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一名女职员身兼母职,要求雇主迁就她的轮班时间,资方不允。她为了孩子放弃全职工作,随后展开6年斗争,向雇主追讨赔偿。人权仲裁庭裁定,加拿大边境服务局须付赔款3.5万元,以及补偿她的工资损失和福利。
加拿大人权仲裁庭周五裁定,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歧视女职员约翰斯顿(Fiona Johnstone),和那些因家庭状况要求雇主通融的雇员。约翰斯顿过去在多伦多皮尔逊机场(Pearson Airport)全职工作,工作班次不固定,她的工作纪录一向良好。直到2003年,她产下第1个孩子。
在产假前,及在2004年复工前,约翰斯顿都有询问雇主,她在产假后复职,可否改变轮班时间,固定工作天数,每周工作3天,每天13小时,上班日开始时间不固定。
她提出上述要求,以便自己每周照顾婴儿4天,其余3天找家人带,因为她找不到合适的托儿所,同时工作足够时间,可保全职雇员身分,享有最大的退休金福利。
她还建议每周工作3天,每天12小时,从全职变为兼职雇员,但对退休金福利影响最小。
雇主拒绝她的要求,表示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有不成文规定,不能为了育儿责任迁就职员的工作时间,给劳方全职雇员的工时。它提出的方案是,3天工作10小时,另加一天工作4小时。
约翰斯顿说,基于劳方本身的医疗和宗教、职员子女的医疗理由,资方一直有通融职员。
她说:“我要求澄清政策,要求恢复全职雇员身分,他们却说不行,也没给出足够合理的理由。”
约翰斯顿后来与丈夫迁居渥太华,并在2007年调职。
加拿大人权仲裁庭说,边境服务局拿不出足够证据,说明通融约翰斯顿的上班时间,会对雇主和其他雇员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仲裁庭下令边境服务局赔偿3.5万元,补偿约翰斯顿的痛苦和损失,从2004年到今天,她失去全职雇员身分后的工资、福利损失,外加利息。
工会指创先例
约翰斯顿所属工会隶属加拿大公共雇员工会,该工会全国主席戈登(John Gordon)说,这次裁决有创先例的意义。仲裁庭特别提到,雇主有责任,为雇员的家庭权利作出特别安排,迁就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