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30/密市通过发牌附例 只准独立屋作寄宿舍

明报/密西沙加市议会已通过一项发牌附例,规管市内独立屋作为寄宿舍(lodging house)。附例规定作为寄宿舍的必须是独立屋,内含至少3个出租房间,最多不能出租多过4个房间。

密市取缔部门主管巴克斯坦(Elaine Buckstein)表示,设立附例向寄宿舍的房东发牌,达到透过文件过程(即发牌给房东)同时保护到房东和租客。

她说,有关附例容许市府取缔人员检查寄宿舍,保证房东和房客都合乎物业标准。取缔人员透过检查,可以确保物业符合防火和建筑条例标准,从而保障了寄宿舍内所有住客的健康和安全。

最多4房 禁设煮食洗衣洗碗设施

她解释说,在有关附例以下,寄宿舍只可以是独立屋,不允许出租土库及柏文,而一个寄宿舍单位的定义,是提供过夜栖身的地方,内里可以有洗手间,但却不可以有煮食、洗衣和洗碗的设施。在这项发牌附例下,寄宿舍最多可以有4个出租房间。

巴克斯坦表示,有关附例是经过广泛谘询后才订立,有助密市日后的城市规划,只在恰当的地区,才容许有寄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