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裁定遣返 行程保密
-考量风险 严格监控 直接押送机场
-“赖一定遣返” 章均赛上月就确认
-反遣返12年 赖困居温哥华
-惶惶隐身 赖“嗅”出了什么?
-赖昌星返中 必死无疑
赖昌星裁定遣返 行程保密
世界日报记者朱冠华、陈元诚温哥华21日电/在加拿大延宕12年的中国远华走私案通缉主犯赖昌星遣返案终于出现结果,联邦法庭法官萧尔(Michel Shore)21日上午听取移民部与赖昌星辩护律师的辩论后,在加西时间当晚6时作出裁决,虽认同中国尚有人权问题,但认为加中两国间的外交保证可以信赖,而赖昌星提不出返国会遭迫害的有效证据,裁定驳回赖昌星的延缓遣返申请。到此,赖昌星有可能在23日被遣返,结束12年的加国潜逃生涯。
根据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申请暂缓赖昌星交保的上诉文件中显示,联邦法院早在12日驳回移民及难民局(IRB)的第一次保释判决时,即将赖昌星的遣返日改为本月23日,但署方21日不愿证实赖昌星最快是否于本周六(23日)遣返中国。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区域新闻官波顿(Bernee Bolton)21日回覆本报记者询问时表示,任何罪犯的遣返判决一经确定,署方会立即执行遣返作业,但基于罪犯人身安全与遣返作业保安理由,无法公布确定的遣返时间及作业细节。
在21日举行的温哥华、渥太华等三地听证时,赖昌星代表律师梅塔斯向联邦法庭提交的延缓遣返申请中,必须找出加国先前遣返前风险评估中的漏洞,始能取信法官,让赖昌星获得留在加拿大的机会。
但主持听证的加国联邦法官萧尔表示:“因为中国政府的保证,并基于(加国政府)接受此保证,赖昌星不具备免于遣返的条件。赖昌星是一名普通犯人,如果将他遣送回国,基于中国政府的特别保证,赖昌星将不至于有危险。”
判决书亦引用负责风险评估中部分内容,指出赖昌星并不在可能遭到虐待的弱势者范围,其他远华案被诉者也未传出遭到虐待,认为中国过往的罪案审判制度确有瑕疵,与加国和国际标准相距甚远,但自1990年来,中国司法改革成效显著,且赖昌星得到人身安全保障,即使判处终身监禁也不至于冲击“加国良心”。
就赖昌星的律师梅塔斯强烈质疑加、中的“外交保证”,包括“无死刑、无虐待、公开审讯”。判决书中指出移民部方面也曾因无法确认赖在狱中待遇而怀疑外交保证的效力,但在中方提出可进行监狱探视的保证后,以令赖昌星在狱中遭虐的风险降低。
而在不判处死刑和公平审讯方面,判决书提出赖昌星方面的忧虑,就是若中国政府“闭门聆讯”,加方人员可能无法参与旁听,但移民部方面则认为赖案确有可能成为秘密案件,但不代表加国人员无法参与审讯,也不认为中国共产党有必要出手操控赖案的审判前国。
考量风险 严格监控 直接押送机场
世界日报记者何元温哥华报导/远华走私案要犯赖昌星的暂缓遣返申请已遭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日内即将被遣送出境,但究竟会送往何处、如何遣送,加中官方迄未透露。
赖昌星目前仍被关押在菲沙惩教中心,按照惯常作业程序,CBSA会提前把被遣送人士押送至机场附近的拘留所,等到航班时间快到时,再转送机场。
专家指出,由于赖昌星案事关重大,加中双方有可能跳脱往常程序,采取一些特殊步骤。
温哥华移民律师钱路指出,赖昌星遣返地点,要取决于他的香港身分是否合法,亦即他当初持用来加的香港特区护照是否有效,或是否还在法院争议中、仍未吊销。如果是这一情况,则他必须被送往香港,但即便如此,相信香港和北京当局都会预做安排,赖昌星很快又会被转送中国。
钱路表示,赖昌星香港身分文件无效,则赖昌星就会直接被送回中国,地点或许是北京,但也有可能是其他城市。
钱路指出,如果是重大案件遣返犯,譬如过去潜逃加国后被遣送出境的中国贪官,则加方可能会派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官员甚至警员一起搭机,把人直接押送到中国,才算完成递解程序。CBSA也必然会通盘考量相关风险,更严格监视,除了要防范发生意外,更要确保赖本人的安全。
CBSA于2006年5月间原已打算遣返赖昌星,并提前把他拘捕,赖以为自己立即就要被送往机场,曾用头撞钢梁,然后假装昏迷不醒。
钱路指出,CBSA有了前车之鉴,应该会更加谨慎,估计很可能会把赖昌星继续关押在菲沙惩教中心,直到遣返当天,才直接押送到机场登机。
