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3/小偷做擎枪手势恐吓杀陈旺姊夫

警上手铐拘捕捉贼者 反释放窃匪

明报/多伦多中区华埠金牛城超市老板陈旺“捉小偷反而被拘控案”,多市中区King and Flower Plant花店店东基利(Hamid Kheiry)昨天出庭作供,指证该案小偷伯内特(Anthony Bennett)过往曾到他花店偷花至少10至15次,他指报警后向警员提供拍摄到的偷花影碟,但很多时警方落案后都未有行动。

他认为:“陈旺及两名职员只是为了保护其财物,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人!”

控方质疑被告为何无报警

此外,该案另1名被告李勤平和其职工叶顺星(音译:Ye Shun Xing)昨出庭作供时,该案检控官麦克德莫特(Eugene McDermott)质疑他们当时为何都无报警。他们都回答指见到捉贼过程时感到紧张,同时说不懂用英语打911报警。

金牛城超市送货职工叶顺星昨天在庭上说,当时他驾驶送货用的客货车返回店铺时,见到陈旺及陈捷将小偷推压于路边铁栏,但小偷不断动手及用脚踢两人。陈旺叫他下车给他皮带,以捆绑小偷双脚,又叫他报警。

叶顺星指他急忙向陈旺交出皮带,但该皮带不能将双脚绑紧,故陈旺再叫他进店拿绳子。他进入Good Luck 批发店时见到李勤平,便叫他找绳。此时,有顾客致电订货,他便去接电话,因此也无时间去打911报警。

该案3名被告之一的李勤平昨天出庭作供说,他妻子是陈旺的姊姊,两姊弟是该超市的共同东主。

他说,当时陈旺有大叫报警,他也有大叫报警。他自己并无致电报警,因他从来未报过警,不知怎样用英语报告。

他说拿出绳后,他们3人时当忙于将小偷捆绑,跟为免阻塞交通,打算驾车将车泊好店铺门外后,才报警等警察到场,期间他们3人并无打过该名小偷。他说,不久便有警察到场,但是当他们向警察说捉到小偷时,警员反而令他们3人伏在地上,带上手铐及送上警车。

李勤平说,当时他们3人被警方拘捕,反而释放了该名小偷。小偷伯内特还得意地用手模仿开枪的手势指向他们说:“我会杀死你!”

上述花店老板基利昨天在庭外指出,于陈旺超市遭伯内特偷窃的同一天,伯内特也到过他的花店,企图偷走2至3盆花,当时他向伯内特说:“你不要再来,日后若再见到你的话,我会杀死你!”伯内特竟向他举起不文手指作回应。

花店老板曾对伯内特“悬红”示警

基利较早前曾表示,他曾在其花店贴出伯内特的“悬红”照片,警告他不要再来。

根据法庭纪录显示,于去年5月23日案发当天偷窃陈旺超市盆栽的小偷伯内特,已于去年8月17日承认该项偷窃及另1项偷窃King and Flower Plant花店盆栽两项控罪。当时检控官要求法官判他入狱90天加18个月守行为刑期,但法官表示为了“鼓励”被告日后出庭指控陈旺,故减为判他入狱30天加12个月守行为刑期,另日后不能再去陈旺的超市和King and Flower Plant花店。

小偷伯内特于上周五再被拘控,他涉嫌于今年5至7月期间,5次偷取中区华埠旁的犹太人市场内,华人东主的 Jungle Fruit蔬果店的盆栽,现时被控5项偷窃5000元以下的控罪,他将于今天出庭受审。

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林彼得(Peter Lindsay)昨天在庭外评论称,伯内特于上周三出庭指控陈旺后,到周五才被警方拘控发生于4个月前的案件,时间性方面令人怀疑。

他又说:“伯内特于今年5至7月涉嫌偷窃期间,他仍处于监守行为限制期,故为何警方只控他偷窃罪,而并无向他发出违反监守行为限制的控罪?”

