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4/赖东生在加涉洗钱被查

49笔电汇 总额210万加元14万美元

明报/赖东生的移民聆讯上周四刚完成,目前正待双方律师提交书面结案陈辞。但据加拿大联邦法院的文件显示,赖东生被指在加国期间涉及洗黑钱,其中在2002至2006年间,涉及49笔电子汇款,总额达210万加元及14万美元,均被加国调查人员追踪。

证据不足无法提控

赖东生的移民聆讯虽然仍未有定案,但被指是“水房头目”的赖东生,被指移民加国后,依然继续处理其“生意”及“大买卖”。不过,该些怀疑洗黑钱行动,虽然一度被加国调查人员发现及追踪,但加国相关部门最终却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向赖东生提出指控。

《加新社》报道,根据在温哥华的加拿大联邦法院取得的档案显示,于1996年移民至加国的赖东生,曾是联合犯罪得益调查组(Integrated Proceeds of Crime Unit,IPOC)的调查目标。而一份由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于2011年12月提交的报告亦指:“虽然事主的财政纪录及交易情况显示洗黑钱的趋势,但有关部门所得的证据,在排除合理怀疑下,不足以达到刑事检控标准。”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指,加拿大财务情报局FINTRAC曾提交资料,相信赖东生曾经或现时有参与洗黑钱活动。情报局指,调查人员由2002年10月15日至2006年11月8日期间,曾追踪到赖东生以电子汇款的方式作转帐。当中涉及的金额达210万加元及14万美元。

赖东生与其家人,包括妻子及三名子女,于1994年曾在香港申请移民加国,签证官当时未及安排面试,但已对其申请及背景感到怀疑,并向澳门索取情报。

赖之后在1996年3月1日经洛杉矶申请,并于两周后,即3月15日撤消香港的申请。赖家于1996年10月28日抵达温哥华,并成为加国永久居民。

直至2011年7月,移民部才就他的背景涉及刑事组织,希望取消赖东生的永久居民身分,并将他递解出境。但赖东生在同年11月,透过律师查普曼(Peter Chapman)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

查普曼当时指,过往的调查已完成,政府明显没有决定要取消赖东生的永久居民身分。不过,据加拿大公民移民局的呈堂文件指出:“要成功检控有组织罪案的犯案者是极为困难,因为这些犯案者都十分老练、行踪多变,而他们亦有很多途径可以使用暴力或恐吓证人。”

有关移民聆讯已于上周,一连三天进行,现时仍待双方律师提交书面结案陈辞,预料最快要到6月或7月才会有裁决。

加国掌握证据 水房赖涉洗黑钱210万

星岛日报/正面对移民法庭审讯,可能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澳门人赖东生,被指涉及洗黑钱。根据呈递加拿大联邦法院的文件显示,被指为澳门黑帮“和安乐”话事人、江湖绰号“水房赖”的赖东生,“过去或现在”曾在加国进行洗黑钱活动,涉及金额超过200万加元及14万美元,是加拿大联合犯罪得益调查组(Integrated Proceeds of Crime Unit)的调查目标。

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在2011年12月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尽管调查对象的财务和转帐纪录显示,赖东生很可能涉及洗黑钱活动,但所掌握的证据,未足以达到刑事证据的标准。

不过相比之下,移民方面的证据标准则低于刑事案。根据加国财务情报机构FINTRAC的一份报告指,有合理的理据证明,赖东生曾在加国参与洗黑钱活动。

移民部指黑帮活动取证困难

该报告内容显示,由2002年10月15日至2006年11月8日间,调查人员追踪到49次资金电子转账活动,涉及的金钱总额达210万加元,另有14万美元。

赖东生与妻子及3个子女,于1996年10月28日以永久居民身分移居加国。

2011年7月,加国移民官员完成报告,指称赖东生与犯罪组织有关,不应继续获准在加国居住。同年11月,赖东生就当局的遣返决定,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

上周在温市举行的移民资格聆讯中,赖东生的代表律师查普曼(Peter Chapman)辩称,14年后才要递夺赖东生及其家人的居留权,是“超出情理和有偏见的”。不过,加国移民部官员指出,调查或起诉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的工作,一向是极度艰难的,因为被调查对象的犯罪行为都是经过精心部署,广布线人,并时常转移到不同的地方。同时,他们更会使用暴力或恐吓证人以求脱罪,令调查取证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