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4/控方称握证据:投资基金200万元存唐炜臻私人户口

明报/自称“华人巴菲特”的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被控逾5000元刑事诈骗罪1案,昨天开始在多市中区法院审讯。该案检控官塔特诺(Robert Tattrell)昨在庭上向包括有3名东亚裔的6男6女陪审团作出开审陈词时称,陪审团将于审讯期间,听到证人指证被告曾由其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中,将200万元过户到其私人户口之中。

检控官指被告接到诈骗的罪名,是基于告诉投资者,他将其绝大部分资金作安全投资,例如投资于政府债券中,但有证据指未符事实;被告也涉嫌向客户发出不正确的户口报告。另外,被告也涉嫌将投资款项,派给其他投资者作为回报,有进行“庞氏骗局”之嫌。

由法院聘请的“法庭之友”(friend of the court)布斯(Peter Boushy)律师,昨天辅助做类似辩护律师的工作。他代表被告向陪审团作出开审陈词时称,被告的证供显示,其投资者有260人,由于2009年9月时发生全球金融海啸,投资损失重大,但他并无偷取投资者的资金,故不属诈骗。

检控官塔特诺说,将有据证显示,被告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于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期间,曾向来自加拿大、中国及美国的投资者总共集资5000万元,其中有2600万元发给回投资者;投资损失则达1900万元;另有500万元用作公司的营运经费。

他作出指控称,被告的投资客户逾200人,大部分是新移民。被告于2009年2月时投资损失惨重,但仍向客户称其投资继续赚钱;跟有愈来愈多投资者要求取回资金时,他未能交出现金,因而有投资者作出投诉。

布斯律师说,被告多年前于安省滑铁卢大学获得生物学系硕士学位后,于1987年回中国教书,1990年移民加拿大,被告家有妻子及1子1女。

唐炜臻昨天曾要求主审法官奥玛拉(Alfred O’Marra),让他自行向陪审团作出开审陈词。经过昨晨一轮辩护后,法官指被告打算出庭作供,恐怕他的开审陈词会涉及呈堂证据,因而引发检控官与他辩论,故判决只能让其辅助律师说开审陈词。

跟,昨天只够时间让1名证人出庭作供。

证人Wei Shian Wu出庭作供说,他曾于2006年为被告的中文著作译为英语,该著作是讲及被告可以何种方法达至如巴菲特投资获得的财富。

他昨天仍未作供完毕,故他今天将继续出庭作供。

被告接到的是1项刑事诈骗逾5000元的控罪。案件发生于1999至2009年期间,原告人是两名华人。

唐炜臻拟庭上陈词遭否决
涉讹骗受审 法官委律师助应讯

星岛日报/安省高等法庭拒绝华裔投资顾问唐炜臻在他涉嫌讹骗的审讯中,于开审及结案时自行陈词的要求。法官认为在审讯期间,将有充分的机会让唐炜臻表达意见。

昨日是唐炜臻案开审第一天,他向法官申请,放弃上证人台接受盘问,以换取在开审及结案时自行陈词。原因是在过往的聆讯或审讯中,都没有机会表达意见,影响公正性;而三年来的官司,令他个人名声严重下跌。法官奥玛华(A. O’Marra)经过短暂退庭研究后指出,由被告自己讲开场白和结案陈词是极为罕见,只有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才会有例外。他亦顾虑到唐炜臻自行陈词的内容可能涉及一些证据,但又无法被反诘问。他说,所有被告都会获公正审讯,法庭的程序将确保双方均有同等的机会。

妻子听审不作证

唐炜臻的妻子昨日亦有到场。她在正式开审前决定不担任证人,令她可以全程留在法庭内听审。由于唐炜臻没有代表律师,法庭委派布斯律师(Peter Boushy)担任他的法律助理,向他讲解法律程序,但不是唐炜臻的辩护律师。法官奥玛华在下午正式开审时提醒陪审团,唐炜臻没有代表律师,因此有可能由唐炜臻本人或法律助理盘问证人。

主控官泰鲁(Robert Tattrell)指出,唐炜臻挪用信托户口的金钱已构成诈骗,唐炜臻集资所得的资金,有2,600万元还款予投资者,余下2,400万元当中,在股票市场上损失1,900万元,500万元花在推广宣传和唐炜臻妻子以及其他方面。控告唐炜臻欺诈是基于四个理由:投资的性质;投资组合并非所声称的99%是政府债券,以及报表作假;挪用投资者的钱支付予其他投资者;以及唐炜臻违反他声称不赚钱、不收费的承诺,有200万元入他个人或相关人等的账户。

唐炜臻的法律助理布斯说,投资者全部有签伙伴协议,说明书也清楚讲明风险因素。唐炜臻无意欺诈,只是受2008年的金融海啸影响,令投资股票市场亏损,唐炜臻并没有卷款。

控方传召的第一名证人是专业翻译员,初时以按件计酬方式将唐炜臻所写的书《我的巴菲特财富之路》翻译为英文版,其后一度受聘做长工,但在第二届北美华人财富论坛多伦多峰会后被解雇。他的工作只是翻译,并不懂投资。唐炜臻示范即场操盘当天,看到办公室内维持有约100人观看操盘。

控方昨日完成盘问,今日将由辩方反诘问证人。自称“华人巴菲特”的投资顾问唐炜臻,被安省证监会控告以“庞氏骗局”的手法进行诈骗、非法进行证券交易等12项罪名,涉及金额 高达3,000万。控方表示,将会传召十名华裔投资者作为控方证人。若所有罪名成立,唐炜臻最高会面对入狱五年及罚款500万元的刑罚。

涉诈骗案开审 唐炜臻自己辩护

世界日报/唐炜臻涉嫌诈骗案13日在安省高等法庭正式开审,12名陪审团成员出席,多位投资者出庭作证。如果唐炜臻被控罪名成立,可能面临五年以下的监禁及最高500万元的罚款。预计审判将持续五到六周。

由于申请法律援助被拒绝,唐炜臻选择自己辩护,法庭为他安排了中文翻译。

唐炜臻在庭审前说,陪审团的成员都是普通民众,可以从最基本的出发点判断,他认为如果由法官来断案反倒对他不利。他说自己出庭为可以不受律师控制。他认为自己有99%的把握获胜。

唐炜臻在法庭上说,这几年来检控官的调查给他和投资人带来很多困扰,也严重损毁了他的声誉,他希望这次法庭能给他一个回应的机会。法官承诺唐炜臻和检控官都有均等的机会。

唐炜臻的妻子和几位朋友到庭以表支持。

唐炜臻的官司目前分三部分,一是今天开审的涉嫌诈骗案,二是安省证监会的指控,三是唐炜臻投资客户发起的集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