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3/法庭华语传译员奇缺 应试合格率极低

华裔被告被逼延长扣押 部分律师要用“不合格”者顶替

明报/大多伦多地区数名专为华人打官司的律师说,由于合格的法庭普通话及广东话传译员极度短缺,已令到不少华人案件要延期过堂及审讯,大批华裔被告要被扣押监房更长时间。一些律师已开始“迫不得已”使用“不合格”传译员,但也有律师向法官要求使用“不合格”传译员时遇阻。

代表不少华人打官司的薛达龙(Darren Sederoff)律师说,由于合格的普通话及广东话传译员不足,他有数宗案件已因而延误保释聆讯、过堂及审讯等,其中有同一案件被两次延误审讯。随大多伦多地区的中国移民迅速增加,涉及华裔的案件亦大增的情况下,普通话法庭传译员的严重不足,势必导致审讯工作的严重延误。

18认可普通话传译员重考无人“过关”

由于安省政府要提高法庭传译员的水平,去年要所有传译员重新考试,结果18名过往获认可的普通话传译员中,无人“合格”(pass),只有两人获“有条件合格”(conditional pass);而32名过往获认可的广东话传译员中,只有4人合格;7人获有条件合格。令到合格的普通话及广东话传译员极度短缺。

本报记者就最近曾在采访1宗多市华人被告案件中,见到由于控、辩双方苦等了大半天仍未能找到普通话传译员,该案辩护律师薛达龙自行走去多市中区另1个法庭,寻获1名尽管法庭传译考试不合格,但是1名合格的难民个案聆讯传译员顶替。

然而,在法庭聆讯中则遭检控官反对,指出法例规定,只能于极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不合格的法庭传译员。

预约亦不能保证传译员到庭

当时法官曾问过该名已被扣押监房近半年的华人被告,而被告也说不介意用不合格的法庭传译员。但法官决定还是押后数周,预约好合格法庭传译员才再开审。最后,众人等了1整天,该案的审讯仍全无进展。然而,该案法官同时指出,若下次审讯时再找不到合格的法庭传译员,她可能会同意使用不合格传译员。

薛达龙律师向本报记者说,那是他首次尝试使用不合格的传译员,倘若每次都被检控官反对的话,他也不知有何其他解决方法。他指出,尽管该案已预约好下次再开庭审讯的普通话传译员,但到时并不保证对方定能出席,由于其他法庭也可能同时约了同一名传译员。

多市超市老板陈旺捉贼反而被控案的辩护律师林彼得(Peter Lindsay) 说,他也遇上过由于普通话或广东话合格传译员不足,而有案件延误审讯的情况。

他指出:“通常要控、辩双方都同意下,才能使用不合格的法庭传译员。与此同时,就算那些获‘有条件合格’的普通话或广东话传译员,现在都不敢做‘正式审讯’传译!”

多市华人律师孙健铨称,根据安省现时的规例,“有条件合格”的传译员原则上是不能做“正式审讯”传译。于现时的合格传译员短缺的情况下,最近他曾获法官批准使用过一些于新考试中不合格,但经验丰富的传译员。

传译不确影响审讯结果 法庭要负责

当被及若其后发现由于传译不准确,影响到案件审讯结果而要追究时,采用不合格传译员将要谁人负责时,孙健铨律师回答说:“那是法庭方面要负上的责任!”

他续称,尽管上次法庭传译考试中有很多人不合格,其中那些来自香港,过往同时兼做广东话及普通话的传译员中,全部都于普通话传译试中“肥佬”。但一些人曾于今年3月重考该试,希望下次公布新合格名单时会有改善。

传译员要求高 应试合格率极低

部分未能过关者已无心再考 决转行另谋打算

由于安省的普通话传译员中,无人在新考试中“合格”,即原则上无人可做“正式审讯”(trial)的传译,而整体“不合格”率竟高达88.8%。广东话传译员中也只有4人合格,不合格率达65.6%。其中一些考试不合格的普通话法庭传译员称,他们已打算不去重考,决定转行。

粤语传译员考试65.6%不合格

安省刑事案律师协会就去年全省第一批考试的法庭传译员中,不合格率高达34.2%的问题,要求省府举行公听会研究原因,同时建议省府查核该33名考试不合格传译员过往传译过的案件,找出那些案件可能因传译不佳而令被告被判罪名成立。

根据安省司法厅向本报提供的资料显示,18名过往获认可的普通话传译员中,经过去年6月重新考试后竟无人“合格”,只有两人获“有条件合格”,即是有16人考试“不合格”(fail),不合格率达88.8%。

32名过往获认可的广东话传译员中,有4人合格;7人获有条件合格;即是有21 人“肥佬”,不合格率达65.6%。

由于安省有多宗案件的被告进行集体诉讼控告政府,指摘由于法庭传译不准确,引致他们无辜被判有罪,故要求赔偿,同时要求省府提高法庭传译水准之后。本省其中225名包括12种语言的法庭传译员,去年6月要重新参加较过往严格的考试,其后只有46人合格;69人有条件合格;77人不合格,不合格率达34.2%。

本报曾试图接触数名广东话法庭传译员,他们都不愿作出评论。

不过,一名在多市做了普通话法庭传译员多年的中国移民,以不能透露身分的条件下作出评论称,她于该项考试成绩不合格之后,已打算不去重考,决定转行。

当被问及是否由于感到重考也很难会合格时,她说是由于“想踏进人生另一阶段”而想转行。

她指出,该项考试的难度较过往高很多,要求的传译速度要更快,近乎联合国的即时传译标准,故不少人在该项考试中不合格。

她说:“安省司法厅要求本省传译员达至接近联合国传译员的水平,但联合国传译员的薪酬是时薪数百元,而本省法庭传译只是时薪数十元!”

去年中举行的法庭传译考试之中,全省只有46人合格,即是获得70分或以上。69人有条件合格,即是获得51至70分。他们仍可做法庭传译工作,但要于两年内重考合格。

77人不合格,即是获得50分或以下。他们在法院“极度紧急”的情况下才能做法庭传译工作,同时要于庭中表露其不合格情况。

安省法庭传译员协会主席Stella Rahman认为,旧法庭传译员在传译速度及语句长短方面,都较为接近真实的法庭传译情况。新试要求即时传译一段甚长的语句,包括有很多数字、名字及多市范围以外的街名等,故新考试的要求过高。

引致传译员重新考试的原因,包括安省高等法院法官Casey Hill 于2005年首先多次提出,他对本省法庭传译的准确性感到质疑。跟有多宗案件被告进行集体诉讼控告政府,指摘由于法庭传译不准确,引致他们无辜被判有罪,故要求赔偿,同时要求省府提高法庭传译水准及为传译员提供法律名词和道德意识训练等。

上述考试结果公布后,安省刑事案律师协会指“不佳传译”,曾导致本省多宗刑事案被告误判有罪,故要求安省政府举行公听会,研究法庭传译员新考试不合格率达34.2%的原因,同时调查那些案件是由于传译不佳而引致被告无辜被判有罪。

安省刑事案律师协会主席Paul Burstein指出:“不少曾为要用法庭传译员的被告做过辩护的律师说过,他们见到很多时被告用外语说了5、6句话,但传译员传译时只说了3个英字!”

他续称,该会建议省府查核上述33名考试不合格传译员过往传译过的案件,找出那些案件可能因传译不佳而令被告被判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