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4/加国商业移民申请文件造假严重

-商业移民申请文件造假严重 北京办事处省提名计划受拒个案上升
-经验类别职业要求高 留学生校内工作不算数
-家庭关系受怀疑 签证被拒 华厨师上诉获重审申请


商业移民申请文件造假严重 北京办事处省提名计划受拒个案上升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宋娜/加国移民部北京办事处在审核各省提名计划(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简称PNP)申请个案中,发现商业移民类别文件作假情况严重,导致受拒个案上升。有温哥华移民律师指出,其实PNP申请个案作假一直存在,但现阶段联邦移民部也意识到问题严重,皆因加强审查,导致问题曝光。十年来申请加国PNP个案增幅超过两倍。

联邦移民部数据显示,自2000年至今,通过PNP移民人数逐年上升,从2000年的368人,增至2009年的11,801人,十年来增幅逾两倍。

涉不实文件遭拒个案占七成

根据最新一期《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显示,2009年联邦移民部北京办事处拒绝129宗PNP个案,其中91宗涉及提供不实文件,占拒绝个案的七成。另13宗申请就涉及违反承诺,例如未提交体检报告和完整文件、11宗申请因申请人无法提供商业资金来源而被拒。至于申请被拒原因,包括省政府撤销申请人资格、无法获临时工作签证、体检不及格等。

数据还显示,移民部人员通过致电和实地查访发现,七成涉提供不实文件而遭拒个案中,大多数与聘雇文件有关,另外教育文凭及商业移民类别的资金证明作假也较严重。北京办事处文件显示,移民部人员花大量时间调查PNP个案造假现象。

温哥华移民律师钱路解释,现阶段海外PNP申请人都把文件寄到各省的处理中心,而省政府如果通过申请人资格,会把相关资料联同联邦移民部所需的资格文件一同寄往联邦移民部设在海外的各办事处,再由移民部最后审批。

申请个案作假包括两方面

近年联邦移民部发现,即使各省政府批准申请人资格,但移民部调查期间仍发现作假,且问题恶化,因此移民部于最后审核阶段更为审慎。钱路提醒申请者,不要以为省府批准PNP申请就认为一定获永久居民身分,现在联邦移民部也加大力度严格审查。

钱路也指出,申请个案作假包括两方面,一些申请人的确不符合PNP资格而伪造文件以达到标准。此外,有些申请人其实本身符合要求,但却被无良的中介误导或欺骗,而提供假文件。钱路说,据他所知,一些申请人其实符合资格,问题也很易解决;惜所托非人,终因提供了假文件而遭拒签。

经验类别职业要求高 留学生校内工作不算数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 宋娜/加拿大经验类别移民(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自2008年9月实施以来,为留学生提供了又一个申请移民的途径。不过移民部提醒,留学生在上学期间所从事的在校的工作经验,不能做为经验类移民所要求的职业要求。而有律师认为,经验类移民所规定的职业要求较高,即使对于本地的毕业生来说也难达到。

《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指出,符合经验类别移民的工作经验需要在学生毕业之后进行,而在校园内的工作没有持有工作签证所进行的工作不符合经验类移民类别,而学生在上学期间,持有工作签证所进行的校外工作经验,也不符合经验类移民对于职业的要求。

移民律师库兰(Richard Kurland)解释,加拿大经验类移民要求申请人的职业为加拿大国家职业标准(NOC)的0、A、B类别的工作,申请人可以从事兼职,但要有足够的工作小时数而符合以上类别。不过,经验类别移民的工作经验必须要在学生毕业之后,因此在校期间的工作,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不符合申请该类移民的工作要求。

移民律师钱路发现,经验类别移民并没有成为留学生热衷的移民方案,而原因则是由于留学生毕业后,无法找到的0、A、B类别的工作,让他们不符合整个申请要求。钱路认为,的0、A、B类别的工作对于本地公民和移民来说也难找到,更不要说留学生。

移民部资料显示,本国在2009年共批准2,544份经验类别移民申请,其中安省1,754人,卑诗省385人,亚省326人,其他的申请人则分散在其他省份。

家庭关系受怀疑 签证被拒 华厨师上诉获重审申请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 宋娜/中国公民曹朝桥(Chao Qiao Cao,译音)获得魁省一间中国餐厅聘用,欲申请本国工作签证前往该餐厅工作。不过移民部北京办事处在审核时怀疑,曹朝桥在中国的资金及家庭关系不够紧密,他有可能在签证到期后滞留加国,因此移民拒绝了他的工作签证申请。

表明签证到期离加国

曹朝桥上诉联邦法院,要求司法覆核,法官裁决搁置移民部的裁决,由另外一个签证官重新审核当事人的申请。

27岁的曹朝桥原来在中国乌鲁木齐一间大型连锁餐厅担任主厨,后来他被魁省一间中餐厅聘雇担任厨师一职。不过移民部北京办事处在接到他的申请后怀疑,曹朝桥在中国的薪资不高,他的家庭人数不多,而他在魁省工作期间也不会有大量的收入,因此移民部认为他会在签证后滞留加国,因此拒绝他的申请。

曹朝桥随后上诉,要求进行司法覆核。而法庭在调查后发现,曹朝桥的妻子和孩子均在中国居住,他的父母及兄弟也在中国。另外,曹朝桥的妻子在中国拥有一个物业,而他和妻子也有真实的存款记录,因此法庭认为曹朝桥在中国有联系。

联邦法院认为,曹朝桥在申请工作签证期间,已经尽力同签证官配合,表明他会在签证到期后离开加国的意愿。

例如曹朝桥提交一份声明,指他在魁省的雇主已同他说明逾期滞留的后果,并表示会在他签证到期前解除雇佣合同。另外,曹朝桥在声明中指出,他的移民中介也已向他说明滞留加国要面临的法律程序。不过,签证官最后仍以曹朝桥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为由,拒绝申请是不合理的。因此签证官拒绝曹朝桥工作签证申请的决定也应暂时搁置,移民部应重新安排另一签证官进行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