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20日加新社电)联邦保守党政府即将宣布法案,严惩偷运人口的蛇头,协助50人以上偷渡、从中图利者,将受制裁,自动刑期判最少10年。
联邦政府还要堵塞难民申请者的后门,不许他们在入籍加拿大前返回原居国家。难民申请者还没入籍不得申请其他移民到加拿大定居。
难民申请者5年不可离加
渥京提出新法案,阻止用心不良的难民申请者滥用加拿大移民制度,自称身陷险境,必须逃离原居地,在取得难民身分后,却回原居地度假。
不同消息来源说,在新法下,人们非法进入加拿大,申请难民身分,不得在抵加5年内离开加拿大,到外地旅游。
官员还说,寻求庇护者5年内不得赞助其他人移居加拿大,包括家人。法案准许当局扣押船民1年,以核实身分。
联邦政府的《阻止偷运人口者滥用加拿大移民系统法》(Preventing Human Smugglers from Abus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将于周四宣布,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和公安部长涂斯维(Vic Toews)会在温哥华公开拟议法案细则。
高级官员说,人们为了赚钱,偷运超过50人进加拿大,要受制裁,自动判监最少10年。他们指出,偷运人口活动规模较小,违法者的刑期较短。
法案还会扩大偷运人口的定义,当局更容易证明有人偷运人蛇。
今年8月,近500名泰米尔船民登陆卑诗省。加拿大已有严厉的法规惩罚蛇头,最高刑罚可判终身监禁、巨额罚款,但加拿大当局说,现行法规不足够,成效不彰,未能取缔偷运人口活动。
政府内外有人要求立法,容许加拿大当局阻截船民,在偷渡船抵加前驱逐船民,但政府拒绝这个要求。渥太华移民律师陶布(Julie Taub)说:“他们抵达加拿大水域前,应叫他们掉头回去。”
加拿大前驻斯里兰卡高级专员科拉科特(Martin Collacott)说,联邦政府针对50名偷渡者,其实忽视一个事实,就是大部分加拿大偷渡个案牵涉2、3人结伴的难民申请者,他们搭乘飞机。
但其他专家警告说,严惩蛇头,没有阻吓作用,偷渡者的旅程会更危险、经济负担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