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3/性奴照须退回事主 女法官夫反控原告

明报/温尼辟女法官裸照案,法官下令原告将女法官的性奴照片退还给事主丈夫;原告男子更被反控告,被指违反协议,侵犯隐私权。

缅省法官麦凯尔维(Justice Joan McKelvey)周四裁定,查普曼(Alex Chapman)必须立即归还温尼辟律师金杰克(Jack King)曾发给他的“所有文件、电子邮件和照片”。

她也迫使查普曼,交还所有其他人持有的材料,他也被禁止将材料散发给任何人。

这些照片显示金的妻子,缅省法庭副首席法官道格拉斯(Lori Douglas),裸体戴奴役枷锁,和性玩具一起,以及口交动作。

法庭将于9月9日再次聆讯,查普曼有机会反驳这个动议。查普曼说,他不知还能否信任城中任何1位律师,来处理个案。他称也许要被迫从外省聘用律师。

麦凯尔维也裁定,身为电脑专家的查普曼,不得篡改他的电脑资料或删除任何有关此案的电子邮件。

金的律师甘奇(Bill Gange)周四说,他的当事人担心查普曼,会在互联网上散发照片。他要求法庭命令查普曼,归还照片和有关电子邮件、语音信箱留言。麦凯尔维同意并下令查普曼交还材料。

另一方面,金也反告查普曼,为2003年签署的1份协议索求赔偿。

查普曼曾向律师行投诉,并收取金杰克2.5万元,承诺不向对方和律师行采取法律行动。他被要求不要讲出这件事,并销毁金发给他的全部电子邮件、照片和其他材料。查普曼说,他签署了协议,但保留了材料。

违协议条款侵隐私

金的诉状指摘查普曼违反协议条款,“严重”侵犯他的隐私权。金指出:“拍摄妻子的照片是私人的,是我和妻子的私事。上载照片至网站,我的妻子不知情,也没有同意。”

目前尚无法庭命令,要求记者交出相关材料,但麦凯尔维说,可能稍后讨论这个问题。金的律师也要求没收查普曼的电脑,以防他再散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