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5/控辩双方医生均认为李伟光患严重精神病

加国无忧综述 作者:牧涛 / 数月前震惊全国的“灰狗巴士斩首案”有新进展:华裔犯罪嫌疑人李伟光(Vincent Li)作精神鉴定的专家小组得出结论,由于被告在杀人时正患有严重的精神失常(major mental illness),因此不应负刑事责任。据估计,这一结论会影响法庭的最终审判结果,李伟光可能不会入狱,但是会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接受强行治疗。

控辩双方的专家皆认为被告精神有问题

据温尼伯自由新闻报(Winnipeg Free Press)消息,经过长达数月的多次鉴定,分别代表控方和被告的两名精神病医生终于得出一致结论,认为李伟光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在案发时无法控制自己,因此无需对案件负刑事责任,而应该立刻将其送往医院治疗。这份鉴定结果将在下月2日当地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的时候作为证据呈交法官,并由他裁决李伟光是否有罪。

据悉,这次庭审的唯一呈堂证据将只有那两位医生出具的有关李伟光精神状况的报告。虽然李伟光无理由杀人的事实被数十位其他在场乘客所见,但是他们无一被要求出庭作证。

如果法官认定这份证据(即鉴定结果)有效,那么这个案子就此可以了结了:李伟光会被判无罪,但是法院会强制他接受治疗。在那里,他或许会待上一星期,或许是几个月、几年,甚至是一生。

有消息人士表示,从目前的鉴定结果的权威性来看,法院方面多半会接受证据有效。不过,控方却无意“直接同意”李伟光不必对杀人罪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辩方以其当事人精神状况为由要求撤销谋杀罪并10年不得保释的控告,控方将不提出异议。据悉,控方为了慎重起见,以及对公众负责和透明,将让此案走完其司法程序,即先由检方精神科专家呈上证据,然后再由辩方精神科专家提交他的精神鉴定报告。

另据李伟光的律师表示,被告在关押过程中已经接受了一些药物治疗(medical treatment);同时,他在接受精神鉴定过程中也“颇为合作”(co-operative),并没有出现反抗的行为。

案件背景的简单回顾

41岁的李伟光5年前从北京移居加拿大,并于2007年取得本国公民身份。去年7月30日,李伟光在开往曼省温尼伯市的灰狗巴士上将一名年仅22岁的青年麦克莱恩(Tim McLean)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继而斩首戮尸、生吞人肉。随后,嫌犯被警察当场逮捕,并被指控犯有二级谋杀。同时,犯罪细节经本地媒体报道之后震惊全国,并经网络传至世界各地。

然而,李伟光作为犯罪嫌疑人却有很多“反常”的地方。例如,他之前并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可是杀人的时候行为从容,似乎一点也没有初犯者的紧张和内疚,甚至杀人后还洋洋得意地去将残尸示众;此外,李伟光被捕以后也没有就警方对他的指控做任何申辩,并且拒绝和司法人员交流,也并未寻求律师为自己辩护,甚至在法庭给他指派了律师后,李伟光也不愿意和他说什么。过堂聆讯的时候,当法官问他是否想请一名律师时,李伟光摇着头喃喃地说:“请杀了我吧。”须知加拿大早在1975年就废除了死刑,所以此话一出,法庭现场一片喧哗,不少听到这话的人都大感意外,纷纷交头接耳。

鉴于以上种种因素,在去年8月中旬第二次的聆讯中,法官下令给李伟光做精神鉴定(psychiatric evaluation),一切后续的司法程序都等到鉴定结果出来再说。

主流社会的反应

该案一经媒体披露,各大主流媒体的新闻网几乎被点爆,几乎所有与该新闻有关的消息都有数以百计的留言回复。大家在纷纷对麦克莱恩表示哀悼之余更无比愤慨,表示应该严惩。加拿大本没有死刑,可是有好几个人都表示对这种穷凶极恶的人应处以极刑,否则过几或十几年他被释放或者假释出来,可能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同时,受害人麦克莱恩的家属也在积极地在社区中奔走,呼吁联邦更改法律,不应让李伟光这样的凶徒有机会出狱,以免再次祸害他人。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主流媒体并没强调嫌疑犯的华裔背景,而仅仅是提到他是“来自中国”,但是网上还是出现不少明显带侮辱及歧视成分的言论,有网民指“中国大陆是个危险的地方,很多华裔加拿大人及香港人都是这么说!那个李伟光应该都是来自中国大陆。”另有网民指中国吃人肉历史由来已久,戏谑要“提防肚饿的中国人!”

