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2/都是QQ惹的祸?港青牢中惨度34日

-电脑藏儿童色情照来加港旅客坐牢
-电邮附件藏禁相 警可检控
-来多市探路搞生意港青牢中惨度34日
-律师:不知情勿认罪 否则后果严重


电脑藏儿童色情照来加港旅客坐牢
强调未开电邮不知有禁相呼冤

明报/一名年轻华裔男子于1月底从香港飞抵多伦多旅游,却在皮尔逊国际机场过海关时,被关员发现他随行的手提电脑中有一张儿童色情照,结果当场被捕,并控以藏有及分发儿童色情照各一项罪名。男子自称自己虽无辜,但因无法接受在加长达4个月的候审期,遂接受律师建议认罪,希望判监数天后,便可离加返港。讵料,他要在监狱内度过35个昼夜。农历新年及生日不仅要在牢中度过,天天还要与杀人犯、强奸犯共处,令他胆颤心惊。

事主周某告诉本报,照片是有人透过中国目前最流行的通讯软件QQ电邮传发给他,他根本从未打开来看;否则,自己亦不会提供密码,让海关搜查。然而警方则表示,即使当事人没有打开有关文件,警方只要掌握表面证据,便可落案起诉相关罪名,但最后能否成功入罪,则由法官决定。

有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员工表示,类似情况亦曾经发生。在iPhone、黑草霉手机(Blackberry)、手提电脑等产品愈趋普遍下,旅客一不小心,便可能惹上麻烦;因此旅客须经常留意,过境时应确保电子产品内不会意外藏有不必要照片。除了儿童色情照外,藏有牵涉猥亵性或宣传仇恨的内容,亦属违法。

周某于今年1月31日从香港飞抵皮尔逊国际机场,过关时却遇上阻滞,海关官员不但大肆搜查他的行李,就连他随行的手提电脑亦不放过。海关人员向周某索取密码后,足足花了15至20分钟在电脑内搜查,结果在一个电邮附件内,发现一张儿童色情照。

与此同时,海关亦在周某的行李中,搜出少量儿童衣物,当时周某须向关员极力解释,指衣物乃受朋友所托,带到加拿大再转交他人,但仍不得要令。结果,周某当场被捕,遭落案起诉藏有及分发儿童色情照各一项罪名。他先被扣留在机场,及后再由皮尔区警方押解往米顿市(Milton)的Maplehurst惩教所羁留。

周某再三强调,并不知道该张照片的存在。及后,经其律师口中才得悉,该张实为有开玩笑意味的日本动画。

误以为认罪判监数日可甩难

最初,他亦想过要为自己辩护,还自己一个清白。然而,其代表律师却指,若他选择开庭聆讯,单是排期便要等4个月;但他若肯认罪,判监几日后,便会被递解出境,重获自由。周权衡过后,决定接纳律师建议,结果被判14日徒刑;同时又被移民部发出递解令。

然而,递解程序繁复而缓慢。将他递解出境的报告先后经过3个移民官处理、核实,整件事情扰酿至本月6日,前后共35日,周才正式被递解返回香港。

每天携带手提电脑经皮尔逊国际机场入境的旅客数以万计。为何周某偏偏被选中搜查行李之余,更翻查电脑资料。对此,周没正面回答,只表示当时因乘搭了长途机,感到非常疲倦,面对海关或移民官时,有点不耐烦。不过,据了解,当时周某被捕前后,态度颇不友善。

有边境服务局工作人员则提醒旅客,尽管长途旅行令身心疲倦,但面对海关官员或移民官时,亦应尽量保持平静,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本报曾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查询,在什么情况下,海关人员会撤底搜查旅客的电脑时。对方只以书面回覆,指本国海关条例,当旅客抵达或离开加国时,海关人员绝对有权检查旅客的个人行李或运送物,电子储存器亦不例外。目的是防止违禁品进入本国。

在搜查电子储存器时,会特别调查内里是否存有猥亵、宣传仇恨及儿童色情的内容。至于搜查旅客电脑,亦只是日常例行检查工作,情况一如关员搜查其他普通行李一样。

电邮附件藏禁相 警可检控
若从打未开 入罪可能性低

QQ,全名叫腾讯QQ(Tencent QQ),最初只提供网络即时传呼通讯的服务,及后再逐渐发展聊天室、游戏、邮件传送等其他功能。QQ目前在中国相当流行,其用家数量如今已突破3亿;但在北美,使用QQ服务的人则较少。

在今次事件中,周先生虽强调,照片是有人透过QQ传送给他,他本人绝不知情,亦无打开邮件的附件。

但皮尔区警方表示,只要有合理理据支持某人实际藏有儿童色情照片,以及意图(继续)收藏有关照片,警员便可向对方提出起诉。就以广泛使用的普通电邮为例,假使某人收到第三者传送、附有儿童色情照附件的电邮,即使某人从未打开电邮中的附件,警方已有足够理据落案起诉某人。

