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6/赖昌星绝不自愿返华

-赖昌星绝不自愿返华 律师反称曾明娜离加有助赖风险评估
-相信早知前妻返华消息 赖关手机玩失踪
-曾明娜亲掌财务大权 随夫逃亡被通缉


赖昌星绝不自愿返华 律师反称曾明娜离加有助赖风险评估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张文慈/中国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对本报表示,最近曾与赖昌星谈过,他相信赖昌星绝对不会像前妻曾明娜那样自愿返回中国。马塔斯认为,曾明娜返华对赖昌星的风险评估不会造成不利影响,反而对他申请留在加国有帮助。

马塔斯周三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当初他也知道曾明娜要回中国,一度担忧,但因为她已经是成年人,他尊重她的决定,所以没有阻止。马塔斯指出,曾明娜持有中国护照,返华并不用加国提供旅游协助。

马塔斯相信,赖昌星本人无意按照曾明娜模式自愿返回中国,他对此完全不担心。此外,赖昌星是中国公民,持有中国护照,如果他要回中国,不需要联邦移民部提供协助。

马塔斯同时否认曾明娜返华将不利赖昌星的风险评估,并说反而对赖昌星案件有帮助。

他强调,中国政府当初捏造证据,指控赖昌星和曾明娜涉及远华走私案,如今曾明娜与中国达成协议后返华又没事,证明中国政府当初的证据不可信。马塔斯认为,如果曾明娜将来捏造不利赖昌星的证据,同样也不可信,说明中国政府明显是政治压力介入此案。

马塔斯还表示,中国企图利用曾明娜返华后未受虐待的假象,令加国政府日后也放心把赖昌星遣返中国。但他说,相信加国独立的司法制度,不因曾明娜返华而对赖昌星的风险遣返评估造成不利影响。

他又强调说,经过这次曾明娜返华事件,加国政府反而应该同意给予赖昌星合法难民身分,让他合法留在加拿大。

马塔斯认为,有关赖昌星可能与加国政府协议给予赖两个留加儿子身分后,以交换赖昌星同意遣返回中国之说,完全是外界忖测,绝非事实。马塔斯表示,他愿意相信加国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说法,加国政府没有涉入曾明娜与中国之间的协议,希望移民部继续坚持这个原则。

相信早知前妻返华消息 赖关手机玩失踪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报道/在加国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康尼确定曾明娜和23岁女儿赖真真返华之后,卑诗华文传媒不断联络赖昌星,但他的手机一直关机,无法联络上。

据悉,曾明娜早于今年6月上旬已经回到中国。而事实上,本报记者两个月前曾经为其他采访议题而试图联络赖昌星,始终未获回应。相信当时赖昌星已知曾明娜将返回中国的消息,为担心随时成为新闻话题,关掉日常用的手机。

2007年4月19日赖昌星获撤销宵禁令后,可以较自由地活动;而自2007年8月底以后,近两年间,移民部一直为赖评估风险,赖先后取得驾驶执照和工卡。赖昌星在今年初取得工卡后,随后受聘为地产顾问。

赖昌星现居卑诗省本拿比市,日常主要活动范围,则在烈治文一幢相当隐蔽且有很大后院的独立屋。当网上出现一个以“阿肥星”为名的博客后,他曾出面辟谣,并对记者表示,他的确是想开个人的博客,内容以他日常生活为主。

赖昌星曾说过,除下厨外,他很喜欢园艺,他的构想是能把日常生活细节与网民分享,但在找到地产工作后时间相当紧,又听了朋友和律师意见,就决定暂缓写网上日志。

曾明娜亲掌财务大权 随夫逃亡被通缉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有关资料显示,曾明娜于1999年8月随赖昌星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把赖氏夫妇拘捕。2004年5月底,曾明娜入禀温哥华所在的卑诗省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离婚申请获法庭裁决批准。

据媒体报道,赖昌星是在24岁那年与曾明娜结婚的。曾明娜小名“美好”,按当地习惯村里人称她“阿好”。曾也是晋江人,比赖昌星小6岁,结婚那年还未满18周岁。因为女方未到政府法定婚龄,也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曾明娜算是赖昌星事实上的“结发妻子”。婚后,他们生育2男1女。

赖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携儿带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她跟赖昌星一样,文化程度虽然不高,生意场上却精明能干,独当一面,成为赖昌星的得力帮手。曾明娜在远华集团从事大规模走私活动期间,一直亲掌财务大权,对案情了若指掌。

有分析认为,若曾明娜回国后一段时间,都没有受到不良对待,那么赖昌星强调自己遭遣返会受到虐待的说法,就难有支持。

外界并不清楚曾明娜何以改变想法,自愿返国受审。但她的“自首”似乎为其前夫返国面对司法找到可行之路,有可能使走私案情拨云见日,后续或许还会扯出其他党政要人而备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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