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8/漠视税局多年警告 女子拒报税罚千元

【明报专讯】一名烈治文山的自雇女子因由2002年开始一直没有报税,并漠视加拿大税务局发出的连番警告,终于遭告上法庭,最后不但要缴交1,000元罚款,更要把当年的欠税连本带利交还。

根据税局纪录显示,安省因拖欠报税、逃税及报假税而被法庭定罪的案例频密度为全国之首,单是刚过去10月份的被定罪者已有多达12人,即平均每2.5天便有一人被定罪,分别被判罚款、监禁及社会服务令等。

加拿大税局指是次被告为烈治文山一名提供宴会饮食服务的自雇女子,她自2002年开始便一直没有报税,而税局亦已就此向她发出过多次提醒及警告,但她一直拒绝行动,因而最后被告上法庭。

她上周四在新市法院认罪并被判在60日内缴交罚款1,000元,另亦要连同利息一次过交还当年所欠税项。

据税局数据显示,安省因拖欠报税、逃税及报假税而被法庭入罪的案例发生得相当频密,单是上月便有12宗,而欠税而不报的个案则占其中4宗,其中一名奥沙华男子更因从1996年起连续多年来没有报税,而被判予软禁在家4个月及80小时社会服务令。

税局发言人德里斯(Peter Delis)解释,若然是没有收入、或拥有退税额的市民,报税固然是让自己得获退回税款,因此即使不报也无伤大雅,税局亦不会干涉;但若然是有收入的人士,需要缴税而不报税,则会接获税局的通知。而税局一般亦会先多次发出通告,及以致电方式等联络欠税者,到最后才会发出警告,但对方若然仍然拒绝回应的话则会被检控。一旦被告上法庭,每项控罪最高可被罚款2.5万元及监禁12个月,更要把当年的欠税总数连同利息一同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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