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6/加拿大历史 020 – 上加拿大

上一篇《爱国人士》里面咱们说到,一场美国革命将忠于英国祖国爱国的人赶到了加拿大。美国革命之后,盖伊·卡尔顿又回到加拿大当总督,现在他有了一个新的名号“多切斯特勋爵”(Lord Dorchester)。法裔历史学家往往会说有两个卡尔顿,1766年至1788年执政的是“好的”卡尔顿,1785年到1795年是”坏的”多切斯特勋爵。的确卡尔顿在第二任期内有些问题,可能是美帝入侵加拿大的战争中法裔加拿大人的表现,伤透了他的心,见《加入我们》。而此前他对法裔加拿大人过于宽容,又让他备受爱国人士的指责,成了两头都不讨好的角色。不过卡尔顿注定不会孤独前行,以后会跟上来一大波又受英裔指责又不能讨好法裔的加拿大领导人,虽然他们都在试图协调这两大族群的诉求。

今天安大略省的尼亚加拉大瀑布城,文见《秋末的尼亚加拉大瀑布》。

这个时候的卡尔顿是英国所有北美殖民地的总督,卡尔顿有了新的想法,想把英国北美殖民地合在一起,只是这个想法太过超前,逃亡而来的英裔爱国人士的要求的却是把魁北克省一分为二,不跟“加拿大人”一起过。

前文《加入我们》里面咱们提到过,那个让北美殖民地人民起来造反的法案《魁北克法案》,对魁北克法裔加拿大人相当宽容,法国民法继续实施,天主教的特权予以保护,甚至连法国的封建制度也继续保留。现在来到“祖国怀抱”的爱国人士,发现他们几乎是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不但对这块殖民地上实施的法国民法感到陌生,对土地的所有权制度也感到不知所措,对天主教的特权更是不能容忍。他们要求回到他们习惯的英国法律制度,最终这种诉求形成了1791年的《宪法法案》(Constitutional Act of 1791)。

《宪法法案》把这块沿着圣劳伦河,从大湖一直到圣劳伦斯湾的殖民地一分为二,以渥太华河为界分为上下两个加拿大。英裔聚居的西半部是上加拿大(Upper Canada),这里完全采用英国的法律和土地制度,最终形成了今天的安大略省。法裔居住的东半部是下加拿大(Lower Canada),继续维持原有的社会结构,成为今天的魁北克省。

草根开始看到这两个名字的时候很有些困惑:上加拿大是安大略,下加拿大是魁北克?怎么分的上下?您说上等加拿大人是英裔,下等加拿大人是法裔,那法裔还不立刻就反了?法裔加拿大人闹独立又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法裔在加拿大的地位,可不是英裔可以比的,颠倒过来还差不多。而翻开地图,下加拿大在上面,上加拿大反而在下面,这……?

其实很简单,前面咱们说过,这块殖民地是沿着圣劳伦斯河分布的,河上游的那部分是上加拿大,下游这部分就是下加拿大了,简单吧?

简单倒是简单,不过也就此掀开了两个加拿大之间明争暗斗的历史。

回顾一下,美独分子叛乱的理由是什么?他们说是为了争取自由,英国政府显然不这样看,英国政府觉得就是太自由太放任了,正是严重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导致了国家的分裂。汲取教训,英国政府在余下的殖民地上,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新颁布的《宪法法案》加强了总督的地位和权威,重大决定须由总督和一个非选举的委员会作出,这个机构类似于英国的上议院。当然也有一个民选的机构,只是这个民选的机构没有最终决策权,连橡皮图章都不是。

北美殖民地政府分为三层:最上面是代表英国的总督(governor general或者lieutenant governor),下面是由总督任命的一个委员会(council)协助总督进行管理,而再下面才是民选的议会(elected assembly),议员由男性地主选出。

这里草根需要多说一下,整个英国北美殖民地的最高长官叫做Governor General,现在还是由卡尔顿担任。各个殖民地的最高长官叫做Lieutenant Governor,受Governor General卡尔顿的领导。不知道为什么中文把这两个官名都译作“总督”,各个殖民地的长官应该是“分督”才对。不过既然约定俗成这么译,那他们就都是“总督”好了。

由总督加任命的委员会管理民选议会的体制,看起来有些像是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合体,算是民主集中制,还是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明智的总督还是会跟民选的机构配合,做些顺应民意的决定。不管怎么说,这种体制给了总督更大的作为空间,有雄心有魄力的总督可以给殖民地烙下自己的印记,首任上加拿大总督约翰·格雷夫斯·锡姆科(John Graves Simcoe)就是这样的一位。

