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6/回教宰牲节宰羊 恐被罚2.5万元

明报/渥太华地区穆斯林居民担心,他们在11月宰牲节(Eid al-Adha,又名古尔邦节)宰羊祭神将受惩罚,因为根据安省法例,无牌私宰牲口最高罚款2.5万元。

自2005年起,除了持牌屠宰场东主,任何人在安省购买和自行屠宰牲畜即属违法。去年秋天,一名穆斯林男子因屠宰羊只并与人分享,被罚款2,000元。此外,一名男子屠宰一头猪,预定下周出庭应讯。

渥太华居民阿布法哈(Abed Abufarha)过去庆祝宰牲节,都是到农场自行宰羊。但今年他会到安省帕基咸(Pakenham)一间屠宰场,购买他的羊肉。他说,政府条例改变他与家人的一项传统。

阿布法哈说:“真的变严厉了,他们的急剧执法力度,希望立即阻止,在屠宰场外私宰要罚一大笔钱。”

渥太华地区许多穆斯林教徒,已开始预订11月16日宰牲节献祭的羊羔,他们将会冒风险自行宰杀。男子埃穆拉迪(Akram Elmuradi)已付钱买了10只活羊,计划同朋友做献祭用途。他说:“我喜欢自己宰杀,这是传统……如果你信仰它,无人能阻止你这么做。”

安省食物及农业厅说,有人投诉,当局才会调查,罚款仍然很严厉。依据《食物安全及质量法》(Food Safety and Quality act),最高罚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