“赖一定遣返” 章均赛上月就确认
世界日报要闻组综合报导/厦门远华走私案首犯赖昌星终于要被遣返一事,在6月就已初露苗头。当时中国驻加拿大大使章均赛访问多伦多“世界日报”时透露,“中加两国政府间正在进行具体的磋商,滞留加拿大的赖昌星一定会被遣送回中国”。
加拿大政府的态度一直很明确,也知道赖昌星的犯罪行径,否则早就批准赖昌星的居留申请。但又担心如果赖昌星被送回中国,可能会被判死刑,而这会违反加拿大“无死刑”的国策。
章均赛向加国政府举证,中国政府最近一些贪官被遣送回国,这些人不会受到迫害虐待,其人格、生活都会得到保证,但一定要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
中国也了解到赖昌星一定会被遣送回中国,目前是根据加拿大的有关法律在进行必要的程序。
章均赛对本报透露,最近将会有多名潜逃在海外的中国贪腐分子被遣送回中国。中加两国在这方面的合作越来越融洽。双方在对方的使领馆互设警方联络处,已经取得成效。
章均赛也点出加拿大总理哈珀今年将赴中国访问,中国领导人也会赴加拿大访问,显然双方都不希望因为赖昌星一案成为两国间交流的障碍。
章均赛对本报表示,加拿大总理哈珀在赢得本届联邦大选之后,中加关系面临巨大机遇。他相信哈珀总理的中国政策将会更加积极和务实,而中加两国领导人之间的互访将成为常态。
赖昌星模式 让更多贪官归案
世界日报大陆新闻组北京21日电/缠斗、拖延12年之久的厦门远华走私主犯案赖昌星即将被遣返,是中国多年来积极推进的“切断贪官外逃之路”取得的一大胜利。分析人士指出,未来中国可望以赖昌星模式,让更多贪官归案。
1998年到2005年期间担任中国驻加拿大大使的“加拿大通”梅平说,中国公安部列明全球通缉的50多名在逃经济犯罪分子,有一半在加拿大藏匿。他们利用中、加在签署引渡条约上的分歧和其他司法空子,得以长期滞留国外不归。
他说,“中、加两国就赖昌星遣返问题的外交较量,是两国关系的一面镜子”。
中国社科院加拿大问题专家周荣耀指出,遣返赖昌星的可能性过去就一直存在,加拿大一直将他作为一个外交筹码,其症结并不是赖昌星本人,而是中、加两国关系的大气候。
分析人士指出,如今中、加关系升温,那些潜逃在加拿大的中国贪官将越来越难以遁形。中国也会借鉴与加拿大签订的“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的赃款分割协议(agreement on the sharing of the proceeds of crime),与美国及其他国家谈判决定未来在境内查获中国逃犯带来犯罪所得金钱,需要缴还中国的比例。
有报导指出,中国的三大经济犯,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和李东哲、李东虎先后潜逃到温哥华,他们全都在打难民官司。经查他们的总计卷款金额多达10亿元人民币。其中数亿元人民币被该案主要疑犯高山、李东哲、李东虎转移至加拿大。
中国社科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外逃党政官员,公安、司法官员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万6000人至1万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这些嫌犯潜逃境外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洲及东南亚地区。
报告指出,贪官涉案金额相对小、身分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中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分高的腐败分子大多逃往西方已开发国家,例如美国、加拿大、澳洲,以及荷兰等;一些无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国家证件的,则先躲在非洲、拉美、东欧的小国,伺机过渡。
反遣返12年 赖困居温哥华
世界日报要闻组综合21日电/赖昌星在销声匿迹很长一段时间后,当他7月11日在加拿大法庭露面时,给人最明显的印象是:与1999年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案发前相比,瘦多了!
