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根据安省雇佣标准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餐馆老板及经理可从餐馆侍应工作时从顾客处直接取得的小费(俗称贴士)中,抽取0.5%至4%,作为收入。
新民主党省议员佩文高(Michael Prue)认为,这是剥削餐馆侍应的利益,故在本月初提出私人法案,要求修例,终止有关操作方式。
该私人法案将于今天在省议会辩论。
佩文高称,有不少选民向他反映有关问题,令他发现现时省内很多餐馆,不管是独资,抑或是连锁式经营,都强迫侍应将部分从顾客取得的小费,分予餐馆经理或老板,比例为0.5%至4%左右。
他认为这对雇员十分不公平,餐馆老板没有理由剥削员工的酬劳,来补贴餐馆的营运成本;因此,他提出一个名为“保护员工贴士”的私人法案。
过去曾任酒吧侍应、目前已成为酒吧老板的Francesca Zeilinski表示,以前当他知道要将自己辛苦赚得的血汗钱分给自己的上司、老板,也感托异,皆因对方所赚得,远比自己为多。如今即使自己当上老板,他亦从不要求与员工共享对方所得的小费。
安省华人餐馆会会长陈勇仪则称,很多酒楼或华人餐馆的做法很不一样。侍应很少指定招呼某几张餐桌的客人,而是满场飞。因此,各人会将所得到的小费合起来。然后,再按个别餐馆既定的比例,分给部长、大堂门口服务生等。
遇上大型婚宴,受聘为兼职的侍应生只能取得时薪,小费则免问。即使是全职侍应,酒楼负责人亦多与客人议定,除了基本酒席费用外,还要多付事先议定的指定百分比小费。
陈勇仪质疑法案难执行
陈勇仪质疑,即使法案通过,亦难以落实执行,因为各个商业营运方式不同。若餐馆被指违例,被告到劳工处,最后只落得浪费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