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2/彭璇案重审辩方律师辞锋逼人,5女7男组新陪审团

星岛日报/涉嫌溺毙四岁女儿嘉嘉的华裔妇人彭璇,庭讯昨日在挑选陪审团一周后重新展开,彭璇在主控官利维(Joshua Levy)对陪审团作开审致辞及案情时,突然有所感触,黯然下泪。

由于控辩双方于较早时选了14名陪审员,但法律规定在正式审判时只可以有12人,而昨日恰巧有一名陪审员表示家中有事要求退出,于是由第13名补上,而笫14名则免役。本案的最新陪审团为5女7男。开审时首先由主审法官宾奥桃(Madam Justice Benotto)向陪审团讲述他们应该注意事项。

主控官利维在开审致辞中,向陪审团讲述了本案情及各项证据的大纲,并表示,本案没有人目击疑犯杀害其女儿,一切证据皆属环境证供。

主控官为了使陪审团更能了解案发的环境,特别在法庭内建筑一座Rosebank Drive 19号镇屋内主人房的浴室一比一模型,并制造了一张很大的镇屋平面图及竖立一个大银幕来播放一些录影证据。

主控传召的第一个证人是负责制造浴室一比一模型和镇屋平面图的多伦多警队文职人员凶案现场重现技师施荷富(Crime Scene Draft Techcian Grey Schofield)。他表示,自己是凭探员在现场的照片及现场笔记,再向提供现场镇屋洁具的公司求证后,建成这座一比一浴室模型。而平面图则参考探员的现场笔记和建筑商的蓝图而绘制。

盘问证人模型是否正确

彭璇的代表律师韦斯妮(Kathrya Wells)在昨天一开始盘问第一个证人,就咄咄逼人,问他一条于初审和前两周审判亦没有问过的问题。她要求施荷富抚摸模型浴缸缸底,并问他的感受,施荷富表示表面并不滑脚。韦斯妮立刻质疑施荷富现场的浴缸底部是否亦不滑脚,荷回答不知道。

韦斯妮又问他有没有到现场求证的机会,他表示有。韦斯妮问他有没有去,他表示没有。于是韦斯妮质问他以作现场笔记、照片及建筑工程图来做出的模型及平面图是否正确。

第二个证人是案发后第一个到现场搜集证据的麦嘉顿参事探长(Det. Sgt. Richard Mckeown),他表示自己在抵达现场后,在未接触任何东西前,先拍摄了300至400张照片。

主控官莫达莉(Kim Motyl)将法庭灯光调暗后,向陪审团逐张介绍这些照片,包括镇屋大门、起居室、地库及洗衣房、厨房。而在展示主人房浴室时,照片更是详尽,如浴缸旁地上的洗澡盆内有红色方形面盆、浴帘及切菜板、地上的湿毛巾等。而在介绍30余图片后,辩护律师文约翰(John Mann)盘问麦嘉顿参事探长几个问题后,法官宣布退庭,今天继续审判。

料本案明年2月审结

韦斯妮于庭外表示,第一天开审情况十分良好,审判仍维持8周,在圣诞节前夕将休庭,到1月2日再开审,如一切顺利的话,希望本案可于明年2月审结。

彭璇案于2006年5月29日在艾灵顿大道法庭进行初审,当时彭璇代表律师洪秉政对法庭表示,全部审判过程都不要禁止传媒报道,于是各大传媒皆以大篇幅地报道此案。初审于2006年6月16日结束,而法官芬妮丝达(Faith Finnestad)于2006年9月15日在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她发现并没有证据直接或在环境上支持一级谋杀的控罪,所以改判彭璇要接受二级谋杀罪的审判。控辩双方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大学大道(University Ave.)的高等法院进行初审前会议(Judicial Pre-Trail)。

本案发生于2004年7月12日,多伦多警队42分局接到报警电话表示有人溺毙,于是派人到士嘉堡Rosebank Drive 19号镇屋调查,发现4岁陈嘉嘉在浴室中溺毙。凶杀组接手调查之后,于2005年2月28日拘捕33岁的彭璇,控告她一级谋杀罪名。其后法庭罕见地批准被控一级谋杀的彭璇有条件保释出外候审,直到初审结束后,彭璇的控罪降为二级谋杀。

重选7男5女陪审员 证人再作供 杀女案重审 彭璿泪洒法庭

明报/彭璿涉嫌杀女案重新选出7男5女陪审员及主审法官休假一周后,昨开始再传召证人作供。与上次一样,证人出庭前,先由检控官向陪审员作开案陈词,内容亦与上次雷同;但不同的是,被告彭璿昨在聆听陈词期间竟哭泣起来。而当首名证人接受盘问时,辩方律师亦较上次进取。

当首名证人、负责绘制案发镇屋平面图及建造设于庭上的立体浴室模型的探员斯科菲尔德(Greg Schofield)时,辩方律师韦尔斯妮(Kathrya Wells)再三就法庭上所设立的模型尺寸、制造年份,是否与案发现场主人房的浴缸完全吻合,来盘问证人。

与上次审讯时不同的是,她更一度要求证人走到模型内的浴缸,伸手摸摸浴缸底的表面是否“跣滑”。当证人给以否定的答案时,辩方律师即追问证人,可知道案发浴缸是否“跣”滑时,证人则表示:“不知道”。

但是当证人接受检控官利维(Joshua Levy)补充盘问时,则表示他从搜集资料至建造模型的过程中,从未被要求检视案发浴缸表面。首名证人作供后,下一位证人便是首名在现场搜证的鉴证科探员。

此外,检控昨在庭上作开案陈词时,被告彭璿哭起来,甚至要庭上职员及辩护律师为她张罗纸巾,被告的情绪与上次审讯时的庭上表现截然不同。

彭璿案于今年11月中已开始正式审讯,但才传召3名证人作供后,即因陆续有陪审员以私人理由要求退审,导致陪审团因为名额不足而要解散,须重新挑选陪审员。由于陪审员选出后,审讯又因法官休假而暂停一周,为免陪审员期间又有变数,为审慎起见,控辩双方律师罕有地选出14名陪审员。

果然,昨早甫开庭,又有一名陪审员因事要求免却责务,须由第13名陪审员补上。不过,据加国刑事法,一旦陪审团正式听审,陪审团人数不得超过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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