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5/控多伦多地产商会违竞争法 竞争局兴讼遭驳回提上诉

明报/加拿大竞争局入禀联邦竞争仲裁庭,指控多伦多地产商会(TREB)违反竞争法的相关条例,控制有关出售房屋的部分资料的诉讼案,已在上月被联邦竞争仲裁庭驳回。加拿大竞争局不服上述裁决,已在日前向联邦上诉庭提出上诉。

加拿大竞争局在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后,在2011年入禀联邦竞争仲裁庭,指控全国最大、代表约3.5万名地产经纪的多伦多地产商会控制有关出售房屋的部分资料,从而阻止网上地产经纪与多伦多地产商会属下的地产经纪开展竞争,并蚕食后者可能赚取的佣金。

至于多伦多地产商会则辩称,限制公开有关出售房屋的部分资料,是遵守加拿大隐私法的相关条例,并保护房屋买家和卖家的私人信息。

联邦竞争仲裁庭在去年秋季就该宗诉讼案展开聆讯后,已在今年4月驳回了加拿大竞争局提出的指控。联邦竞争仲裁庭在裁决中指出,加拿大竞争局错误地引用竞争法的有关条例提出指控。

加拿大竞争局在本周二指出,联邦竞争仲裁庭的上述裁决是基于对竞争法有关条例过于狭窄的解释。加拿大竞争局的临时竞争专员佩克曼(John Pecman)在声明中说:“我们对此感到忧虑,如果仲裁庭的上述裁决继续生效,商业团体可能试图制订规则,从而阻止或消灭潜在的、新的形式的竞争。”

上述声明还说,加拿大竞争局相信,联邦竞争仲裁庭驳回加拿大竞争局提出的诉讼是错误的,其未能根据案件的事实作出裁决。在加拿大竞争局看来,多伦多地产商会的反竞争行为继续限制了潜在的房屋买家和卖家在进行人生最重大的财务交易时,利用更广泛的服务及在定价方面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