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0/渥京悄授权与外国换窃听情报

被轰默许虐囚 不守国际承诺

(渥太华29日加新社电)哈珀政府暗地里授权加拿大电子窃听机构,与外国伙伴交换信息,不管相关程序有无刑求风险。

加拿大通讯安全局(Communications Security Establishment Canada)发言人福尔曼(Ryan Foreman)说,他们按照联邦政府的虐囚风险政策,与其他国家互通信息。

联邦政府定下这项政策,给保安机构指引,在索取和互通信息时,外国拘囚或要面对很大的刑讯风险,如何办事。

人权团体和反对党国会议员大力抨击这项政策,说它实际上默许凌虐囚犯、不守加拿大的国际承诺。

媒体引用《资讯自由法》,取得一些纪录,得悉当局指示几个机构,按照政策办事,机构包括加拿大保安情报局、皇家骑警、联邦边境机构。

但是,此前没有人具体证实,政策适用于电子监听机构。

福尔曼在电邮回应说:“有人谘询加拿大通讯安全局,发展《与外国机构互通信息的凌虐风险因应架构》(Framework for Addressing Risks of Mistreatment in Sharing information with Foreign Entities)。”

他又说,“加拿大通讯安全局采用那个架构”,“制定严格内部程序”,保证按本子办事。

年花4亿监视外国通讯

加拿大通讯安全局年度预算大约4亿元,监视各类涉及加拿大利益的外国通讯,包括电子邮件、电话、卫星转播。它雇用专家,包括解码、语言、数据分析。

身为“五眼”(Five Eyes)情报网络的一分子,加拿大通讯安全局与美国、英国、澳洲、新西兰伙伴交换大量信息。例如,法庭文件显示,五眼网络的信息协助加拿大,在2010年逮捕3名男子,以恐怖活动罪名起诉嫌人。

加拿大公安部2009年开始研拟信息互通政策,制订一连串秘密指引,给联邦保安机构。

4页架构文件显示,向外国机构发信息或是索取信息,若有很大刑求风险,事情应交主事副部长或机构主管作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