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2/卡拉OK命案:马梓航判囚9年半 服刑后递解回中国

明报/当法官格兰斯昨日下午对太古广场MHQ卡拉OK命案的被告马梓航宣读判决后,尽管仍然有2名主凶在逃,但此案的调查和审理总算告一段落。该案的7名涉案疑犯中,先后有5人被警方逮捕并审判,而马梓航被判的刑期是5人中最长的9年半。

扣除可以双倍计算的判刑前关押时间,马梓航还将要在监狱中服刑3年2个月,且出狱之后会面临被递解回中国的问题,更被剥夺了向移民部上诉的权利。

法官在判词中明确指出,在涉案7人中,马梓航是3个直接动手殴打受害人沙龙的人之一。

“他们完全无视这样的殴打可能会造成死人的后果。虽然他过后有承认误杀罪名的愿望,但这并不能替代他打人的事实。在殴打受害人沙龙的过程中,马梓航的行为比另外2名疑犯李朋(Peng Li,音译)和一名17岁少年要轻,但比其他疑犯要重,因此刑期要偏重。”

还须服刑38月

最后格兰斯法官判决马梓航监禁9年半,扣除被告在被判刑之前双倍计算的关押时间,马梓航还要再服刑3年2个月。此外,马梓航还要向警方提供DNA样本,终身不得持有武器。

在听完法官的判决之后,马梓航的表情很平静。与到场听判的母亲及朋友示意之后,由庭警带离法庭。

检控官麦歌琳(Lee-Anne McCallum)表示,马梓航和另外2名受审的被告史培健及肯特龙(Andrew Cantelon),在该案中都扮演了独特的角色,而法官的判决都反映了这些不同的角色,是深思熟虑的决定。

“要作出这些判决,对法官来说也是非常具有挑战性。”

5名先后被警方逮捕的涉案人中,马梓航被判监禁9年半,刑期最重。其次是史培健的9年,肯特龙7年半,奎特凡(Salman Qteifan)6年9个月,福特(Rodney Forde)6年。

法官在宣判时还称,虽然马梓航出狱之后会面临被遣返的问题,但这不属于该法庭的考虑范围。

判监2年或以上 永久居民遭递解不能上诉

根据《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The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IRPA)规定。如果有永久居民因违犯联邦法而被判处超过6个月的监禁,就会面临被递解回原住国的问题。

届时,联邦公共安全和紧急应变部的官员,就会对该永久居民的个案进行考量,也有可能将个案移交给移民部处理。

但是,如果该永久居民被判监禁时间达到或者超过2年,则该永久居民就会失去向移民部就递解令上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