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旺案开审 法官揭发震惊华社问题
-陈旺盼尽快展开审讯 传译跟不上 投诉有改进
-中国方言传译更难找
-陈旺案延期明日开审 等待合格传译员上庭
陈旺案开审 法官揭发震惊华社问题
星岛日报/因捉贼被控告的多市中区华埠金牛城超市东主陈旺及其两名雇员,案件原于昨日开审但遇上阻滞,审讯要延至明天展开。事件起因是由于法官揭发获安排出庭的国语传译是一名未经鉴定合格的传译员,辩方律师遂以案情复杂为由,要求法庭更换一名合资格的国语传译,但该名传译于明日才可出庭。
同被控涉嫌强行禁锢及涉嫌袭击他人罪名的陈旺及其两名雇员陈捷和李勤平,昨晨由他们的辩护律师林彼得(Peter Lindsay)陪同抵达旧市政厅法院,吸引大批主流及中文传媒到场采访。但原订于上午10时展开的审讯,可谓“一波两折”。首先,由于控方安排用来播放证据的器材出现技术问题,审讯被延迟一句半钟才能开始。
审讯改明早展开
但当审讯可正式展开之际,主审法官歌里(Ramez Khawly)突然出示文件材料,告知主控官麦顿蒙(Eugene McDermott)和韦碧(Chris Webb)及辩方律师林彼得,获安排出庭协助三名被告的一位粤语传译及一位国语传译,前者乃是一名“有条件地获鉴定合格”(Conditionally Accredited)的传译员,后者则是一名“未经鉴定合格”(Unaccredited)的传译员。
经进一步了解后,法官歌里披露,全省现时没有一名“经鉴定合格”(Accredited)的国语传译员,而“有条件地获鉴定合格”的国语传译员就有三名。其中一名要至明天才可获安排到庭协助。
林彼得向法官表示,据其理解上述同一名国语传译出席数月前的一次聆讯时,仍拥“有条件地获鉴定合格”身份,他不知道该名国语传译何时变成“未经鉴定合格”身份。林指出,基于此案涉及辩方对《刑事法》第494条提出违宪的挑战,案件复杂,为保障其当事人法律权益,他要求法官找来一名合资格的国语传译员。法官歌里最后顺应林彼得要求,亲自作出有关安排,并将审讯改至明天上午(周三)才展开。
陈旺盼尽快展开审讯 传译跟不上投诉有改进
星岛日报/被控涉嫌强行禁锢及袭击罪的陈旺代表律师,对省内竟然没有一名“经鉴定合格”国语传译员的情况,就感到荒谬,因为华裔社区在安省具相当规模,法庭是有责任去找来一名合资格的传译员。
林彼得在法院外向传媒说,此案审讯仍会进行,他对司法制度是有信心,他目前所关注的是其当事人能否获得恰当的传译服务。林又称,其当事人察觉,昨日获安排到庭做传译的一位粤语传译,亦并非在所有时间将庭上每一句对话译出来。但经投诉后,该名粤语传译的表现已有很大改进。
陈旺在庭外坦言希望审讯可尽快进行,但他亦认为,要了解审讯过程,最重要就是明白传译员说什么。陈透露上述粤语传译昨日就曾出现跟不上的情况。
小案面对情况可想像
“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成员陈弘基及奚治瑾,昨日均有到法庭支持陈旺。奚治瑾律师表示,上周到访渥京时,曾与联邦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及联邦司法部长国会秘书兼国会议员德克特(Bob Dechert)会晤。康尼对修改《刑事法》第494条仍表支持,亦视陈旺是一名罪案受害人。她又说,有消息显示,保守党政府稍后将引入修改《刑事法》第494条的有关法案。
奚治瑾昨日批评省府至今仍未解决法庭缺乏合资格传译员的问题,认为有关部门责无旁贷。她认为,此情况无疑是歧视不谙官方语言的被告,剥夺他们在法庭自辩的公平权利。奚又质疑,若知名度高如陈旺个案,也出现未能安排合资格传译员的问题,其他名不经传个案面对情况就难以想像。
昨日到法庭旁听的安省新民主党评论员哥模斯(Peter Kormos),亦就缺乏合格国语传译员的情况,批评安省司法厅。他指出,这并非是一个刚发生的新问题,今时今日省内连一名“经鉴定合格”的国语传译员也没有,实令人吃惊,其他语言社区的处境更不知是如何。
中国方言传译更难找
星岛日报/刑事律师孙健铨指出,法庭合资格的传译员不足,会影响司法程序,令案件的审讯一再被拖延,如果采用有问题的传译,可能会成为日后提出上诉的理据。
孙健铨指出,安省的法庭传译人员都必须经过司法厅的考试,通过规定标准的传译员取得合格的资格,未达到水平的人如果程度不是相差太远,可获有条件合格,而成绩不足者则被认定为不合格。目前全省取得合格或有条件合格的国语传译员人数,一只手数得清。
传译员荒问题多年未解决
他说,如果控辩双方同意,可以任用不合格的人充当传译。法官也可以强行下令使用未符合标准的人担当传译工作。不过,一旦翻译有问题,将成为上诉的理据。因为法庭上有不少专门用语,很多辞汇也有特定的意义和解释,传译出错会影响司法的公平和公正,对与讼人不利。