过去12年,赖昌星在加拿大尽管安然度过了异国时光,但并无浪漫、惬意、幸福可言。与前半生在中国国内的生活相比,更是天壤之别。
1994年,36岁的赖昌星成立了厦门远华集团,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在短短五年里,他走私货物金额高达人民币500亿元,偷逃税款300亿元,共有包括多名高官在内的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
1999年,厦门远华走私案东窗事发,赖昌星通过特殊渠道获知信息,提前潜逃香港,后以游客身分抵达加拿大,至今未曾离开加国。
在潜逃加拿大后,赖昌星开始了与此前一落千丈的生活,一场缠斗12年的遣返与反遣返的游戏。
2000年,赖昌星被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拘捕;2001年,他提出难民申请;2002年难民申请被驳回,当天被拘捕,一周后被有条件释放;2002年,赖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正式上诉申请……类似的“游戏”进行了10年之久。2009年1月,加拿大移民部还批准赖昌星的工作许可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分析人士说,赖昌星之所以能“赖”这么多年,就是因为雇请了名律师,依照加拿大复杂的移民法律,通过不断的上诉,驳回后再上诉,一环套一环地走法律程序,以此无限期地拖延下去,而加拿大也认为他并不会造成危害。法律客观上成了赖昌星玩转反遣送游戏的工具。
初逃至加拿大时,他经常在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两次拘留后,两次获准有条件释放。这一条件包括缴纳高额保释金;禁止进入赌场或与黑帮成员联系;必须待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不超过三小时,还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这样的限制,让赖昌星的生活变得极其简单。与他相邻的华人常看到他逛超市和去中餐馆吃饭,也偶尔接受媒体采访。而他最主要的活动,是与律师钻研连环案,以及出没于各个法庭应诉。
知情人士说,他和前妻曾明娜在温哥华的公寓略显简陋,平时来往的朋友很少。因为不能跨出温哥华市区,他在家的主要活动是看租借的中文影视节目,节目不好看时就睡觉。不过,有媒体报导,赖昌星曾经注册过微博,很快有上万粉丝关注,后被关闭。
对于在加拿大的生活,他曾解嘲说,能成功潜逃到加拿大得以暂时保命,他很知足,所以每一天都在享受生活。但有消息说,赖昌星钱并不够花,被逼无奈只得向政府申请工作机会。
如今这场在加拿大的游戏眼看即将结束,但到中国后又将如何上演续集,除了普通民众,数十名被通缉的外逃加拿大的中国贪官更会受关注。
2006年,中国外交部承诺赖昌星被遣返不会被处决,获得加拿大驻中国大使的回应,称赖昌星一定会被遣返。在他的这一宣示过了五年后,赖昌星遣返终将快要成真。对此,北京四惠律师事务所庄清忠律师对“华夏时报”表示,如果赖昌星被引渡回国,依照中国法律,赖可能会被追究刑责,但鉴于中国有关方面的承诺,其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极低。
惶惶隐身 赖“嗅”出了什么?
世界日报要闻组综合21日电/在2010年中国和加拿大达成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加关系逐步升温后, 曾经表示“我十分想念家乡,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祖国”的“远华案”首犯赖昌星,把加籍律师梅塔斯推到了前台,而他自己的手机,则调成了“冬眠”状态。
“国际先驱导报”引述赖昌星说:“一切都去问梅塔斯吧!”
