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5/拖车制度收费 市府征民意

/**按照现有的规定,市内因交通意外而收取的拖车费用是166元,若在高速公路上则为188元,而在私人物业的拖车收费,不能超过88元,而每晚的停车费不能超过20元。**/

明报/多伦多市府就现有拖车制度和收费征集市民意见。

市府冀望透过这次公开收集意见,让市民就拖车业、汽车维修公司的现行收费制度发表意见。

据市府发放的消息,将会就现有规管业内的规例Municipal Code Chapter 545, Article VI–Owners and Drivers of Tow Trucks收集意见。

市府牌照及标准委员会于2012年5月收集过拖车业内人士的意见。当时的眼点是在拖车收取费用,以及付费方法。

市府曾表示过拖车和维修汽车公司收取费用、附例应否与时并进作出修订,以及拖车司机把车辆拖到汽车维修公司时,所获得的的回佣等。市府同时欲收集市民对汽车保险诈骗的意见。

按照现有的规定,市内因交通意外而收取的拖车费用是166元,若在高速公路上则为188元,而在私人物业的拖车收费,不能超过88元,而每晚的停车费不能超过20元。

市民可以到以下互联网链结获取更多资料www.toronto.ca/licensing/towtruckreview.,也可以用电邮方式,把意见投往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