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4/控危害国安泄国家秘密 王立军案成都秘密开审

明报/重庆市前副市长王立军的案件,昨日上午在四川省成都市秘密开庭审理,据当地消息称,王立军的罪名不止一个,除“危害国家安全”罪外,他还涉嫌泄露国家秘密。香港有线电视报道称是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有消息引述该院否认审理此案。

研究员引述成都中院否认

本报获知,王立军案昨日上午在成都秘密开庭。香港有线电视报道,由于案情涉及国家秘密,所以审讯会秘密进行,且昨日并无判决。有关审讯的地点,有线电视称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过,纽约时报研究员Patrick Zuo在其推特(Twitter)留言说,他打电话到成都法院去询问时,对方否认了这一消息。本报尝试联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但电话无人接听。

王立军在今年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引爆政坛变局(见右图),按“事发地”原则在成都受审无可厚非。由于案件高度敏感,当地人士多对此缄口不谈,中国传媒也无任何报道。

最高刑罚囚终身

消息人士称,王立军涉及罪名不止一个,除危害国家安全罪外,还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另据中通社前日报道,王立军很可能涉嫌包庇罪及徇私枉法罪。根据中国法例,“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最高可判终身监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漏国家秘密则属于“渎职罪”。

依照中国刑事案件数罪并罚“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若其中一罪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那么对此人的刑罚最高也只是终身监禁,不会加重为死缓或是死刑。

揭发谷开来杀人或助轻判

此外,王立军被指因揭发薄熙来之妻谷开来杀人,有立功情节,料会成为法庭轻判的依据。

据新华社4月10日的报道,王立军正是在进入总领馆后,反映了2011年11月15日英国公民海伍德(Neil Heywood)死亡案有可疑,公安据此成立了覆查组,将有杀人嫌疑的薄谷开来和随从张晓军逮捕。谷开来案本月9日在安徽合肥开庭,仍未宣判。不过,有关海伍德死亡案的线索显然并非“国家秘密”,意味王立军还向美国总领馆有其他“爆料”;至于他向美方提出政治庇护,尽管美方未接受,但仍构成“危害国家”。

林彪出走仅“叛逃” 提庇护必属“叛变”

中国刑法中,并无“叛国罪”,有关行为都被归类于“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其中102条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108条规定,“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09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以王立军的行为来看,似符合108条和109条的规定。

掌握国家秘密者重惩

一般人进入外国领事馆并不必然构成叛国或叛逃,如陈光诚就未被指犯罪,但王立军作为副部级高官,“掌国家秘密”,就另当别论,特别是当他提出庇护申请,性质就肯定属于“叛变”或“叛逃”。

在中共高官中,被指叛国而公开受审者绝无仅有,前中共中央副主席林彪,当年飞往前苏联在蒙古飞机失事,也只被指叛逃,未被指叛国,而目前流亡美国的前香港新华社社长许家屯,也从未被指叛国,因为他一直未提出政治庇护。