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3/如果杨佳在美国受审

多维社记者万毅忠报道/在上海杀害六名警察的杨佳,于9月1日一审被判死刑。9月2日,美国首都华盛顿的执业律师陆文岳告诉多维:“杨佳被判死刑,不出预料,但关键是审理的程序是否合法和公正。在审理中,上海法院践踏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程序,法院犯法不可原谅。”陆文岳律师希望这个案子可以成为改革中国刑事制度的开端,并由法官律师和司法界人士共同努力来达成。

陆文岳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外语系,94年在美国获得法学博士后从事刑事民事诉讼律师工作,曾在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做过刑事辩护,现在华府开设有陆文岳律师事务所。陆文岳律师对多维分析说:“杨佳案还有中国人治时期从重从快的特点,在美国,死囚往往要在监狱里待上十年八年,才会被送上电椅或被注射毒针,因为期间可能会有证据证明被告无罪。在美国,一个死刑判决需要耗费1900万美元,司法程序和取证仔细详尽,这笔巨大费用也说明了美国刑法上的严肃性。”

有利益冲突的哑巴律师

据香港文汇报9月1日发自上海的报道,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一审宣判杨佳死刑的过程中,“杨佳及其辩护人在宣判全程中未发一语,也未表示是否考虑上诉。”陆文岳律师说:“他一言不发,是个哑巴律师,司法部门不希望杨佳有个能为他开口辩护的律师。”

谢有明作为上海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被指派为袭警案被告杨佳辩护,国内律师界早有人认为存在利益冲突,陆文岳律师告诉多维:“谢有明身份不合适,利益冲突太大了,律师在服务政府还是服务被告之间,只能取其一,谢有明应该回避,法院也不能昏庸到接受这样的律师。在美国,由政府付费的公共辩护律师可以为贫穷者提供免费服务,但这个律师绝不可以是政府的顾问。”

有中国律师就此发表公开信,试图促使司法部门改正这一错误,但丝毫没有效果,中国司法部门坚称辩护律师没有问题。对此陆文岳律师对多维分析道:“坚持让谢有明做杨佳的辩护律师,是司法部门明摆着要告诉公众,‘我们就是走过场,我们不需要审判,我们就是找自己人来做一个形式上的辩护。’”

熊烈锁去敲司法部长的门

据香港文汇报9月1日报道,曾在上海吃闭门羹的熊烈锁愿意为一审被判死刑的杨佳上诉,陆文岳律师认为这有可能,前提是杨佳愿意更换律师。但问题是,上一次没有见到杨佳的熊烈锁,能在短短的十天上诉期内见到杨佳进而为他辩护吗?

陆文岳建议身在北京的熊烈锁由上而下做工作,可以去敲中国司法部长和最高法院院长的门:“我相信中国最上层的人是理性的,讲法律的,只是下面的人胡来。如果上面的人也对此置之不理,中国就没有希望了。”

陆文岳还建议熊烈锁请中央政法委书记出面干预,因为中国的公检法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可以请中央政法委书记来判断杨佳案的审理程序是否合法和公正。

陆文岳律师认为如果在上诉期内熊烈锁律师无法作为,国人还可以参照美国的“法庭之友”的做法,由不相干的个人和团体写信为杨佳申诉。陆文岳回忆自己为贺梅案辩护时,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就曾向美国法院写信。“杨佳案很离奇,审理过程没有保障嫌疑犯的公民权益,我认为最高法院应该审核下级法院的审判是否合理。”陆文岳对多维说:“我知道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没有这一条,但杨佳案可能会带来一些革新。我认为中国律师有可为的空间,这个时代在创造历史,改革法律,律师不应该被束缚住。”

如果杨佳在美国受审

如果杨佳案发生在美国,美国的司法程序会如何。对于这种假设,陆文岳律师告诉多维:“至少要一年多才能开庭,因为取证就得半年多,这期间律师和被告经常见面进行探讨。如果我做杨佳的辩护律师,我不会允许在中国发生的情形发生在我身上,我不会在司法人员的监督下与杨佳谈话,依据刑法我会和杨佳单独会见。被司法部门监控的见面荒唐不羁,设想如果我和杨佳的交谈内容被司法部门知道了,辩护的技术、技巧和谋略都被对方知道了,还能有什么公正和完善的辩护!”

