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9/近代中国的几次粮食危机

溥仪那年刚满4周岁,他的朝廷像艘破船,宣统二年三月初二,他的子民黄贵荪一家四口从这条早晚要沉的船上跳了下去,投潭自尽。随后爆发的湖南抢米风潮却被清廷联合洋人镇压了下去。这场灭门悲剧发生在等米下锅的黄贵荪家。

清末的长沙城,人吃水都得靠买,因为长沙城里的水相传不够洁净。黄贵荪和一班挑夫们从南门外白沙井或者远处的河里挑水出来,卖给长沙城里人饮用。

宣统二年三月初二(1910年4月11日)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粮食一般都在这时涨价,这个规律不仅适用于当时的中国,即便是后世或者国外,青黄不接之时都是一年中粮食涨价的开始。黄贵荪一连挑了几天水,拿回来70文钱交给妻子。

**米价突破8千文大关

这是一个等米下锅的四口之家,妻子拿着这70文钱到一家私售稻米的戴义顺碓坊,想买一升米回家,店家说她还欠了两文。这时候和她一起买米的还有一位老婆婆,老婆婆手里的钱倒是够了,有76文呢!但是店家在这76文中挑出了破烂的铜板,这么一挑钱又不够了。老婆婆只得回家再去取几文钱来。

然而,黄贵荪这几天就卖了70文的水,家里连个烂铜板都没有,黄贵荪饥寒交迫的女人看不到一点生路,一头裁进了家门口的老龙潭。

黄贵荪又挑了一趟水回家,却遍寻不着妻子,只有两个孩子在河边哇哇哭娘。这位终日出卖体力却没有一顿饱饭的男人一手抱起一个孩子,一家四口人就在老龙潭团聚了。

老婆婆家里还有几文钱能换下烂钱买米,她没有投潭,但是她这天也没能买到米。当她拿着几文“好”钱再次来到米店时,米又涨价了。这一刻就是历史上有记载的“4月11日长沙米价每石突破8千文大关”。

老婆婆也豁出去了,不是跳潭而是拼命争吵。

**抢米的五天

一切都看在眼里的木工刘永福高喊一声“打!”愤怒的群众便开始抢夺大米。听到风声,来这条潮宗街(长沙当时的粮店一条街)抢米的人就越来越多,几十家米店被围得人山人海。就连原先毫无抢米想法的人也加入其中。没有米袋子怎么办,急中生智者脱下裤子当袋子使。这天是三月初二,记载这一天的史书上说,顿时满街狼藉,仓库里涌泻出来的稻米在大街上堆了一寸厚。

号召者刘永福被抓进巡警局。

三月初三,长沙饥民围困巡警局,要求平粜放人。善化(后归长沙)知县郭中广以正在造册准备平粜为名,劝退了刘永福的阶级兄弟。三月初四人们没有等来刘永福,却等来闹事杀头的恐吓,群情激愤下,一拥而上把巡警道赖子佩像杀猪一样捆起来挂到了树上。这出戏后来收入了《竹枝词》:“可怜城畔垂杨柳,不系青骢系赖公”。

三月初五,湖南巡府岑春冥下令警方开枪打死十多饥民,几十人受伤。压迫下的反抗终于再度爆发。初六子夜开始,长沙800多家米店、碓坊堆栈余粮荡然无存。愤怒的群众还一把火烧了抚署头门、大堂、二堂。将全城粮店抢劫一空,中路师范、府中学堂、洋行、教堂均未幸免。

与此同时,宁乡、益阳等县也有吃大户等骚乱发生。

1910年前后,长沙遭遇自然灾害减产,而开埠后的岳州、长沙更是被经营粮食的外商趁火打劫,他们取得了清廷外务部批准,简直就是来抢大米,不算走私粮食,走官道的每月就达2000-3000石。以至于黄贵荪跳潭的这个月,长沙市国有储备不到30万石,不够全市吃两个月的。粮价涨了3-4倍,米店高悬“早晚市价不同”6个大字。

黄贵荪一家投潭的第五天,清政府调兵入湘,英日美德等国也派来10多艘军舰,一同镇压了这次风潮。

**天府之国人相食

一群金发碧眼的洋人,行进在1936年天府之国龟裂的土地上。在外来入侵频繁的年代,这群人却没带武器,因为他们是“国际社”的记者。这次考察中,他们所见与国民党《中央日报》的描述相差无几,仅一个梓潼县里以草根、树皮、白泥果腹的饥民就有18万之众。铜梁县饥民为挖白泥填肚子挖塌了山石,压出30多条人命。

在中国近代史上,区域性的粮食危机时时发生,因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的低下,所导致的局部灾荒几乎没有断过。同时由于当时中央政府没有能力及时地调控全国粮食在各省间的分配,所以经常会发生地方性的饥荒。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贵说,近代史上,有记载的人相食事件就有170多起。天灾人祸频发的年代“人吃人的社会”,不是一种比喻,“社会”前面那四个字绝不是形容词。

国际社记者拍摄的照片,在1996年初被台湾记者徐宗懋在台北中华历史工作室档案中发掘出来,从照片上看,骨瘦如柴的儿童一个个腹涨似鼓,和人们今天看到的非洲饥饿儿童何其相似。

上个世纪初到1937年,四川省经历了除旱涝这两种常见灾害以外的雹灾、虫灾,还有人祸、匪灾。据四川省“赈济会”统计,1936年、1937年全省受灾,大户囤粮,米价疯涨。

当时的四川省政府向国民党中央政府急求赈灾。刚刚经历了西安事变的将介石,正被日本入侵及共产党全民抗战的号召催得不知所措,面对百万饥民竟如此轻慢:“水旱都要中央拿钱赈济,试问中央以有限之财力,何能补助你们川人。”

清末分粮民国施粥

民国时期的北京城里依方位设有东、南、西、北、中五大著名施粥处。一到吃饭时间,灾民就在施粥的棚子前排起长龙吃“大锅饭”,吃完饭该干什么再干什么去。这样大场面的饭局一般一吃就是两三个月,把青黄不接的春荒度过去。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现代经济研究室徐建青研究员介绍说,饥民排队吃大锅饭的现象在清末是没有的,在赈济饥民方面,清朝与民国时期采用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救助方式。

清末采取放粮赈灾的方式,官方动用国家仓储救济灾民或者开放长平仓、社仓等。赈灾放粮的好处在于,一可以平抑米价,二可以使得到粮米的人有自由用度的权力,可以把粮米吃了,也可以留一部分用于播种开始生产,或者拿去换钱,用在自己最需要的地方。

到了民国时期,各届政府都忙于“城头变幻大王旗了”,所以政府行为减少。同时民国政府也是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不再动用国家库存。民国政府把救灾的任务下放给了富豪乡绅,比如1919年的云南宣威,就是由浦在廷等人自己想办法联合形成赈局买米压市。

北京城里的施粥吃到后来,还发生了有人吃完一碗再排队领一碗的现象,于是赈局就开始想出了发“票”的主意,一顿饭就是一张票,谁也不能多吃多占。但是这种靠民间力量进行施舍的救济行为,最多只是维持生命,对于恢复社会生产毫无作用。

灾后重建与恢复生产才是当务之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就设有急赈、工赈,还增加了农赈。农赈局的主要工作就是接济农事资金,并且推行农村合作。为了省钱,农赈处不是给灾民发放现金,而是赊给他们粮食、农具、牲畜、种籽、肥料,从生产资料发放上解决根本性的问题。(新世纪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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