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5/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已返回中国

-赖昌星前妻携女返中
-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已返回中国
-赖昌星前妻偕女回华换弟脱牢
-前妻曾明娜回中国 对赖昌星有什么影响
-曾明娜赖真真自愿返华


赖昌星前妻携女返中

世界日报温哥华讯/联邦移民部长康尼表示,中国远华集团走私案主嫌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携同女儿赖真真返回中国,“受到良好对待”,如果赖昌星本人也愿意返回中国,加国政府“愿意提供一切方便”。

康尼在接受Omni新闻制作人丁果专访时指出,曾明娜是在今年七月间,带着女儿赖真真自愿返回中国,目前情况良好。康尼表示,曾明娜曾与中方长时间协商,中方释放被判重刑的曾明娜胞弟出狱,曾则携女返国。

康尼表示,他一直掌握这件事情的进展,如果赖昌星也愿按此模式,返回中国面对司法审判,加国愿提供一切必要协助,包括合法出境的旅游证件。

至于曾明娜和女儿目前所待地点,以及是以何种身分返回中国,康尼并未说明。

联邦国贸部长戴国卫上周曾表示,加中双方协商从未间断,他也在不同场合与中国贸易部长陈德铭就“旅游目的国”资格(ADS)进行商讨,已“取得显著进展”,加拿大“很快”就可取得 ADS。

康尼在这项专访虽指出,他无法确认加国取得ADS的时程,但表示赖昌星并非加国取得这项资格的障碍。

达赖喇嘛预定九月来温访问,康尼表示,两人届时将会面。至于总理哈珀是否会与达赖见面,康尼表示,达赖这次并无渥太华行程,因此两人应无机会碰面。

赖昌星因远华走私案遭中国司法部门通缉,在1999年举家潜逃加拿大后一直留在温哥华,期间在加国打官司、反覆上诉,以司法诉讼拖延时间,企图逃避被遣返中国受审。曾明娜数年前即已获发工作签证,赖昌星本人则是在今年元月间才获移民部签发工作证。

赖昌星、曾明娜在申请难民身分遭驳回后,即以遭遣返后可能面临极刑为由,透过遣返后风险评估管道继续缠讼。

至于曾明娜这次何以会“自愿”返回中国,以及中国方面如何处理曾在远华案中的角色责任,目前仍不清楚。本报昨试图电话联络赖昌星本人,但他始终未接听。

赖、曾两人育有三子女,都在加国完成大学学业。曾明娜是在2004年向卑诗高院申请离婚,隔年离婚获准生效。这次随曾明娜返中的赖真真排行第二,长子赖俊健和幼子赖明明仍留在加国。

赖昌星前妻曾明娜已返回中国

中新社温哥华8月4日电加拿大联邦移民及公民部长肯尼证实,中国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经自愿返回中国。

肯尼是近日在接受温哥华一家电视台专访时透露上述消息的,专访内容于4日晚上播出。

该电视台时事评论员丁果向肯尼提问时说,有消息称曾明娜已经携带她跟赖昌星所生的小女儿自愿返回中国福建老家,并在中国受到良好对待。肯尼承认了解此事进展,并表示赖昌星日后如果按照这个模式自愿返回中国面对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乐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帮助,包括赖昌星合法出境的旅游证件。

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有关资料显示,曾明娜与赖昌星共生育两男一女,她于1999年8月随赖昌星举家从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把赖氏夫妇拘捕。2004年5月底,曾明娜入禀温哥华所在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离婚申请获法庭裁决批准。

据悉,目前,耗时近十年的赖昌星遣返案仍处在加拿大司法程序中,赖昌星还能在加拿大“赖”多久仍是各方关注的热点。

背景资料:曾明娜(赖昌星的妻子)

曾明娜小名“美好”,按当地习惯村里人称她“阿好”。曾也是晋江人,比赖昌星小6岁,结婚那年还未满18周岁。因为女方未到政府法定婚龄,也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曾明娜算是赖昌星事实上的“结发妻子”。

婚后,他们生育两男一女。赖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携儿带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她跟赖昌星一样,文化程度虽然不高,生意场上却精明能干,独当一面,成为赖昌星的得力帮手。在远华集团大规模走私犯罪活动中,她亲自掌握财权。(《赖昌星功夫──一个人与两个国家的官司》)

赖昌星前妻偕女回华换弟脱牢

【明报温哥华专讯】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确认,远华案涉案主脑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图)及女儿,已自愿离开加拿大,返回中国。消息称,曾明娜的回国安排,是与中国政府的长期协商条件,她跟女儿已回去一个月,其中一项条件是释放曾明娜在中国服刑的弟弟。

移民部长康尼接受本地媒体的访问时表示,赖昌星前妻曾明娜与女儿已返回中国,估计是她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协议,整个过程加拿大政府并无参与。

