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为避免法庭有任何纰漏,甚至引至审判不公,从本周开始,安省所有法庭传译员都要按规定向法官、主控官、被告的辩护律师申报自己的语言能力。
传译员的工作,是在法庭内将非英语的供辞翻译出来,让被告及有关人等听得明白。可是,2005年的一宗案件,主审法官认为政府对确保被告获得合水准翻译一事“漠不关心”,宣布搁置审讯。事件因此令各界关注翻译准绳的问题。
省府在周一引用传译员两级制。传译员必须接受新的强制性语言水平测试,历时30分钟,根据所得评分而归类为两级,一级是完全合格或有条件合格,另一级是不合格。
测验分3部分
不合格的传译员仍然可被召到法庭,像其他合格的译员一样,在“极端及紧急”案件中担任翻译,但必须在开庭前说明自己的级别。
安省法庭传译员协会(Court Interpreters Association of Ontario)的800名会员则对这新设的语言测试并不认同,认为执行方式不公平。
司法厅发言人表示,去年夏天有225名传译参加这次测试,34%的分数低于50分的合格标准。46%完全合格,其余的有条件合格。
新旧两个语言测验均分为3部分,文字的口头翻译、接续传译(即讲者说毕后由传译翻出来)、即时传译。
法庭传译协会会长Rahman表示:“很多会员都通过了旧的测验而一次过合格。旧的测验在说话速度、词句长短,都与真正的法庭相近。”他是孟加拉语翻译,担任法庭传译已有17年。
常用语言25种
“我们可以抄笔记,但很多时句子太长,他们又说个不停,数目字又多、形容词多、名称多、面多市以外的道路名称,我们又不熟悉。”
在法庭传译员旧名册上,所用的语言超过110种,但最常用的只有25种,也是测验的一部分。去年最先接受测试的组别包括粤语、波斯语、法语、希腊语、国语、葡萄牙语、旁遮普语(Punjab)、俄语、西班牙语、泰米尔语、乌尔都语(Urdu)、越南语。
分数在51及70分之间的传译员会获得有条件合格,仍然可以在法庭工作,但两年内必须重考。
多伦多律师Anthony Moustacalis表示,这新制度方向是对了,但省府从来没有为法庭传译服务投放新资金。他正在与另一名律师为一宗集体诉讼案控告省府,指他们因为传译水平太差而被误判有罪。
很多有水准的传译员都给大公司罗致了。在法庭,传译通常都是兼职,时薪25元工作时间不固定,也没有其他福利。
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