他知道多市旧议会法庭的一名国语传译并不合格,但由于是法庭的正式员工,受工会保障而不会被解雇。这个问题已经存在一段时间。他知道有些案件的聆讯因此受阻,但他暂时尚未遇到这个问题。不过,他就担心,连国语传译都如此难找,一些涉及其他中国方言的传译就更是凤毛麟角,将严重妨碍司法审讯。
安省法庭出现传译员荒并不是中文独有的问题,并且多年来一直未有解决办法。有一宗正在审理的集体诉讼官司,是被告声称由于法庭欠缺传译人员,令他们被错误定罪。有法官更批评翻译问题严重威胁司法公正。
司法厅的考试去年实施一个新的综合传译考试制度。225名应考者之中,有34%不合格。而获得51至70分的人被列为有条件合格。全省所有的国语传译,全部在不合格和有条件合格两个类别,未有人取得认证。不过安省法庭传译人员协会就认为考试不公,无法确实反映法庭情况。
陈旺案延期明日开审 等待合格传译员上庭
苦候16个月 昨因传译员资格受质疑
明报/多伦多中区华埠金牛城超市老板陈旺苦等了1年零4个月,原应于昨天开庭审讯的“捉小偷反而被拘控案”,昨天由于短缺问题而找不到合格普通话传译员到庭,令该案再延迟至本周三开审。
本报曾于数月前独家报道,揭露自去年底安省司法厅收紧法庭传译员考试合格标准后,现时全省只有3名“有条件合格”(conditional pass)的普通话传译员。
该案主审法官华里(Ramez Khawly)昨天在庭上说,由于现时全省只有3名“有条件合格”的普通话传译员,同时该案案情主要涉及日常用语,故他建议接纳已到场的1名去年考试不合格的女普通话传译员。
该案检控官麦克德莫特(Eugene McDermott)也同意,认为该名女传译员于去年新制考试前,曾当过8年的合格法庭传译员,故应有能力担任该项工作。
然而,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林彼得(Peter Lindsay)则坚决反对使用,他指司法厅有规则声明,对于一些“复杂”案的审讯,只可使用考试合格的传译员。只能在极之紧急的情况下,才可用“有条件合格”或不合格的普通话传译员。
可免控辩于判案后据此上诉
法官经过考虑后,决定宁愿再延迟审讯,寻找有空档的“有条件合格”普通话传译员到庭,以免控辩双方于判案后以该理由提出上诉。
陈旺也同意该项决定,指出传译的准确性会影响案件的审讯,从而影响判决。
该案的3名被告是超市老板陈旺、其姊夫李勤平和超市职工陈捷。其中陈捷要用普通话传译,陈旺及李勤平则共用1名广东话传译员。
陈旺指该名于考试中“有条件合格”的广东话传译员,昨天于庭内替他做传译时,很多时当法官、检控官或其辩护律师说了一句话时,传译后只得半句话。
安省新民主党省议员科莫斯(Peter Kormos)昨天到庭听审,他指是由于对3名被告感到同情,希望他们能获得公平审讯。
他又对本省的合格普通话传译员不足的问题作出评论,指摘司法厅未有尽责任去确保有足够的合格传译员,例如当收紧考试标准后,应为不合格的传译员提供训练,提高他们重考合格的机会。
此外,昨天也有出庭听审的“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成员奚治瑾说,继联邦自由党国会议员胡平藻(Joe Volpe)和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邹至蕙,分别于今年6月和9月,在国会提出私人议案,建议修改刑事法第494条的《平民拘捕条款》之后。她听闻连执政保守党也主张修改,传闻保守党国会议员兼司法部长书记的 Bob Dechert也将于国会中提出修改该法,到时不用通过私人议案作修改,亦能加快通过的时间。
奚治瑾表示:“若修订获得通过,只能影响到日后店东捉小偷时不会那么容易反而被控,但对陈旺案的判决应无帮助。”
如国会通过修改条款的议案,“国民在有适当理由的情况下,将有权自行捉拿涉嫌小偷”。修改议案旨在删除第494条中,关于只可以在小偷正在偷窃时,才可自行拘捕的限制。
陈旺与两名超市职员捉小偷被控案,检控官至去年底才撤销3人的绑架和暗藏武器两项控罪,但仍保留强行禁锢和袭击他人两项罪名。
该案发生于去年5月23日,3名被告涉嫌在登打士西街夹士巴丹拿路一带,将捉到的涉嫌高买男子的手、脚捆绑,扣留在被告的汽车内。
警方到场后将3名被告检控,其后查看被告超市的保安摄录机后,才对该名被捉到的涉嫌黑人小偷发出偷窃控罪。
该名小偷已承认该项偷窃罪名,以及另一宗于约两年前发生,也是从一间商店偷盘栽的罪名。两项罪名各被判入狱30天,以及守行为12个月,不计算被拘留的10天,两项刑期同时执行。
陈旺的辩护律师林彼得称,若审讯后判决强行禁锢和袭击他人两项罪名成立,最高刑罚分别是囚18个月和6个月,加起来是入狱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