他还说,假如赖昌星愿意用同样的途径返回中国,加拿大政府愿意提供一切协助,包括签发赖昌星回中国所需的旅游签证。

母女回中国后无不良待遇

另外,有消息来源透露,曾明娜与女儿是在一个月前左右离开加拿大返回中国,曾明娜与中国政府的讨价还价已进行多时,据悉回去后没有受到不良待遇,而曾明娜回国的其中一个条件,是要释放一直因为远华案而在坐牢的弟弟,而据悉弟弟亦已放了出来。

曾明娜与赖昌星育有2子1女,两人离婚后,女儿一直跟曾明娜居住。

移民律师王仁铎表示,曾明娜回国对赖昌星的风险评估有不利影响。因为,既然有涉案者自愿回去中国,显示中国政府可信,若曾明娜回国后一段时间,都没有受到不良对待,那么赖昌星强调自己遣返会受到虐待的说法,就难有支持。

移民律师指不利赖昌星风险评估

王仁铎说,加政府虽在曾明娜自愿回国一事没有参与,但很难说如果是赖昌星的话,联邦政府也不会有任何参与。他举例指,例如赖昌星会否用2名儿子的身分来交换自己回中国?

前妻曾明娜回中国 对赖昌星有什么影响

明报/移民律师王仁铎表示,曾明娜回国对赖昌星的风险评估有不利影响。因为,既然有涉案者自愿回去中国,显示中国政府可信,若曾明娜回国后一段时间,都没有受到不良对待,那么赖昌星强调自己遭遣返会受到虐待的说法,就难有支持。

王仁铎说,虽然加拿大政府在曾明娜自愿回国一事上,没有参与,但很难说如果是赖昌星的话,联邦政府也不会有任何参与。王仁铎举例指,例如赖昌星会否用2名儿子的身分来交换自己回中国?

曾明娜在加国的生活非常低调,即使较早前需要每周一次到移民部报到,进入移民部大楼也非常小心避开传媒。

2000年,赖昌星与曾明娜提出难民申请,2005年正式离婚。赖昌星在2006年5月被捕,准备被遣返,赖昌星提出上诉,案件一直拉锯,到了2007年4月,移民及难民部取消赖昌星所有的宵禁限制,同年7月,赖昌星考获驾驶执照,今年1月获得工作签证。

赖昌星未能被遣返回中国受审,被指一直是中加关系无法进一步改善、特许旅游目的地(ADS)协议一直未能签署的主因。但康尼认为不是,因为赖昌星的案件是被独立的加国司法制度在审理,无论加拿大或中国政府都无法控制、过问,因此中国应该知道这个情况。

可是,前中国驻加拿大大使梅平6月时访加时坦言:“我之所以(在加)待了6年半的时间(1998至2005年担任驻加大使),主要是为了让赖昌星跟我一块儿回去,结果没能实现。”他透露,加方实际上曾承诺会遣返赖昌星,但因为体制缺陷,只要有钱请好律师,就可以不休止地利用法律程序上诉。

他强调中方并不想将遣返赖昌星与“特许旅游目的地国家”ADS挂勾,但如果赖案不说清楚的话,会有愈来愈多的经济犯罪分子潜逃加拿大。解决赖案,具特殊意义。梅平更明确表示:“明天他(赖)就能回去,后天我们就给(加国)ADS。”

曾明娜赖真真自愿返华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崔源明、徐嘉铭/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表示,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和23岁女儿赖真真,已返回中国。康尼指若赖昌星愿回中国,加方也愿意提供协助。

康尼周二在温哥华接受OMNI TV电视访问时表示,他对曾明娜和赖真真,回到中国的过程都知情。康尼估计是曾明娜与中国达成协议,目前曾明娜母女在中国也受到良好对待。

康尼说曾明娜在和中国妥协过程中,加国政府没有从中干预,曾明娜完全是自愿回到中国的。据悉,曾明娜是于7月间,回到中国,目前生活稳定。

赖昌星若愿意 加可协助

康尼还表示,如果赖昌星本人愿意按照曾明娜模式,自愿返回中国,面对中方的司法指控,他与联邦移民部愿意提供协助,包括赖昌星合法出境的证件。

他说,现在赖昌星的案件仍然有待完成加拿大所有的司法程序,而中加双方在此案方面,政府间的沟通和协调从未中止过。

康尼同时否定赖昌星一案是加国与中国达成指定旅游目的地(ADS)协议谈判的障碍。他强调,指定旅游目的地协议与政府无法干涉的赖昌星案件司法程序是两码子事。

对于曾明娜回中国一事,本报曾求证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事表示:“知道一点点,现在不方便说,以后再说。”不愿进一步回应。

而本报记者也曾电赖昌星,但他的手机关掉,无法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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