为两个申请都未能符合街道编号标准的要求。

按现行准许更改街道编号的标准,规限新编号要顺序以及可以使用的(即没其他房屋使用),而在短街(court)是可接受单数及双数门牌的混合,但则不包括英文字母后缀(letter suffix)。

市府发展服务专员贝尔德(Jim Baird)指出,上述两个申请都没有符合设定的标准,两条街道也不是短街,其中的Chimenti Crt.,日后更有可能往北延长。

在现行的有关规例下,屋主须向市府支付500元费用,来更改门牌编号,只要申请的号码是顺序及可以使用。若申请者是住在短街,是可由双数改为单数;在较长的街道,单数及双数则不能被混合使用,要维持于它们分别所属的一边街道。

市议员赵善江表示,经过早前“一窝蜂”的改号申请后,他希望日后更改门牌的(上诉)申请,不用再由市议会来处理,市府职员可遵照现行的规定来自行处理。他说,今后市内的新发展住宅区,将由6号门牌开始,就可避免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