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30日加新社电)安省政府周二提出法案,首次规管长者之家(Retirement homes),规定该类私营安老院须领牌,设立必要的护理及安全标准。
订护理及安全标准
省府提出的条例,将要求实施护理及安全标准,并规定订立突发事件应对计划、传染病防治措施,以及对机构雇员做犯罪纪录审查。
长者之家的住户也可享有一系列新的权利,包括有权了解护理的真实成本、有权居住在1个无虐待、无疏忽的环境中。
法案界定长者之家指至少6名长者居住的机构,他们多数达65岁或以上、无亲属关系,购物居住权及需人护理。
长者之家同安省护理院并不相同,护理院获得政府拨款,为年长患者提供医疗护理,而长者之家为私营机构,目前没有条例规管。
安省保守党评议员马丁尼克(Gerry Martiniuk)说,该法案措施并不足够,安省长者其实需要更多长期护理位。
马丁尼克说:“规管长者之家或许是个好主意,但它完全忽视真正的问题,它是省钱之道,将患者移出医院。”
长者之家护理不足 九旬妇亡
安省缺乏护理院位的问题最近曝光,因为渥太华的验尸报告说,1名92岁女子的死因,与长者之家的低护理水平有关。
该女子当时离开医院,住进1个长者之家,等候护理院有新位空出。
安省新民主党评议员米勒(Paul Miller)说,他乐见法案提出行政规管措施和更严谨的监督,但关键的强制安装消防洒水系统不容忽视。
目前,安省各地约有4.3万长者,居住在约700间长者之家中。
负责长者事务的厅长菲腊士(Gerry Phillips)说,安省人口迅速老化,令省府决意规管长者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