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30/专家解读:承认双重国籍将致民意反弹

虽然在美国一切顺利,有房有车有稳定的工作,但张曼夫妇长期以来一直纠结那个海外华人圈永恒的问题:将来到底要不要回(国)去?

《环球》杂志记者/张月

《环球》杂志实习记者/汤辉

“宝宝在那边是美国人,回来就是中国人,多好,多方便。”张曼说。也许就是在这样的动因下,开始出现了一个与中国相关的双重国籍人群。

他们的数字不可考,大多不愿意接受采访。他们一边自喜着拥有两国权利,一边担心着双重身份的泄露。

个人的两难亦是国家的两难: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不能回避的双重国籍人群,直指司法和道德的难题。

“善于与人同化,才能一起前进”

中国在清王朝晚期和民国时期,曾承认双重国籍。1907年,荷兰殖民者勒令荷属印度尼西亚华侨全体改入殖民地籍。为了护侨,清政府在1909年对抗性地通过了《大清国籍条例》。荷兰殖民者奉行出生地原则,而清政府则奉行血统主义,即以亲子关系来确定国籍,承认“双重国籍”。其后,民国政府继承了清政府的相关规定,承认“双重国籍”。

新中国成立以后,东南亚的华侨已达1000万之多,80%是二代或三代华侨。这些华侨多数从商,势力庞大。东南亚很多刚刚摆脱殖民统治的国家,基于民族情绪,难以接受华侨的模糊身份,甚至引发了几起大规模排华运动。

涉及华侨“双重国籍”问题,毛泽东曾间接回答说,华侨问题“应该适当地解决,免得有些国家说我们要利用华侨捣乱。如果华侨保持侨民身份,他们就不应该参加所在国的政治活动;如果取得了所在国的国籍,那么就应该按该国的法律办事”。

1955年亚非会议期间,周恩来总理以外长身份与印尼外长签订了解决华侨国籍问题的条约,根据这一条约,海外华侨在一人一国籍的原则下,自愿选籍。

周恩来对华侨团体解释说,“过去中国弱,那时虽也存在着‘双重国籍’问题,但没有人拿这个来制造国际间的纠纷。现在中国强起来了,有的国家就从中挑拨,说你们这样的大国,有1000多万华侨呆在海外,是不是想搞颠覆活动”,因此,“不论从我们国家的对外政策上,还是消除误会、解除怀疑、改善我们两国的关系上,都须解决这个问题”。周恩来鼓励华侨,“能善于与人同化,才能和人家一道前进”。

自此之后,中国不再承认双重国籍。那么现在困扰中国的双重国籍是如何形成的呢?据专家介绍,目前有两类现象较为突出。一类是留学人员或以其他方式移居国外的中国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并不报告,仍然保留中国身份证及户口,乃至回国后继续使用中国公民的身份证。另一类是中国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后,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而由于外交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信息分享不太及时,导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注销已入外国国籍者的中国国籍信息,造成双重国籍。

“没有户籍不方便的,连条退路都没有”

张曼(化名)在美国留学时结婚,几年辛苦打拼,她和老公两人都有了美国绿卡,儿子也获得了美国国籍。在外人看来,夫妇俩在美国有房有车有稳定的工作,但他们依然在纠结那个海外华人圈永恒的问题:将来到底要不要回(国)去?

终于两人做了决定,告假回到老公家乡山东,在老公的户籍所在地给儿子报了个户口。张曼对回国并没有明确的规划,“回国”对他们而言只是个“万一”的选择,“万一以后我们回国发展了呢?万一以后宝宝想回来呢?没有户籍不方便的,上学都成问题,连条退路都没有。”

回国对这对夫妻而言,是一条退路,相当于一份保险,最关键的是,保金便宜到可以忽略不计。申报户口时,只需要托人弄一张准生证和宝宝的出生证明,便很顺利地在派出所报上了户口。“宝宝在那边是美国人,回来就是中国人,多好,多方便。”张曼说。

取得澳大利亚国籍并且没有注销中国国籍的黄维(化名)说,放弃一国国籍就是放弃了一国的福利。在澳大利亚持澳大利亚护照,在中国要分享医保、房补等福利,就使用中国的户口,何乐而不为呢?

对于一些在中国做生意的商人,保留中国国籍意义更大。刘先生于多年前移民加拿大,但是在广州生意做得很大,作为外商,他享受了税收各种政策优惠。他坦言自己并没有放弃中国国籍:“我知道这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国内做生意和生活,作为外国人还是有很多不方便的,加籍身份只在需要的时候才用,更多时候,我仍然是中国人。”

从以上案例大约能窥见寻求双重国籍的动因:既能享受欧美国家优渥的社会福利,又能在国内投资时得到特殊照顾,且不必承担来回奔波办签证以及购房、就业、医保、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限制。

国家利益的风险

对个体而言,双重国籍可以“占两头好处”,可对国家而言,需要考虑更多的也许是制度风险。

首先,双重国籍可能会引发司法管辖权的问题。一个中国公民若具有双重国籍,假如他在中国犯罪,可能会逃往另一国籍国,向对方国家提出外交保护要求,或者该国主张“本国国民不引渡”,这就给中国司法机关的管辖带来了难题。由于双重国籍涉及两个国籍国的政策协调,还有可能招致外交纷争。

其次,专家认为,在阶层分化已现端倪的当下,若开放双重国籍政策,实际上是赋予一小部分群体超国民待遇,使其成为少数人享有的特权。尤其是在国内城市新移民在户籍、子女入学、就业等问题仍没有得到公平对待和根本解决的情况下,贸然启动对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或将招致国内民众的意见反弹。

据广东一家报纸报道,目前中国内地资产达到1000万元的富人近60%都已经完成投资移民或有投资移民考虑,而资产1亿元以上的富人群体中,27%的人已经完成了投资移民,47%的人正在考虑投资移民。

“海龟”的尴尬

曾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任教的许德音教授写下过这样的故事:学院里来的归国博士,不少是拖家带口的。最新来的一对年轻夫妇,曾在美国名校教书,都有绿卡,但一对生在美国的儿女的身份却成了问题:若是美国公民,孩子出生时父母尚未取得绿卡,中国国籍法不承认他们的外籍身份;若是中国公民,孩子已是就学年龄,却办不了户口。夫妇两人为此苦恼不已,甚至考虑返回美国。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华外企,甚至中国本土公司的薪酬水平的提升,“海龟”也越来越多。但对那些持外国护照的“海龟”来说,他们的在华身份问题,却成了他们的一大困扰。这样的故事已经耳熟能详:某某联系好在华的高薪工作,却因工作签证没有落实而迟迟不能成行;某某某已经海归,却因办不下中国绿卡而不得不回流。

还有尴尬的故事:持外国护照的某某,到了退休年龄,告老还乡,却因中国绿卡一卡难求,又懒得每年申请延续签证,索性在自己的祖籍地“黑”了下来。

有人可以左右逢源两国庇荫,有人则落叶难以归根。华侨华人出入境便利和回国定居诉求的激增也愈发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人员跨国流动的新形势,对中国目前的跨国流动人员管理模式已经提出了新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