陆文岳告诉多维:“美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能提取对方的策略和谋略。如果我见杨佳,我会单独前往,或者带上我的助手,绝不允许有司法人员在场。”

在假设的情形中,陆文岳律师会为杨佳请多个精神科医生做鉴定,住院治疗就得花上半年以上,政府也会派出指定的医生,各方医生可以在法庭上各执己见。

辩护律师还会从杨佳的童年开始,了解他的学习工作和恋爱经历,父母离异是否扭曲他的心理,是什么使他杀害六名警察,是否从小有被警察欺负的经历,为何又不伤害女性,杨佳的孤独内向等心理因素,以及他为何失业,是否绝望是否仇恨制度。“我会走访杨佳的父母亲戚街坊邻居,为杨佳寻找开脱的可能。”陆文岳律师对多维分析:“我们必须为杨佳找到犯罪的社会因素,例如失业,就要检讨我们的社会保障,为他找到精神疾病的原因,可以争取判他死缓,总之作为律师,我大有作为。”

律师是法制国家的领导者

陆文岳律师认为在杨佳案中,中国律师一定要捍卫自己的权利,因为在法治国家,律师地位无人可以替代,律师是法制国家的领导者。他告诉多维:“律师是法庭的官员,与法官平起平坐,律师通过解释法律为人民争取权益,影响法官的最后判决,而法官也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不可听从于某个书记的意思,否则就连封建社会的包公都不如。”

陆文岳还对多维回忆了自己2000年回上海时的一次遭遇:“那次我们和上海的一个区委书记座谈,那位书记居然把律师职业视为中介,我当时告诉他律师有别于卖房子和保险的中间商,律师就是法庭中的官员。而这位书记视律师为中介,无怪乎在中国的司法制度上,律师无足轻重,在刑事辩护上,律师成了小丑,就像杨佳案中的哑巴律师。在中国,律师去探监,被人监视和监听,这哪里是律师!中国不改变律师和法官的地位,何谈法制。”

而要提高律师地位,陆文岳律师认为就要修改《律师法》,把束缚律师的条条框框去掉:“中国有很多律师以帮助委托人做伪证罪入狱,何谓做伪证,帮助客户制定辩护策略或起诉他人,是律师的崇高职责,天经地义。美国的律师如果为客户做假证据,会被取消律师资格,这也是很大的惩罚。”

官方掩盖杨佳案审判

中国这次对杨佳案的审理,实施了严格的媒体管控,陆文岳告诉多维:“很明显,官方是想掩盖这次审判,中国声称正走向法制,而这次的表现很心虚。如果这种做法来自上海地方政府,则上海要检讨,因为审理排除了新闻界,不让人民享有知情权,违反了新闻自由。如果是真正的公开审理,就只能限制旁听人数,而不能规定什么人才可以进去,旁听者有先来后到,来得早的媒体人员当然可以进去,不能照相录音是另外一码事。”

陆文岳介绍说:“美国法院除涉及国家机密案件,一般都是公开审理,间谍案审理都公开,连乞丐都有资格进去旁听。美国法院规定不许照相,不许录音。但对一些大案,法官对自己的审判有信心,有权允许媒体实况直播。”

于是在美国,大家能看到在审理全国关注的大案时,法庭外面天线林立,转播车排成队列,就算不能进入庭内采访,记者们也堵在外面采访进出的律师,而被告律师也乐得借此发表公告。

1 Comment

  1. tell me why

    典型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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