不过,当警方在进一步调查时,往往可透过特别方法查证电邮附件是否从未被人打开。若属实的话,某人被入罪的可能性不大。

皮尔区警方发言人J. P. Valade说:“不单出入境的旅客要小心,任何人在收发电子邮件时,都应该查阅邮件的附件,一旦发现儿童色情照,便应报警。除了电脑外,其他可用作电子通讯的流动仪器,如黑草霉手机(Blackberry)或iPhone,亦同样可套用在有关法例上。”

根据加拿大刑事法,但凡相片、电影、录影片段,以至图像(visually representation)如动画,只要显示(或被描写成)一名18岁以下人士从事性活动,又或显示出性器官,均属儿童色情照。另外,任何文字或图像鼓吹与18岁以下人士发生性行动,亦属违法。

来多市探路搞生意港青牢中惨度34日

“我真的不知道手提电脑内有那些(儿童色情)照片!如果我早知道,也不会将电脑密码讲给海关人员!”脸上架一副眼镜、白净斯文的周某说。

周某指自己在香港经营耳机生意,经常往返中国。小时曾随已仙游的母亲到加国旅游,留下极好印象。今次只身前来加,原计划只小留8日,期间前往万锦太古广场探望朋友,为日后在加拿大搞生意探路。

讵料,今次竟惹来牢狱之灾,不但农历新年,就连自己的生日,亦要在铁窗内冷清度过,惟有大叹倒霉。对于自己答应认罪,纯是因为接受律师建议。

“律师说,如果我选择自辩,单是排期便要4个月;相反如果我认罪,只须坐牢数天,便可离开。但我有工作在身,又要交租,实在无法离港几个月,何况届时我还要支付一笔昂贵律师费。如今我认罪,亦要支付高达6000元律师费。”周某说。

他表示,知道自己可保释外出,但问题是这边朋友的联络电话,都在被没收的手提电话上,加上自己被控的是与儿童色情照有关的罪名,这亦令他难以向朋友启齿,故他决定放弃联络本地友人。身陷囹圄,亦令他难以与在港家人联络,在律师安排下,几经辛苦,始能通知他们自己在加国惹上官非,却未能详述事情来龙去脉。

回想他在羁留所度过第一个晚上时,只记得当日天气异常寒冷,只有摄氏零下18度,在羁留室内又饿又冷,与外界又失去联络,令他感到彷徨无助。过去从未尝过铁窗生涯的他,遭逢突变,顿觉彷徨无助,于是终日以泪洗面。不过,当日他与记者在米顿市羁留所碰面时,心情明显已经平伏,脸色亦算不俗。

周称,未知是否他被起诉藏有儿童色情照有关,他自觉警员对他的态度奇劣,经常对他喝骂。

杀人犯强奸犯同囚胆战心惊

首2天他是被独自囚禁外,其余大部分时间均与另一名监犯共用一个囚室。

据知该监仓内有一排13个囚室,每囚室内住有2名犯人。每天犯人可走出囚室,与其他囚犯走到另一个地方稍事活动,当中却包括杀人犯、强奸犯。那里时有打斗,而他惟有胆战心惊的坐在一旁,不敢吭声。

他就在这样诚惶诚恐的心情中,在监狱内足足度过了34日的囚犯生活。

律师:不知情勿认罪 否则后果严重

有刑事律师理查兹(Thomas Richards,图)指出,若事件中的当事人对手提电脑内有儿童色情照一事毫不知情,便不应认罪。尤其是藏有儿童色情照是十分严重的罪行,一旦认罪,有关纪录便永随保存在加国移民部资料库内,日后要出入加、美境相当困难之余,以后在港求职亦可能受一定影响。

即使候审期长达4月,亦不是认罪理由,因为被刑事起诉的疑人,获保释出外,以至返回香港、中国候审的个案相当普遍。律师可在保释聆讯中,为其当事人争取返港候审。

理查兹又持别指出,旅客若在机场过海关上遇上麻烦,他们可能特别尴尬。皆因机场属于中立区域(neutral zone),旅客尚未正式进入加国境,有需要时,他们将不会给予谘询律师的权利。旅客或许只能获边境服务局官员给予意见,他们的法律权利便不受保障。

根据加国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任何人因犯刑事罪而被递解出境,他日要再到加拿大,便必须先向加国移民部申请,取得加国授权入境。

要是当事人是在加国境内犯上刑事罪,他向移民部提出申请前,则先要向加国司法机关申请赦免(Pardons)。但理查兹强调,即使周先生成功获得赦免,但亦不等于移民部一定批准他再进入加国。“赦免申请获批,也只反映在警方资料库内。但当事人刑事纪录则永远都会存在加拿大移民部和边境服务局的资料库内。最后移民部是否授权予当事人入境,则很视乎他们自己的决定。”理查兹说。

认罪刑事纪录亦影响在港搵工

理查兹说,即使当事人选择长期留港,从此不再踏加、美境,认罪亦有不良影响。

“万一他在港再惹上官非,其刑事纪录便会在庭上被翻旧帐;即使简单如找工作,当准老板问他过去有否犯上刑事罪(不管是否在香港),他都要如实作答;否则,即属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