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甲鱼或水鱼的刺鳖,在本地受法律保护。(图:多伦多动物园提供)
世界日报/大多伦多地区一位华人餐厅老板承认非法加工刺鳖(即甲鱼或水鱼等)并列于菜单上销售,由此被罚款1万元。
安省自然资源厅26日表示,Fortune Seafood Restaurant餐厅的老板简大昭 (译音:Da Zhao Jian)因非法加工刺鳖被罚5000元,并且由于他在此餐厅非法销售受保护物种而再被罚5000元,两笔罚款的依据分别为“濒危物种法”和“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法”。
来自士嘉堡安省法院的资料显示,动物保护官员于2010年5月26日对Fortune Seafood Restaurant餐厅执行检查时,发现了餐厅内有31只冷冻的雌性刺鳖。刺鳖属于受“濒危物种法”保护的本地物种,并列为濒危物种。同时依据“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刺鳖在受保护动物之列。此案于3月21日开庭审理,法官Ruth Kerbel作出对简大昭施于两项罚款的决定。
刺鳖,俗称甲鱼、水鱼、团鱼或王八等,属卵生两栖爬行动物。中华传统药膳认为,鳖肉味鲜美、营养丰富,有清热养阴、平肝熄风、软坚散结的效果。不仅是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而且是一种用途很广的滋补药品和中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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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家出售刺鳖被罚万元
星岛日报/大多伦多地区一家酒家东主承认非法加工刺鳖,并列于菜单上供食客选用,上周四在士嘉堡安省法院被法官判罚10,000元。
列于菜单上供食客选用
据安省自然资源厅指出,位于士嘉堡的 Fortune Seafood Restaurant餐厅东主Da Zhao Jian,因非法加工濒危动物刺鳖(Spiny Softshell Turtles),触犯《濒危物种法》(Endangered Species Act),罚款5,000元。
另外因在酒家的餐牌上,非法列表受保护物种供食客选购,依据《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法》(Fish and Wildlife Conservation Act)被罚款5,000元。
法庭获悉,动物保护官员于2010年5月26日在Fortune Seafood Restaurant酒家,发现31只冷冻的雌性刺鳖。
刺鳖属于受《濒危物种法》保护的本地物种,并列为濒危物种。依据《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刺鳖在受特别保护动物之列。
受保护濒危物种
治安法官Ruth Kerbel于本月21日,在位于士嘉堡的安省法院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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