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联邦保守党昨天在渥太华引入保护耆老的刑事修正法案的同时,司法部长倪可森、长者事务国务部长黄陈小萍等昨天联袂来到多伦多一间老人院,向公众宣布有关法案。
倪可森表示,他们的这个修正案的要点,在考虑已经被判罪成的犯人量刑时,受害人的年龄及健康或财务情形,将成为法官考虑可能加重刑期的因素。他说,他们的修正案并没有规定相关罪行的具体惩罚,而是提出方向,让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再做决定。
量刑视受害人年龄健康财务状况
此外,究竟“耆老”究竟是多大年龄,也没有明确界限,需要综合其健康程度和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做出决定。
倪可森继称,虐老行为发生在肢体、心理、性和财务等多个方面。根据司法部2009年的统计,该年有7900名老人成为暴力罪行的受害人。施暴者当中,35%是家庭成员,35%是朋友或熟人,只有29%是陌生人。
黄陈小萍表示,保守党政府早从2008年开始,就举行公众谘询活动,让全社会了解针对老人的犯罪。使得这个本来隐藏在冰面上的问题,逐步进入大众视野,也为此次修改刑法打下了基础。
本国耆老组织CARP长期来投诉警方和法律系统对侵害老人的犯罪,未能有效打击。该协会副主席伍素屏昨天来到新闻会现场,表示对联邦政府此一立场的支持。
她表示,除欢迎联邦政府的举措,还要求各省府在此问题上和联邦步伐一致,增加调查和起诉相关罪案的资源,并加强帮助受害人的服务。过去数年发生多宗引起社会关注的虐老案,其中令人发指的有去年3月在士嘉堡华人社区发生的将年老母亲置于车库的案件。每次这类事件发生,该组织就向政府呼吁保护老人。
CARP希望最终能推行防止虐待老人的综合策略,该策略的内容包括:虐老情况报告热线;公众报告责任;为在家看护老人的公民提供多种帮助;将虐老列为新的刑事罪名;保护受害人和耆老庇护所。
虐老加重刑罚欠条文 新法案实效受质疑
明报/联邦政府昨天宣布将修改联邦刑法 (Criminal Code),加重对虐老者的刑罚,对此孟尝烈治文山长期护理中心院长李玉珊认为新法案虽可严惩虐老者,但实质作用可能有限。
在现行法例下,一旦对虐老者入罪,量刑会视乎罪行的轻重,以及虐老者是否多次犯案。李玉珊表示,新法案未清楚讲明刑罚加重的程度,而且就算虐老者要面对更高刑期,当局若不增加资源配合,虐老情况未必会获大幅改善。
加拿大统计局和维护耆老权益人士的研究均显示,本国每10名长者中,便有1人曾受某种形式的虐待,但很多个案均未被举报。
“例如轻微语言和情绪上的虐待个案,通常都处于界线上,长者未必举报。而且虽然举报后或能惩罚虐老者,但通常这些人都是长者的亲人,举报他们不等于帮助助解决问题。”
她认为当局现行措施仍不足够,例如不像虐儿行为,虐待长者仍未成为公众必须举报的罪行。只有长期护理中心和安老院才被强制必须举报虐老行为,普通人在这方面只有道义上的责任。另外,有些长者未必有足够资金采取法律行动,更甚是不知道被虐时应怎样做。
“有时候那些患有老人痴呆,或不能为自己做决定的长者,可能在与家人同住时发生摩擦,但只要搬到老人院,双方或可修补关系。问题是,他们不知道怎样可获得有关服务。”
李玉珊进一步指出,新移民长者要面对更多,包括语言和文化在内的困难,“他们不熟悉哪里可以获取资源,不熟悉法例,也可能不知道虐老情况的严重性。”她认为当局仍需投放更多资源保护长者,包括向被虐者提供法律援助和住屋服务,以及加强社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