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3/新规生效 聘用外劳门槛变高

世界日报记者阮耀毅综合报导/联邦临时外籍劳工(TFW)政策新规1日生效,雇主为外劳申请劳动市场意见书(LMO)不再免费,每个职位需缴纳275元费用,且刊登招聘广告的时间也从过去的两周增至4周。除英法语外,不得以其他语言做为应聘条件;低技术层次工作,应优先招聘新移民、残障或原住民等弱势族群。专家认为雇主聘用外劳的门槛已变高。

近期不断传出雇主引进低薪外劳取代本国劳工,让加拿大临时外劳政策备受抨击,为平息众怒,联邦政府推出多项改革措施,并从8月1日起生效。

过去雇主为外劳申请LMO完全免费,但现在每个职位须缴纳275元,且就算LMO被拒也不退费,例如雇主申请3名外籍厨师,共需缴纳875元。且除非雇主能证明外语是工作必需,否则加国雇主不得以英、法语以外的语言做为应聘条件。

雇主申请LMO前,须在加拿大境内刊登4周招聘广告,较之前的两周多出一倍,雇主必须向加拿大服务署(Service Canada)官员证明在雇用外劳前已积极在境内招募本地劳工。

若工作属“国家职业分类”(NOC)的高技术职位(NOC A 或B),雇主必须在国家人力资料库(National Job Bank)或同等的省级人力资源网站中刊登招聘广告,此外尚须采取两种以上的广告方式,其中一种是全国范围。招聘广告中须详列薪资水平,过去雇主在招募高技术职位空缺时,无须载明薪资。

若职缺属低技术工作(NOC C或D),除上述要求外,雇主尚须证明已积极在新移民、残障及原住民等弱势族群中招聘,仍无人符合资格,才可引进外劳。

但上述新规定不适用季节性农场工人。此外,新表格中也要求雇主解释聘用外劳后,对本地劳动市场会有正面或负面冲击,例如是否会因外包(outsourcing)或外派(offshoring)而导致本地劳工失业。

移民律师柯韩(David Cohen)认为,这些新规定将使得加国雇主更难雇用外劳,尤其是申请费,因此最好第一次就将文件备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