2009年底加拿大总理哈珀“破冰”访中时,赖昌星还曾高调地会见媒体,一方面宣称“乐见”中加关系好转,一方面信心十足地认为他的官司仍然会打赢。但去年6月起他便销声匿迹,避开与媒体接触。据接近他的人士说,赖昌星不愿发表任何消息。
赖昌星的态度陡然转变,看得出他已“嗅”出了什么。
与赖昌星在加拿大打过“交道”的人说,赖是个“嗅觉灵敏”的人。
有报导指出,赖昌星能够延请加拿大著名律师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主要还是因为手里有钱。因此,在2010年6月中加达成的关于打击犯罪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两国将赃款分割协议(agreement on the sharing of the proceeds of crime)纳入启动轨道,显然是要由简到繁,最终解决贪官和经济犯罪分子潜逃加拿大的问题。谈判的主要内容就是,商讨决定未来加拿大在境内查获中国逃犯带来犯罪所得金钱,需要缴还中国的比例。
“分割协议”的达成主要在于对比例问题的共识:二八开、三七开、五五开,一旦解决,即可启动。这一协议一旦落实,贪官和经济犯罪分子就不会再选择潜逃加拿大,因为没有金钱挥霍的人身自由,并非是他们的目标。而金钱路一断,赖昌星等人的官司也就难以为继。
这大概正是赖昌星“嗅”出的名堂。
赖昌星的那本“赖昌星说赖昌星”传记,本来传出已经完稿,但也未如预期出版。据说在书中赖昌星对自己经商成功的秘诀总结是:第一,敢干的魄力;第二,不嫉妒有钱大家赚,只要自己设定了赚钱目标,并达成了目标,那么即使合作者赚得再多,也不眼红。该书或者有为自己涂脂抹粉的味道。
近年,随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家人一一回国,继他的前妻曾明娜和女儿回国之后,他的大儿子大学毕业无法找到合适工作,也已回到中国。全家的回归,当然也让赖昌星动了回国的念头。他表示,这种今天不知道明天结果的日子,已经过够了。
赖昌星返中 必死无疑
世界日报记者朱冠华温哥华报导/中国远华案主嫌赖昌星递解与否的关键遣返听证21日透过“渥太华-温哥华-德国柏林”的三地连线方式举行。
赖昌星辩护律师梅塔斯(David Matas)挑战中国与加拿大官方“外交保证”的效力,并举“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等人为例,认为即使中方再提出保证,赖昌星回国后绝不会受到公平审理,也无法确认不会遭到迫害或死刑,甚至必死无疑。
加国移民部代表律师则以中方保证为基础,反驳梅塔斯的说法,认为中国司法制度“基本上公正”,更何况中国不会冒着国家在国际上声誉受损,和无法引渡其他潜逃外国罪犯的风险,就判处赖昌星死刑。
21日听证由人在德国的梅塔斯先提出论述,并引用“陶咪事件”。陶咪为赖昌星前妻曾明娜的秘书,并曾与知名加国律师安世利在上海会面。她曾在一份秘密证词中称遭到虐待,现下落不明,据传已经死在中国狱中;梅塔斯再以赖昌星之兄赖水强在狱中死亡一案,质疑凡与赖昌星案有关者都如此下场,赖昌星处境之危险,可想而知,因此赖昌星绝不能被遣返回中国。
在温哥华的加国移民部代表律师质疑梅塔斯的说法,认为现阶段没有任何有关陶咪及赖水强两人的确切死因,和验尸报告,进一步质疑梅塔斯未提供足够证据,支持此一说法。梅塔斯则问:“我们要如何找证据?”并强调赖昌星可能遭遇同样死于黑狱,也不会有验尸报告和任何解释的下场。
人在渥太华联邦法庭的主审法官萧尔(Michel Shore)一度询问梅塔斯,既然中方已经罕见的提出赖昌星的安全保证,且以赖昌星一案的高知名度,是否也无法保障赖的安全。梅塔斯答称这些保证并不够,可说是毫无价值。此外赖昌星仍遭到中国调查,难保遭到虐待以套取证据。
但移民部代表律师称没有证据显示赖昌星回中国后会遭到虐待迫害。他指加中双方的外交保证有效力,中方也会遵守,以免遭到国际批评。移民部方面也称传出遭虐者通常都是弱势社群,诸如:法轮功成员、西藏人士、或政治异议人士等,赖昌星并不属于此一分类。
梅塔斯同时强烈质疑加拿大和中国间“外交保证”的效力,认为有误导性质。此次赖昌星遭遣返机率大增,与中方外交保证“无死刑、不虐待、公开审讯”有相当关系,移民部律师亦向法官提出此点。
但梅塔斯指中国的司法制度有问题,中国的保证又如何能相信?赖昌星也不会获得公平审判,即使有律师也是为了用于“认罪”,而非辩护。他也认为中国并不会区分“罪犯”和“政治犯”的分别,而是把他们打成“社会主义”而遭到不当对待。他亦以中国异议人士刘晓波为例子。
法官萧尔对于此点感到好奇,询问梅塔斯为何赖昌星回到中国的审讯不会公平。
梅塔斯指出加方被告知可派人参与赖昌星的“公开聆讯”,但与政治有关的审判则都是“闭门”进行,不仅是公众和律师,中方也有办法阻止加国人员列席旁听。他认为赖昌星一案有高度政治敏感性,赖本人也成为对抗中国贪腐现象的指标性人物,甚至指出“劳改”的说法,强调赖回国后有许多风险性。
移民部律师则认为这些关注都属于臆测性质,加国政府已就相关证据进行小心且彻底的覆查,认为赖昌星不会遭到迫害,因此实在没有理由让其遣返时间继续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