陈旺与两名超市职员捉小偷被控案,检控官至去年底才撤销3人的绑架和暗藏武器两项控罪,但仍保留强行禁锢和袭击他人两项罪名。

本月25日控辩结案陈词

该案于本月25日继续审讯,到时控、辩双方会作出结案陈词,同时会谈论由辩护律师林彼得提出,引用《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来挑战加国的《平民逮捕条款》。

林彼得较早前向法庭提出,质疑刑事法第494条定出的限制,违反宪法赋予加人生活自由和安全的权利(宪章第7条),以及得到公平审讯的权利(宪章第11条(d)款)。

根据刑事法第494条,财物的主人有权在偷窃行为正在发生时捉拿盗贼,但陈旺等3人在小偷行窃后一个小时才捉到小偷。

被告质疑,这条限制不但对财物主人不公,而且与刑事法其他条款及刑事法认可加人有权保护自己免受犯罪分子侵犯的精神不相调和。

小偷认折返偷花 奚治瑾:利陈旺

“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成员奚治瑾昨天在庭外作评论称,由于小偷伯伯内特于上周三作供时,曾承认他偷花后1小时再折返陈旺超市是打算再偷花,故陈旺捉贼,也算是当场捉小偷,无违反应当场捉贼的法例,故她感到可能下次开庭时不用辩论挑战该项法例。

证人指不懂英文未报警 陈旺案25日双方结案陈词

星岛日报/因捉贼被刑事检控的陈旺案,昨日再有3名证人出庭作供,所有证人作供过程已经完毕,主审法官歌里(Justice Ramez Khawly)宣布于10月25日由控辩双方陈词,然后决定何时作出裁决。

昨日首先出庭作证的证人是幸运蔬果批发公司的职员叶顺星(Shun Xing Ye,译音),他讲述案发当天在中区华埠送货完毕,回公司途中见到陈旺和陈捷在追班烈特(Anthony Bennett),于是用白色迷你货车驶上行人道挡着他们。他落车时见到陈旺和陈捷按着班烈特,班烈特则用手及脚殴打及踢他们。陈旺当时叫他报警及将腰间皮带交出,于是叶将皮带脱下给陈旺。但由于皮带太短无法绑着班烈特的脚,陈旺叫他回到公司取绳,他跑回公司见到李勤平从地库走出,于是告诉李陈旺捉到一个贼及回来取绳。李勤平闻言后立刻取来一条绳,这时有人致电公司订货,他接了电话后再出公司观看,见到三人将贼人搬上车,并要将车驶回公司,这时两名警察出现及叫停白色迷你货车。

主控官韦碧(Chris Webb)在盘问叶顺星时,追问他为什么不按陈旺要求报警,叶称他第一次遇上这类事情,当时十分紧张,自己又从来没有报过警,又不懂英文,所以没有报警。

恐班烈特拔刀枪故捆绑

陈旺的代表律师林彼德(Peter Lindsay)传召曾经多次被班烈特偷东西的King’s Flower and Plants东主Hamid Kheiry作证,证人表示班烈特曾先后10多次到其商店偷东西,他报警后,警员只有一两次来店调查,其他几次只打电话落案。所以他不再致电报警。他有一次见到班烈特来其商店偷东西,他向班烈特表示,如果再来偷东西会“杀死他”,当时班烈特举起中指作为回应。自此之后班烈特就没有再来过其商店。

最后林彼德传召被告之一的李勤平作证,李勤平重复讲述将班烈特捆绑及推上车后,他将车驶回幸运蔬果批发公司时遇上警员的情况。李勤平称,当警察命令他伏在地上,用手铐反锁其双手,将他带入警车后,他从警车车窗见到班烈特用手扮作手枪指着他,并表示“将会杀死李勤平”和用口发出“嘭嘭”之声,并不只是一次这样做。其后警员制止班烈特,班烈特才停止。

李勤平又指出,班烈特在拳打脚踢陈旺及陈捷时,其背后有一个黑色的背袋,他恐怕班烈特会在袋内拔出刀或枪伤害他们,所以将他捆绑。

主控官韦碧在盘问李勤平时,又问他为什么没有报警,他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报过案,又不懂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