约翰•格雷夫斯•锡姆科

作为英国在北美的第一块内陆殖民地的总督,上任后的锡姆科踌躇满志,他打算用事实来证明美独分子们错了。锡姆科立志要在安大略湖畔的这片新开发的土地,这片未来安大略省的核心地带,建出他心中的“小英格兰”:终有一天,上加拿大将成为一盏明灯,一个英国资本主义制度先进性的典范。锡姆科坚信,写到这里草根都要笑了,锡姆科坚信美国人打心底里都想成为加拿大人……,听着很拧巴不是?原来不光是美国人自我感觉良好哟,加拿大人也差不到哪里去。

锡姆科不但是这么打算的,还是这么做的。对于弃暗投明离开美国来到加拿大的,锡姆科给予他们免费的土地,结果不但临近宾夕法尼亚、纽约、新泽西和康涅狄格的美国佬们纷至沓来,甚至还有来自两千英里之外卡罗莱纳的。人数之多让英国人感到十分惊讶:咋突然冒出来这么多热爱祖国的人?

投机倒把分子也随同而来,一些人囤积起大批土地,这其中就有一个人名叫汉密尔顿(Hamilton)。

锡姆科还派人测量土地规划城镇建设,今天您看安大略省土地格子状的布局,最早就是来自锡姆科的勘测规划。草根曾经学习了一段时间地产经纪,第二门关于土地规划的课本上,开篇就描述了锡姆科时代土地勘测划界的情形:清晨的寒风问候着早上的第一缕阳光,四个强壮的身影从秋天黎明的阴影里浮现出来,……手里是丈量土地的铁链。

锡姆科在上加拿大总督任上时间并不长,从1792年到1796年只有四年的时间,但是他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不但丈量了土地,规划了上加拿大省的区域和道路,还为上加拿大构建起了全套的政治架构,这个政治法律体系完全仿自英国。他还在安大略湖畔的一个三角洲上建立起一座要塞,命名为“约克”(York),土著人叫它“多伦多”。

说起来锡姆科的事迹,还有一件事值得一说,那就是废止奴隶制。

大家知道在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加拿大怎么样呢?加拿大是资产阶级的政府,通常加拿大人认为政府是“不好”的,最起码也是不那么“道德”的,而平民百姓最有道德。然而历史上也有很多次,加拿大政府订立的道德标准更高,并且还顶着公众的强烈反对来实施,废除奴隶制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锡姆科总督打心眼里厌恶奴隶制,逃到上加拿大的爱国者们带来了成百的奴隶,咱们上文《爱国人士》里面提到的那个印第安爱国人士约瑟夫酋长,也有好几个奴隶并把他们一并带到了加拿大。尽管反对的声音很大,锡姆科在首席大法官威廉·奥斯古德(William Osgoode)的支持下,还是立法在上加拿大禁止了奴隶制。

当时是上加拿大黑人社区的代表彼得·马丁(Peter Martin)请愿要求废除奴隶制,锡姆科接到请愿书立即批准同意。1793年《奴隶法案》(Slave Act)通过,上加拿大成为整个大英帝国第一个废止奴隶制的英国殖民地。

不过鉴于公众的强烈反对,立法机构并没有马上让所有的奴隶统统获得自由,而是先禁止了所有的奴隶交易,让奴隶得不到补充自然消亡。然而民选的议会还是暴怒了,马上通过了一项法案要求恢复奴隶制。前面咱们介绍过此时的政治体制,最终的决策权还是在锡姆科的手里。群众跟领导的意见一致的时候听群众的,群众跟领导的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就要听领导的,于是锡姆科哼哼哈哈拖着就是不批,一直把这个法案拖黄了。看看,还是领导站得高看得远吧?不能凡事都听群众的,民主的权力最后还是要集中到总督手里。

当然有这样大智慧的不止是锡姆科一个人,在废除奴隶制上下加拿大还先走了一步,这次走在前面的还是一位领导。大法官詹姆斯·蒙克爵士(Sir James Monk)在一次审判中当庭给予两个奴隶自由,理由很简单,他们不能被作为奴隶:“因为本省不存在奴隶制”。当然尽管他做出这样的判决,数以百计的奴隶依然在下加拿大存在,但是蒙克做出这样一个判例后,那些奴隶的主人再也不能合法地宣称拥有他人的人身自由了。

1802年蒙克大法官又做出另一项历史性的裁决:“奴隶制违反英国法律。”在下加拿大,有300多个奴隶因为蒙克大法官的裁决而获得自由。而同一时间在万恶的美帝国主义的土地上,还有一百多万奴隶。

到了1834年8月1日,大英帝国宣布在整个帝国范围内全面废除奴隶制,大约18,000个奴隶获得自由,而加拿大需要因此获得自由的奴隶只有2人。

1834年的美国呢?不多说了……,此处无声胜有声!

爱国人士一直前来上加拿大, 1791年的时候全省人口只有30,000人,20年后人口发展到90,000人。

下一篇《探索太平洋沿岸》咱们暂时离开两个加拿大,说说英国和加拿大人对西北直至太平洋沿岸的探索。

作者:永远的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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