即便案发数星期后,当地华人仍担心会触发排华情绪,出街时遭人怒视或以异样眼光对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华人青年更说,短期内不会单独出夜街或到陌生地方,以免遭人报复。

同时,一些主流媒体则把案发原因引到了新移民由于文化差异而造成的精神压力上。如《埃德蒙顿太阳报》8月4日发表题为《专家称斩首案可能是文化压力的结果》Expert says killing may have been result of cultural pressure。该文引述心理学专家的意见,指出灰狗巴士的环境可能是引发斩首案的原因。但更大的可能,是李伟光做为首代移民,因承受巨大的文化压力做出失常行为。

华人社区的反应

而本地华人社区的态度则更多于同情。很多人表示华人犯案与种族问题无关,所以并不担心会遭到排斥。不少人表示从李伟光的行为来看,他精神有问题已经基本毋庸置疑,而“哪个民族没精神病呢”?

还有华人则提出了一个更深刻的问题:如果李伟光有精神病,那应该也是长期以来的生活压力所致。而加拿大华人这么多,为什么他身边没有同胞早点发现,并帮助他呢?

也正如当时本网网友“半老马”在回帖所说:

他是我们的同胞。
他是我们的兄弟。
他为啥走到这一步。
是不是因为无助?
是不是因为失落?
有没有人在他需要的时候帮助过他?
有没有人在他彷徨是给他的心灵一点抚慰?
我们中有没有哪位会不会在哪天因为某种原因摔倒?
如果我们平时对自己的同胞多一些宽容,团结,帮助,和善,可能会少一些同胞陷于绝境。

灰狗斩首案 李伟光或免刑责

世界日报编译组 温尼辟14日报导/为灰狗巴士(Greyhound bus)斩首案的被告李伟光(见右图,资料照片)作精神鉴定的医生们最近得出结论,李伟光罹患严重的精神失常疾病,因此不应对他被控的杀人罪负刑事责任。

来自司法机构的消息来源称,分别代表检察机构和被告的 2 名温尼辟精神科医生均认为,应将李伟光送去医院治病,而非继续把他关在监狱里。2 位精神科专家的意见,将在下月 2 日开庭审理李伟光杀人案件时,呈交给法庭。

这次庭审的唯一内容,将是由法官决定,李伟光有无接受被控杀人罪名审判的能力。届时,呈堂证据将只有那 2 位医生的有关李伟光精神状况的报告。

消息人士说,检方无意直接同意李伟光不必对杀人罪名负刑事责任,可是如果辩方以其当事人精神状况为由要求撤销谋杀罪控告,检方将不提出异议。检方为了慎重起见,将让此案走完其司法程序,先由检方精神科专家呈上证据,然后再由辩方精神科专家提交他的精神鉴定报告。

那个消息来源表示:“此案受到广泛注意……我们有义务让公众了解有关被告的事实。”该消息人士所谓的“事实”,是指李伟光的精神病历史,以及是什么原因引发这起斩首、吃人肉事件。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法官很可能会接受 2 位医生的建议。

今年 41 岁、5 年前从中国移居加拿大的李伟光,被控去年 7 月 30日晚上,在长途巴士上用利刃杀害时年 22 岁的邻座旅客麦克连(Tim McLean),检察机构据此控告他触犯了二级谋杀罪。当时同车的旅客说,李伟光突然发难,抽出猎刀狂刺、滥砍一旁丝毫没有防备的麦克连,不但割下他的头颅,又残忍地挖出受害者内脏,甚至割下人肉生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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